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太史評遇羅克
潘太史
今年四月以來,潘太史的翻譯業務異常繁忙,為了維持生計幾乎到了無暇它顧的程度。最近,潘太史有幸讀到了幾篇紀念遇羅克的文章,將此人刻畫得神乎其神,有些資料上甚至把他吹捧成了“在文革中為堅持真理而獻身的英雄”。這種觀點不僅是極其錯誤的,而且是非常有害的,為了避免一小撮別有用心的搗蛋分子繼續混淆黑白、顛倒是非,潘太史決定澄清事實,撥亂反正,徹底還原歷史的本來面目。
潘太史早在二十年前就聽說過有關遇羅克的事跡,遇羅錦的成名作《冬天的童話》當時在大學的圖書館中隨處可見,其中對遇羅克的描寫自然是非常生動。根據遇羅錦的敘述,遇羅克對政治非常感興趣,而且上進心極強,他小的時候由于出身不好,曾經被政治老師打入了另冊。為了表示自己的進步,遇羅克曾經主動揭發過父母的言行,從此與家里的關系變得十分微妙。遇羅克參加過兩次高考結果都名落孫山,據說落第的惟一原因就是因為他的出身不好。
關于這個說法恐怕未必可信。潘太史有一位遠方親戚,乃是上海資本家出身,按說比右派的成分更加等而下之,但是她當年報考華東師范大學的時候卻并沒有遭受什么歧視,只是在入黨方面一直未能如愿而已。潘太史認為,要想查清楚遇羅克當年落第的真正原因恐怕并不復雜,即使高考試卷或相關檔案很難再現,想必他的同學目前依然健在,對班級上誰的學習成績好壞應該還有所印象。
根據相關資料顯示,遇羅克出生于公元1942年,高中畢業之后,于1959年、1960年先后兩次參加高考,盡管成績優秀,但不被準許進入大學。為了了解社會,遇羅克報名到南郊農村當農民。1961年春節前,街道批準遇羅克去大興紅星公社舊宮大隊菜園小隊插隊。1964年,神經衰弱很嚴重的遇羅克回到城里。他曾經在小學做過一段代課老師,又因出身問題被辭退。不久,他被分配到人民機器廠當學徒工。1966年7月,寫作《出身論》,駁斥了當時甚囂塵上的“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的“血統論”,在1967年1月18日《中學文革報》第1期上刊載,在社會上產生了廣泛的影響。但為當時的主流意識所不容,1967年4月17日,當時的中央文革表了態,說《出身論》是反動的。1968年1月1日,遇羅克被捕;1970年3月5日,被殺害。
由此可見,遇羅克的確有些生不逢時,高考落第的真實原因姑且不論,1959、1960年前后正好是建國以來經濟形勢最為糟糕的年景,許多城市青年面臨無法就業的窘境,只得到農村去插隊謀生。遇羅克回到城里以后,很快就被分派到了人民機器廠當學徒工,按說應該為期兩年,在此期間月薪應該為16元,轉正為二級工以后即可領取32元的月薪。潘太史認為,即使遇羅克的人生早年經歷過坎坷,但是到了1965年以后,也就是說當他23歲的時候,命運已經發生了重大轉變。如果不出意外的話,他應該在1967年得以轉正為二級工,從而領取32元的月薪,這對于一個單身漢來說足以維持日常生活。文革期間雖然工資全部凍結,但是學徒工的轉正工作卻從未停止。也就是說,黨和政府并未有意同遇羅克同志過不去,在那個年代有幸成為一名全民所有制企業中的工人,不論政治地位和經濟地位按說都過得去。
憑心而論,當時社會上的確存在相當嚴重的出身歧視的問題,這主要表現在參軍、提干、入黨、上學等方面。就上學來說,對出身不好的人也并不是絕對限制,只是某些院校(例如北京航空學院)或專業在政審方面比較嚴格而已。遇羅克或許的確由于出身問題在升學或就業方面受到了一些歧視 ,但事實證明黨和政府并沒有將其打入另冊,而是給他安排了一份很好的工作。遇羅克如果當真有些政治頭腦,就應該在工廠里夾著尾巴做人,如果有心向學的話大可利用閑暇時間自學成材。在文革爆發之后要想學習恐怕并非難事,只需在廢品收購站即可廉價購買大批文史書籍,或許還能碰到真正的古董,其成就完全可能在馬未都先生之上。
可悲的是,遇羅克對于已經到手的幸福卻并不知道珍惜,始終對自己當年未能考入大學而耿耿于懷,他在成名作《出身論》就反復地強調這一點。據潘太史所知,北京工業大學在校生譚力夫同志提出的那個對聯“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固然曾經喧囂一時,但似乎并未成為當時意識形態的主流,江青同志好像對此頗有微詞,并且將其改為“老子英雄兒接班,老子反動兒背叛”。從客觀事實來看,遇羅克被捕距離他發表《出身論》足足間隔兩年時間,以言治罪的可能性按說并不存在,因此他后來的遭遇純屬咎由自取,根本不值得同情。
潘太史認為,作為一名政治人物,首先必須弄清楚天下大勢。到文革爆發為止,中共建國才剛剛十七年,被打倒的剝削階級“人還在、心不死”的確是個無法否認的客觀現實。遇羅克雖然無法選擇自己的出身,不過人生道路還是可以把握的。假如他能認清形勢,在1957年初中畢業之際就毅然報考一個中專、技校或者直接進入工廠當學徒工,那么到了1965年左右多半可以混到三級工了,月薪當為42元。如果利用業余時間攻讀文史,待到文革結束之時早已儼然成為大家,那時的他才不過35歲!比潘太史現在還要年輕五歲!
遇羅克其實完全有機會利用自己的現有的資源去實現人生理想并收獲愛情,蹲班房、上刑場的結局簡直就是莫名其妙!潘太史不禁想起了著名的張志新事件。雖然當局在文革后別有用心地把張志新塑造成了一名反抗林彪、四人幫的英雄人物,但是判黜其死刑的真正原因卻是她公然咒罵毛主席,完全是有關部門按照公安六條的規定依法辦案的結果。至于遇羅克的問題,當局雖然在1979年認定屬于錯案,但是至今也沒有把革命烈士的光榮稱號授予這名“在文革中為堅持真理而獻身的英雄”。后來鄧小平同志明確提出,對歷史問題宜粗不宜細,個中原因著實耐人尋味。
遇羅克作為一名出身不好的青年,在受到嚴重歧視的情況下居然還可以置身于工人階級之列,至少工作穩定、生計無憂。而生活在改革開放中的社會精英們又過得如何呢?根據潘太史的依稀記憶:1988年,上海同濟大學一名24歲的女研究生被拐賣至山東。1992年,北京大學經濟系副教授解萬英同志自殺。2009年,上海海事大學女研究生楊元元同學絕望自殺。2010年,北京郵電大學博士研究生因就業無望而跳樓自殺!
千百年來,人們對白居易的《長恨歌》可謂是交口傳誦、百讀不厭。殊不知清朝詩人袁枚曾經一針見血地指出:“勸君莫唱《長恨歌》,人間亦自有銀河。石壕村里夫妻別,淚比長生殿里多”!如果站在歷史的高度上重新審視遇羅克事件,難道他的死還不是自作自受嗎!
2010年6月19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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