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偉民-何振梁之爭”的隨想
一向對名人之間的口水戰沒有興趣,覺得他們無非是在把自己的褲衩、胸罩之類的褻衣拿出來當彩旗揮舞,不懂得什么叫惡心罷了,但這一次例外:“袁偉民-何振梁”之爭引起了我的興趣。
我注意他們的爭論,倒不是因為他們兩位都有顯赫頭銜:一位,原國家體育總局局長,自1980年代一手鑄造了“女排精神”后,就一直是中國體育江湖中幾位頂尖大佬之一;另一位,則是“資深國際奧委會委員”,頭上還有“中國申奧之父”、“著名體育外交家”之類的光環——不,這些都還不足以吸引我,現在是一個脫魅的時代,連不世出的人民領袖都被“打得粉碎”了,剩下的,余子碌碌,什么樣的光環也都不可能比電池快要用完的老式手電筒的光暈更耀眼了。
那么,是因為袁偉民爆料生猛嗎?很多人都這么認為,不過我也沒有覺得有多么生猛。21世紀是一個揭老底的時代,上至廟堂高官,下至江湖大師,被人揭出老底的層出不窮,抖出來的“料”也一鍋比一鍋“生猛”,作為億萬受眾之一的我,對此早已麻木了:不就是何振梁當年沒有按照事先的布置投羅格的票嗎?不就是他有可能接受了金云龍的賄賂嗎?這又如何呢?WTO條款到現在還沒有公布,東海大陸架不知怎的忽然少了一半,南海諸島成了東南亞小國的盤中大餐……,這些扒皮割肉放血的事都沒有人管,一次奧委會的投票又算得了什么呢?
實際上,讓我感到有趣的,不是“袁何之爭”本身,而是中國的主流精英們圍繞“袁何之爭”所展現出來的態度,是他們按照自己習慣的非黑即白的思維慣性以及按照“民主-專制”、“自由-集權”的二元對立模式,不費吹灰之力就把“袁何之爭”變成了“專制與民主”、“人權與極權”、“公民本位與國家本位”之爭時所表現出來的“生猛”,還有一點幼稚。
比如,有人就撰文《“袁偉民 何振梁之爭”其實質是專制與民主之爭》,“擲地有聲”地質問道:“何振梁是國際奧委會副主席,而不是你袁偉民手下的體委副主任。他考慮的是整個國際奧委會的事業、前途,考慮的是整個世界民眾、包括中國奧運、體育的未來。”“若北京出局,能換來國際奧委會大家庭的廉潔、和諧、真正為全世界熱愛體育的民眾的福祉,那么,這個選擇的任何一方,究竟孰對孰錯?孰正義孰猥瑣?”再比如,有人在一家頗有知名度的雜志上撰文《何振梁不支持北京申奧又如何?》,振振有詞地說:“當何振梁作為奧委會委員投票的時候,他不是中國派去的代表,他只為國際奧委會工作和負責。他不代表政府,更不代表全體中國人,他只需對自己和國際奧委會負責”,“回顧一下本世紀的歷史,你會發現這種泛國家本位的做派甚至是個相當危險的東西,它很容易滑向這種推論:是德國人就應該擁護希特勒,是阿富汗人就應該去搞恐怖襲擊,是朝鮮人就應該擁護金家王朝,是……”
聽起來還真像是那么回事,也難怪他們會如此理直氣壯,但實際上,卻是差之毫厘,謬之千里,借用他們文中的一句話吧,這樣的問題,“我總覺得是需要點智商才能談論的”。
——的確,“何振梁是國際奧委會副主席,而不是你袁偉民手下的體委副主任”,但是,國際奧委會難道是空中樓閣嗎?國際奧委會難道不是由各個會員國組成的嗎?離開了各個會員國的事業、前途以及它們的未來,國際奧委會的事業、前途、和未來又在哪里呢?
