再說幾句藥家鑫
藥家鑫一審被判死刑,可謂是眾望所歸,我一聞之,當即胡謅了八句,趕緊發(fā)往烏有之鄉(xiāng)文章欄目,在此謝謝責編的收錄。我寫的標題是“正義的勝利” —— 聞藥家鑫案一審被判死刑,頗有感觸,故寫上一首。殺人償命古今事,何須搜腸尋辯詞。救死扶傷本應當,揮刀連捅天良失。民女無辜含冤去,惡人不赦死已遲。人間應留正義在,窮命富命價無異。2011.04.22。這是即興之“作”,蹩腳得很。有位網友跟帖說“我覺得大家不要高興得太早!
這只是階段性的勝利。
還有上訴程序,當這件事淡出公眾視線,二審法院的判決結果也許會來個死緩。
所以,對于該案件全社會應該繼續(xù)關注,窮最猛打,直至徹底的勝利!”
我承認,貴網友說得有道理,不排除如他所言的那種可能。可我想到的是什么呢?
藥家鑫被判極刑的新聞消息,并沒有使我高興起來,反倒感到了又一次渾身的悲涼,引起了又一陣深沉的嘆息。藥家鑫“這孩子”與我前世無仇今世無怨,我有何理由要為他的被判死刑而感到高興呢?這是應該高興的事情嗎?非也!
藥家鑫確實應該被槍決,因為他喪盡天良,極其殘忍地剝奪了一個無辜又弱勢的農家婦女的生命,而成為了一個十惡不赦之人,該殺。以命償命,天經地義嘛。然而,我們大可不必為他的償命而覺得非常快意,細細地想一想,其實最該“殺”的還是失敗的教育。不是嗎?
我所謂之教育,是指社會、學校和家庭的綜合教育,其中尤以全社會的人生價值觀導向為要點,馬首所向,必是前行之途也。
十多億中國人,少一個藥家鑫不少,多一個藥家鑫也不多,“這孩子”當聽到死刑的判決書時,他會想些啥呢?我想,他啥也不會想,因為他是一個完全缺乏正確的思想和價值觀的年輕人。而且,我可以肯定地說,藥家鑫從來就沒有認真地通讀、學習過《老三篇》,更不要說通讀、學習《毛澤東選集》了;他更本就不知道做人究竟應該怎樣做,也根本不知道人的生命的價值,包括他自己的和別人的;當然,他肯定知道,音樂學院是揚名的起點,彈奏好鋼琴是出人頭地的開始,而名氣、“家”恰恰是金錢萬貫的代名詞,極端個人主義的同義語。上一次開庭時藥家鑫所就讀學院去了好幾百號人,據(jù)說是“聲援團”,這正好被孔慶東言中了:該學院成了“殺人學院”。從馬加爵到藥家鑫,現(xiàn)在還不知道他們的后繼者姓甚名誰,總而言之,我們的教育是失敗了,失敗得一塌糊涂,一敗涂地。正如有些媒體指出的那樣:“藥家鑫并非個例”,并發(fā)出了“拿什么拯救你,我們的大學生”的呼喊。所以,我以為,從一個特定的視角來看,藥家鑫也未必不是一個受害者、犧牲品;他在殘忍地剝奪了她人生命的同時,也無情地剝奪了自己的生命,而他的“思想道德生命”已先于他剝奪別人生命之前被扭曲的現(xiàn)實she hui殘酷地剝奪了,空剩下了一具靈魂空虛的軀體。
藥家鑫啊,你千萬不可相信彈鋼琴可以與殺人相掛鉤,要不,假如你學的是少林武功,你就早成了殺人犯了?為藥家鑫作辯的(法庭上被告的律師除外)專家學者教授們也應當注意了,“這孩子”確實剛剛踏上人生的征途不久,卻不料害人與“被害”了,那么,依你們的高論高見,還希望出多少個“藥家鑫”呢?而且,在憐惜、力挺“這孩子”之時,有否稍微連帶地同情一下“那母親”呢?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殺人一命自墜十八層地獄,你們不會不懂這個最起碼的道理吧。胡說可有千種,真理只有一條,諸君眼見否,中國的“愚民”正在飛速地減少,而變得聰明勇敢起來了?!
最后對我的八句話略作修改:
殺人償命乃常識,
何須搜腸尋辯詞。
救死扶傷人性存,
揮刀連捅天良失。
民婦無辜喊冤晚,
兇手不赦斃太遲。
人間當開正義花,
窮命富命均等值。
2011.04.22
2011.04.22晚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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