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退而不出”,將導致中國法治系統癱瘓
2010年3月22日 ,美國谷歌公司因不愿遵守中國法律而退往香港經營中國區業務。香港不屬于中國嗎?谷歌在中國的業務照樣開展,只是不需要遵守中國法律了。
中國容忍這種“退而不出”的做法會造成什么后果?中國的法律對外失效。因為中國容忍對其法律侵犯的公司繼續在中國經營,本身造成了對遵守中國法律的公司的不公平待遇,肯定會引起這些公司的不滿,它們也會仿效侵犯中國法律的公司去行動。微軟與雅虎等愿意遵守中國法律的公司已經遭到美國國會的攻擊。24日,戴爾公司和Go Daddy公司已威脅要追隨谷歌“退出”中國,德國一家醫療器材公司也要求“退出”中國。德國重要財經媒體《經濟周刊》指出,“隨著谷歌成為第一家公開與北京對抗的西方企業,有更多外交企業,再也無法忍受”中國的管理。如果中國允許它們都像谷歌一樣,外國公司都會凌駕于中國法律之上,中國的法治系統、法律體系就對外國不再起作用,自動癱瘓,帝國主義國家在新中國建立時失去的特權就失而復得。
中國政府說:中國“禁止利用互聯網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煽動民族仇恨和民族分裂、宣揚邪教以及散布淫穢、色情、暴力和恐怖信息”。這些維護性反應,已被視為中國對谷歌叫板的“高調反擊”。筆者在《谷歌事件:一幕雙簧劇》中提出:如此對待中國法律,中國應該立即對它制裁、凍結其在華資產、責令它永遠退出中國、并對其支持者采取制裁措施。這才叫高調,可以殺一儆百。
中國需要制定維護中國法律的法律,立法遏阻對中國法律和主權的侵害。對于一切敢于挑戰中國法律的企業和個人,不論是哪個國家的,一律嚴懲不貸,對于遵守和維護中國法律的企業和個人,則給予優惠和好處。今天的世界是法制化的世界,特別是西方國家,做什么事都要有法律根據,依法辦理,“合法行動”。尤其是在美國,即便是侵略干涉別國內政,建立霸權,都要制定相關法律。如1979年出臺干涉中國內政的《與臺灣關系法》,規定美國可以向臺灣提供武器和安全保障,阻止中國統一;1996年3月克林頓簽署的《古巴自由與民主聲援法》(即《赫爾姆斯伯頓法》),規定對與古巴、利比亞和伊朗進行貿易的外國公司進行制裁等等。2009年2月菲律賓國會通過將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嶼和黃巖島列入其版圖的“海洋基線法案”,根據就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入鄉隨俗”,中國既融入了這樣的世界環境中,要維護自己的權益,阻止外國對中國主權的損害,也需要制定相關的法律。
此外,中國還需要制定一些其他方面維護國家主權的法律,比如,阻止企圖干涉中國內政、分裂中國主權和領土等方面的法律,制定對侵犯中國領土、領海、領空等行為進行制裁和懲處的法律;阻止拍賣和回收中國流失文物方面的法律等等。
2009年春,在美國策動下,菲律賓、馬來西亞等幾個國家公然違背其在南海問題上簽署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對中國領土提出主權要求。日本、印度、澳大利亞以及某些歐盟大國也想插手。2009年2月、6月和7月,羅馬、巴黎和華沙分別對分裂中國西藏的喇嘛達賴頒發“榮譽市民”證書。但中國對此只能表示憤慨和譴責。這有什么用?可又不能采取任何措施,因為缺乏采取措施的法律依據。如果中國制定有相關法律,采取行動就容易得多,有效得多。另外,它們這些損害中國權益的活動都是打著“民間行為”的旗號進行的,理由是它們是“民主國家”,公民有自由決策權。而中國是集權國家,中國公民的任何行動都是政府行為,所以中國束手無策。真的嗎?從法律上說,按照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他們的政府既無權管理他們的行為,也無權過問他們的行為所造成的后果——中國可以派人把肇事者殺掉,他們的政府也沒有權力過問。如果政府有權對后果負責,說明他們的行為還是政府行為,因為這些行為的得利者是他們的政府。中國因此可以制定法律,對它們任何損害中國權益的行為進行反擊和懲處,當然也可以用“民間行為”的方式。此外,靈活運用國際人道主義援助也是一種手段,援助法律可以規定,凡是采取敵視中國行動的國家,中國沒有義務進行國際人道主義援助,或只對這些國家中對中國友好的組織或地區進行援助。
在中國迅速崛起、以前侵略、蹂躪過中國的國家擔心中國強大后會對它們“清算罪行”的心態主使下,分裂、削弱中國逃避可能的處罰成為它們的共同選擇,此類情況會越來越多。中國如果不當機立斷,采取有效措施遏阻,主權將有更多損失。因此,中國可以立法限這些國家在一定時期內必須改正,否則中國將對其嚴懲不貸。強有力的法律制裁措施,一方面可以懾止它們對中國主權的危害行動,一方面還能分化瓦解它們針對中國的加害思想。
由于中國清朝后期的衰敗,西方列強劫掠了中國大量文物瑰寶。根據有關資料,全球47個國家的200多家博物館共收藏了167萬件中國文物,1949年國民黨逃往臺灣時又帶走了65萬件文物。此外,海外私人收藏的中國文物大約有1200萬件。號稱擁有5000年文明歷史的中國,博物館里卻無法完整地展現自己的歷史。隨著中國國勢回轉,文物應該收回,國際上也有相關法律。但是還有一些殖民者企圖一直占有,或拍賣得贓。如2009年2月,兩件1860年英法聯軍入侵中國時被掠走的中國圓明園文物獸首在法國佳士得拍賣行拍賣。雖然由于一位中國收藏家的插手使拍賣流產,但行動引起爭議,后繼性差。結果兩個月后,中國18世紀的一枚玉璽在巴黎的一場拍賣會上以168萬歐元的價格拍賣。 11月4日 ,倫敦蘇富比拍賣行舉行了一場中國工藝品拍賣會,僅乾隆玉璽“八徵耄念之寶”就以300萬英鎊(約合人民幣4068萬元)拍出。中國網民反應強烈,認為這是對中國的再度挑戰,要求有關方面出面追討。對于中國圓明園宣布研究人員將清點收藏于海外博物館的圓明園被劫文物,美國卻攻擊是中國“公關策略”,“共產黨已經再次站起來抵抗外來侵略”,中國不應該追回這些文物。說雖然中國與英國簽署了1970年公約,但對此前獲得的文物沒有約束力——且不說這個公約有沒有約束力,公約本是人制定的,不公平的公約才是沒有約束力的,我們必須重新制定公約,制定公平公正的、能夠追回所有國家自身文物的公約。對于任何企圖阻撓公正和公平公約制定的行為,都要堅決果斷地給予嚴懲。
美國第16任總統林肯說,給別人自由和維護自己的自由,兩者都是崇高的事業。實際上,維護別人和自己的正當利益同樣是偉大而崇高的事業。在國際法制化時代,中國應該通過立法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這不僅是維護狹隘的國家和民族利益,也是維護全人類和全世界人民的利益,中國是世界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中國的利益與世界人民的利益相輔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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