國際奧委會不是凌駕于國家之上的神造物,不是一塵不染的人間圣殿,恰恰相反,國際奧委會是各個會員國追逐自身利益和榮耀的競技場,而且不僅國際奧委會,包括聯合國、WTO、WHO在內的一切國際組織,在本質上都是如此。這其中的原因非常簡單:國際組織就是各個主權國家為了協調、保護、擴大自己的利益而成立的。如果一個主權國家,不在國際組織中最大限度追求自己的國家利益(包括政治利益、經濟利益、外交利益、安全利益等),那就是對本國國民的不負責(盡管國家利益并不全等于國民利益,但卻是實現國民利益的前提),也會被其他國家視為缺心眼,冤大頭,不僅不會贏得尊重,反而會受到輕慢與嘲笑;
正因為如此,何振梁在投票時,還真不能“只需對自己和國際奧委會負責”,他必須對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負責,否則就是對國家和人民的背叛!作為一個普通公民,他當然有選擇支持或不支持北京奧運會的自由,但作為一個由中國推薦、在中國政府的支持下當選的國際奧委會委員,他在參與國際奧委會的“游戲”時,只能代表中國的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對于政府的決策,任何一個公民都可以贊成,也可以不贊成,這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但公職人員的權利是受到限制的,最低限度,他在履行公職的時候,不能反對授權給他的政府,否則就應該辭職,這是常識,也是基本的職業倫理。何振梁是“國際公務員”,但他和中國政府,也存在一種自然法意義上的契約,他當然不能自行其事;
——不存在什么抽象的“國際奧委會大家庭”,如果“北京出局”,受益的絕對不是什么“大家庭”,而只能是那些和北京競爭的其他國家的城市。我們不難想像,假如“北京出局”的事果然發生了,而且這一結局還和何振梁的投票有關,那么受益的那個國家,將一定會一邊竊笑,一邊疑惑:究竟是何振梁太聰明呢還是中國政府很傻很天真?
——的確,“泛國家本位的做派甚至是個相當危險的東西”,但在今日世界上,國家畢竟還是一個國家國民福祉、安全和權利的最后庇護者,南京大屠殺就是中華民族失去了自己民族國家保護的結果——盡管蔣介石政權也不是什么好鳥,但畢竟還不至于在自己的首都制造一場大屠殺。2003年,伊拉克人失去了自己的國家,到今天為止,已經有接近100萬人死于美軍的轟炸、“誤傷”、以及無政府狀態下層出不窮的街頭爆炸了。薩達姆殺了5000人,就被判處了絞刑,按照這樣的比例,小布什應該被判處200次絞刑了,可“國際組織”又如何管得了他呢?
是的,一個德國人擁護希特勒很糟糕,但如果一個蘇聯人、法國人、荷蘭人……以及其他被納粹蹂躪的國家的人也擁護希特勒,是不是更糟呢?正如三十年代的中國,一個中國人如果擁護蔣介石,那當然是很糟糕的,但他如果居然擁護日本天皇,就像溥儀和汪精衛那樣,豈不是更糟嗎?
這些原本是常識但又是大是大非的問題,何振梁其實是清楚的,所以他才會斷然否認袁偉民的指控,并在面對媒體時做激憤狀,但偏偏他的擁躉不清醒,硬要用賣國的荊棘做成一個“民主自由”的花環往他頭上戴,他又如何能夠接受得了呢?
還需要強調一點,今天的世界并不是平的,而是一個由西方國家主導的“中心-外圍”體系,而所謂國際規則,多半也當然是有利于發達國家而不利于發展中國家。一個“外圍國家”的精英,如果主張無條件地遵守國際規則,甚至主張國際規則高于本國規則和法律,那如果不是弱智,就真的是別有用心了。
對這些精英要進行啟蒙,至少不能讓他們壟斷話語權,這應該是中國成為“國際社會”中成熟而有尊嚴的一員的開始,從這個角度來看,討論一下“袁偉民-何振梁之爭”以及由此產生的種種現象,還是很有意義的!
(郭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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