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治報近日報道,一個整天在家賦閑看電視、從未到過上海的家庭婦女,在千里之外的湖南導演了上海的“把戲”,騙得想在上海實現夢想的打工者近2萬元錢。聽來有些不可思議,可這偏偏就是發生不久的現實。更讓人想不到的是,女子的騙術竟然還是從電視臺法制節目中學來的。
無業的劉安紅整天沒什么事,無意中從電視臺的法制節目知道了靠發短信詐騙錢財的事。犯罪嫌疑人怎么準備作案工具,怎么得到某一地區的手機號碼段,怎么和被害人對答等,節目中都進行了非常詳細介紹。初中文化水平的劉安紅照方抓藥,在一切準備妥當之后,便依據自己的計劃,等著他人“上鉤”,還真有不幸的“魚兒”主動往槍口上撞。
過去,犯罪分子是自學成柴,現在好了,有電視節目專題介紹作案手法和反偵察手段。其實,關于電視法制類節目是揭露犯罪還是傳授犯罪方法,這樣的爭論一直也沒停止過,法制節目當犯罪教材的“復制”犯案也屢屢發生,但是,一些新聞媒體細膩逼真、全方位立體再現犯罪過程的報道一刻也沒停止過,有的甚至還將公安機關秘而不宣的偵查絕活,捎帶著抖露出來。
對此,有兩種聲音。一方認為,不法分子是歪嘴和尚念歪經,屬于極個別現象,不必大驚小怪。另一方認為,法制類節目過于注重犯罪過程,追求吸引眼球,有些節目稱之為“犯罪指南”并不為過,而且由于報料過猛,還給公安機關偵破制造了難度。
曾兵以為,法制類節目的重點應該放在教育人、驚醒人,而不能一味以情節曲折離奇、案件撲朔迷離來吸引眼球,追求高收視率,對一些涉世不深、好奇心強的青少年造成誤導。審理上述案件的法官提醒人們,面對高薪誘惑,請擦亮眼睛,謹防陷阱,尤其是還未入職就被要求交納押金、服裝費等各種費用的,應堅決予以拒絕。
法官的話無疑是正確的,曾兵聽著也有幾分熟悉。每當有人購得假貨、每當有人受騙、每當有人被偷……總有專業人員和專家支招,指導人們如何識假、防騙、防盜,似乎要把每一個人培養成專家級的人物。聽著頭頭是道,可是,每個人都能成為各個行業的專家嗎?曾兵覺得,在傳授人們識假、防騙、防盜知識的同時,相關部門自己也是否應該做點什么。
一個整天在家賦閑看電視,僅有小學文化程度的家庭婦女,就能從法制節目中學會并熟練應用騙術,真是個挺可怕的事。電視臺編導們真應該好好想想,法制類節目應該如何編排。據曾兵了解,目前好像還沒有關于法制類節目“報料”的底線,可以想見,法制類節目還將充當著犯罪分子“教父”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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