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禁播令與董文華復出
廣電總局近日發出一道禁播令,嚴禁各類綜藝、娛樂、訪談節目炒作名人緋聞秘史、劣跡丑聞,以凈化熒屏聲頻,避免“有丑聞劣跡的名人”誤導觀眾聽眾。
該通知還明確指出,廣播電視綜藝、娛樂、訪談等各類節目,嚴格禁止談論名人緋聞秘史、藝人隱私戀情等花邊新聞、八卦新聞,凡再有播出此類節目的電臺、電視臺,一經發現,要從策劃選題者開始,層層追究責任。節目不得邀請有丑聞、劣跡和有犯罪紀錄者擔任嘉賓或評委,更不得將丑聞、緋聞、犯罪等作為賣點,美丑不分。
讀到廣電總局的這則禁播令后,我的腦海中不由自主地跳出一個人人皆知的女歌唱家的名字——董文華。
去年底,在央視新聞頻道《晚間新聞》和《朝聞天下》欄目中,一則關于“春天的旋律———名家名曲演唱會”的新聞,將董文華的名字再度引入到大眾的視線。在這場紀念改革開放三十周年系列演出中,董文華作為開場亮相,演唱了《春天的故事》。雖然新聞中董文華的鏡頭只有六七秒鐘,卻還是引起網友一片沸騰。這是董文華近年來首次在央視亮相。
2月7,由中國國務院僑辦等主辦的“文化中國·四海同春” 美國洛杉磯文藝晚會上,沉寂已久的董文華光彩亮相,演唱“春天的故事”、“今天是你的生日”、“十五的月亮”等曾經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紅遍中國大江南北的經典歌曲。
董文華現在不是一名歌者,似乎是一個“人物”。去年底,董文華去長沙演出,湖南衛視派出數名保安保護董文華,其規格大大超出一名歌手所享受的待遇,湖南方面還一再“下令”嚴禁記者靠近董文華。4月28日晚在武漢劇院舞臺亮相,演唱了《今天是你的生日》等歌曲。武漢方面也動用了不少“警力”保護著董文華,不允許媒體和她近距離的接觸。
理性地講,董文華的歌沒問題,其聲音也沒有問題,但是,她在賴昌星的紅樓中所充當的不光彩的角色,則是人所皆知的。那么,是不是因為《春天的故事》唱得太好聽,就可以寬容其紅樓丑聞?
迄今為止,沒有任何一家權威單位包括總政歌舞團承認其有過錯。既然沒有過錯,為什么她會在一夜之間突然消失?既然沒有過錯,為什么在她“躲貓貓”式復出后,還出動“警力”保護她呢?是不是害怕媒體記者觸及她歷史的傷疤?
董文華到底是“有劣跡”的演員,還是“有貢獻”的歌唱家,作為草根的我,當然沒有資格評價,但在我的心靈深處,就本能地、強烈地拒絕她的復出,不管她《春天的故事》唱得如何好聽!而且現在還讓這樣一個在公眾心目中存有污點的人繼續唱《春天的故事》,這讓我們怎么理解“禁播令”?怎么理解鄧小平?怎么理解改革開放?
在廣電總局的“禁播令”面前,無論是誰,都應該是平等的。別人因為沒有演唱《春天的故事》,就可以以“問題演員”的名義予以封殺;而董文華因為演唱了《春天的故事》,難道就不是“問題演員”了嗎?莫非在這樣的問題上,也要演繹“馬太效應”?
董文華的復出,不管是“躲貓貓”式復出,還是“逗貓貓”式復出,都代表著一種道德暗示。說白了,是一種文化墮落!我為之感到悲哀!
現在看來,董文華的復出,是不可阻擋的。我等既然無力阻擋其復出,索性去打醬油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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