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拯救你,中國式慈善?!
(湖南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董永亮/易珺師妹)
中國是一個對歷史情有獨鐘的國度。中國的企業家似乎都程度不同而又概莫能外地背負著沉重的“原罪感”。受傳統偏見束縛,每每提及企業主,人們都會有意或無意地把他們與見利忘義、為富不仁等語境詞匯聯系起來,于是“仇富”心理出現了。人們盼望忽然某一天,“愛是美德的種子”的普適價值成為時尚流行,“多建一所學校,就會少建兩座監獄”的常識真諦變得力重千金,“以人為本”的治國理念沉淀積聚為時代的最強音,我們的慈善事業不再是“猶抱琵琶半遮面”的羞羞答答,而被容納接受于每個社會成員的心靈中。
只有民間的睿智、財力及創造力,才是中國式慈善事業蓬勃發展的原動力。古人道: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用之有度。追求利潤、降低成本是企業追求的目標。然而現實生活中,很多企業走“先污染,不治理”的老路子,拋棄了作為最高價值的社會責任意識。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呈現出不佳、不平衡的特征。首先,眾多企業感恩回報理想缺失,漠視社會效益。中國企業家擁有璀璨的今日,除了個人奮斗,應歸功于“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方針政策和作為龐大消費群體的社會大眾。其次,由于立法的不完善,制約的缺失,導致作為NGO的中國民間慈善捐助機構之處境相當尷尬。制度不好,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第三,行善施惠方式陳舊滯后,不能與時俱進,可操作性不強。
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富而思源”的團結互助精神應當被推崇倡導,“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損人利己觀念早該被反對拋棄。企業家要有赤子情感,深刻認識到社會大眾是企業效益的根基血脈,從而為“富二代”樹立一個責任榜樣。法者,天下之公器。要逐步推進慈善立法,做到有法可依、違法必究。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推動慈善捐助公開透明,建立問責制,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積極吸收國外慈善事業的有益做法與寶貴經驗,在捐助方向、錢款用途等方面進行結構優化,爭取“與世接軌”。
把創造財富的權力還給人民,讓慈善事業回歸民間,這是明智的選擇和理性的歸宿。然而,拯救中國式慈善事業,讓其大行于道,力求造福當今、澤被后世,則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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