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賣嘴唇——“名嘴”比“名妓”高了不少
日前拜讀了邋遢道人的一篇文章,好得很。意猶未盡之處,就想補罵幾句,一吐為快。
“資改”竊國以來,要做傷天害理、違背人性的事;沒人愿意干,就要雇人去干,其實就是買“人”去干。當然,為了有“人”可買,他們打造了逼人來賣的環境。
有了買方,就引出了賣方。當然,大部分人是無論威逼利誘,都堅決不賣的。
根據買方的欲求,一類賣方賣靈魂,另一類賣肉體;因“人”制宜,發揮特長。具有“靈魂”特長的,開靈魂鋪子,例如“資改”磚家、叫獸、穴者……禮論創薪標兵等等。而具有“肉體”特長的呢,擺肉體攤子,例如賣淫賺小費的、賣腳騙門票的、賣拳領強拆治安費的、沒留神賣了命得撫恤金保險費的……等等、等等,當然,也有賣嘴懵講座費的。
更有賣嘴的想搞多種經營——兼賣靈魂。但是賣靈魂并不入道。不知大家是否記得,在2008年的愛國運動中就是靈魂鋪子里先有“理性愛國”出售,名嘴縫里才有“理性”分泌流淌的。現在又看邋遢道人文章中抖落的這些“名嘴”分泌物,也都是靈魂鋪子里的那些瓶瓶罐罐的粘糊東西。
賣嘴的想要靈肉兼賣,或者扮成靈魂經紀人,甚至升級成前店后廠的“靈魂鋪子”。大概他總覺得自己棲身肉體行業,低人一等。
其實不然,別看同屬肉體行業,“名嘴”還是比“名妓”高了不少:妓女出賣……,“嘴”出賣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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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e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