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性質,阻止依法維權上訪,是自找麻煩
安陽市企業軍轉干部,對一些地方仍然阻止他們依法維權上訪,他們說,國家各級黨政領導應該認真研究,企業軍轉干部依法維權上訪的性質,不要不分青紅皂白阻止上訪自找麻煩了。實踐證明,十年來這樣阻截真是勞民傷財,不得民心。
這些老兵的行動,有人說會被壞人利用。此話差矣,這些老兵一生忠于黨、忠于人民,艱苦奮斗,無私奉獻。如果有人敢于反黨損國,這些老兵會拼死向前護黨護國,決不含糊。這個基本覺悟還是有的。
在市軍轉干部辦公室座談時,企業軍轉干部給政府算了幾筆賬,說:
十年來,各級政府為阻截企業軍轉干部依法維權上訪,
一、政府增設了多少部門、多少人員;
二、為了解排查、監督、監視企業軍轉干部,指派人員限制企業軍轉骨干人身自由,甚至抓人,地方人事、公安部門及有關單位動用浪費了多少人力;
三、使用浪費了多少財力。
這些到底起了什么作用?不區分問題性質,盲目使用人力財力,不是勞民傷財嗎?
四、動用公安人員這個專政工具,造成了無謂的思想對立和不必要的矛盾,同時,也耗費了近百萬企業軍轉干部多少精力和財力,這還能得人心嗎?
企業軍轉干部依法維權上訪已經十年,從地方到中央各級黨政機關領導都有了深刻印象。明明是原國家人事部、勞動部不顧歷年中央文件精神和國家對軍轉干部的安置政策(現在仍然有效),非法剝奪了企業軍轉干部的身份、待遇,切不讓這些老兵依法維權,向各級黨政領導直至中央領導申訴、上訪,這是什么道理?
原國家勞動部所發《勞辦發【1993】78號》文件及原國家人事部以臨時機構“企轉組”名義,推出“三不再”政策(即不再套用行政機關的行政級別;不再按照行政機關干部管理辦法管理企業干部;不再按行政機關干部行政級別確定待遇)后,中共中央又發了《中發【1998】7號》文件和中共中央《中發【2007】8號》文件,重申了中央對軍轉干部的安置政策,這實際上是對原國家勞動部、人事部錯誤政策的否定。但直到現在國家人社部還死抱自己的錯誤政策不放,仍然對企業軍轉干部繼續進行壓制,拒不落實中央對企業軍轉干部的安置政策。這到底是為什么?要拖到哪一年?不值得深思嗎?
安陽市企業軍轉干部說,依法維權上訪是什么性質?中央應該給個明確說法了。應該明確如何落實企業軍轉干部安置政策,還企業軍轉干部一個公道,應該盡快恢復落實近百萬企業軍轉干部被非法剝奪了的干部身份、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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