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雖然是自己花錢買來的,但你學會了要是上路碰到了交警,那你就得出點“血”了!看看一摩托車車主是怎樣說的:“我4000元買了一輛摩托車,辦理牌照的費用如下;駕駛證。415元,牌照,120元,體檢,10元。保險,180元。附加費,400元,照相,20元。合計1145元。我的天呀。還讓老百姓活嗎?如果有人花100萬買個轎車,25萬辦手續,這不是笑話嗎?!”一千多塊錢在農村那是一個怎樣的數目呢?對農民來說,那就意味著被人挑走了一千多斤的稻谷或者是牽走了一頭200斤的肥豬;對于鄉村教師來說,那就意味著一個月甚至是一個多月的工資打水漂了……更何況辦個證下來也不一兩天能完成的,因此,在農村大多數人(80%總有吧)是不會去辦證的。
面對如此巨大的市場,政府能不心動嗎?抓到一輛摩托車,加上罰款前前后后就一、二千塊錢呀!于是在政府的組織下,交警下鄉的力度加大了,經常在道路拐彎抹角處設卡。武漢某大學王老師,因接罰單太多,看到交警就條件反射地停車,無奈去看心理醫生。奇怪的事情就這樣發生了:交警本來的職責是為了疏導交通的,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可是現在卻放著正經的事不干,天天熱衷于罰款搞創收。于是一幕幕類似警察追逃犯的場面在神州大地上演了。一個追一個就逃,但凡是被盯上的鮮有漏網的,交警那可是拼了老命追,一輛就一、二千,二輛就近三千,十輛就上萬了,我的資金福利就都在里頭呢。看看驚險的一幕又在廣州花都區赤坭鎮上演了:老唐駕駛一輛剛買不久的農用三輪車自東往西行駛,后面緊跟著一輛警用吉普車。“當時三輪車速度非常快,后面的警車也在拼命加速追,兩車之間的距離還不到20米。兩輛車一前一后開到事發路口附近,前方剛好有兩輛大卡車停在馬路中間堵住了三輪車。老唐看到后,可能想從人行道上逃走,調轉了車頭,但卻沒控制住,車輪先是撞到了人行道上的臺階,緊接著車往邊上一歪,撞上了燈柱。“他整個人都飛了出去,頭磕在了燈柱上。”據警方介紹,經現場調查,查明老唐違法駕駛一輛無號牌三輪摩托車。在行駛至赤坭村路段時,遇交警巡邏執勤,老唐為逃避檢查,遂右轉三輪車加速駛入人行道。在轉向過程中,因車速較快,一頭撞到路邊的燈桿,當場死亡。“巡邏交警看到車后,用擴音器通知他停車,并不斷給他打手勢,但他置之不理,扭頭就跑。”現場一警員說。據查,老唐曾于2008年5月因無證駕駛無牌無證的三輪摩托車,被當地交警行政拘留5日。 再看一幕:在九江廬山區新港鎮江磯村李家門9號的摩托車司機李鵬家里,記者聽聞了一件離奇事情。據李鵬口述,去年9月25日下午5時許,他在湖口縣城遭遇交警,由于摩托車沒有牌照,李鵬在逃避交警追逐中,逃到了石鐘山懸崖邊上,一不小心跌落約8米深的懸崖。憑借頑強求生欲念,跌落懸崖的李鵬“昏迷兩天后居然奇跡般生還”。李鵬質疑:“交警眼見我墜落懸崖,卻為何當時不緊急搜救我呢?”湖口縣交警部門對記者的采訪則諱莫如深,只表示“我們已經盡了力”。大家平日里看報紙就沒少看到這樣的慘劇,網上搜一下更是怵目驚心。
也許有些人會說,反對無證駕駛!支持交警執法!說實在的,我始終不明白,一個牌照成本要多少?兩本駕駛正副本成本也就幾塊錢,為什么還要收那好幾百的車輛附加費?憑什么要強制人家保險?國家每年都會撥辦公經費給交警部門呀,憑什么要收那么多的辦證費用?如果辦證費用僅收些成本費或免費辦證,那還有幾個人會無證駕駛?這樣不就能真的管理好摩托車,維護好交通秩序!
面對昂貴的辦證費用,許多人就去買助力車,以為可以省去那不菲的辦證費用。俗不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看看這條新聞:11月4日上午,呼市烏蘭察布路內蒙古 醫院十字路口。“小伙子,那邊交警在查助力車,你還敢過去?”昨日上午8:40,正準備去內蒙古 圖書館的劉偉剛騎著燃油助力車拐過興安南路時,恰好碰見一位從西邊來的大娘,老人的話讓劉偉剛像觸了電似的,迅速調頭返回原路。大家再看看這幅圖:
車多吧?可以用密密麻麻來形容吧。一看就知道,這是停車場,停的都是交警扣來的無證駕駛車輛。為什么車主不領回去呢?這樣風吹日曬,時間一長車子不就容易壞掉的,車主難道不會心疼?其實大家想一想,你要是車主肯定會心疼的。但你光心疼有個屁用,要是心疼你就得拿錢來。要想合法就得拿錢來,交了錢來你就合法了!光天化日,明火執仗!補證加上罰款,再帶上停車費那就得數千元人民幣,想想真是不劃算,只能自讓倒霉,還不如買輛新的算了。看著圖中那密密麻麻的車輛,想想它們將成為一堆廢鐵,真是讓人無話可說,那可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錢呀!
再看看吧,再體會一下“密密麻麻”的感覺吧,想想為什么會有這么多人不去辦證掛牌照,怎么會出現這樣不和諧的局面呢?據說是為了調動積極性,實行改革開放,大搞“金錢掛帥,物質刺激”,收費、罰款竟改革成了一種制度!執法部門都面臨著一定數目的收費與罰款任務,上交的資金越多返還的比例也就越高,并且還與成員的工資、資金福利掛鉤。這樣一來,搶劫無異于合法化,一時間,政府各部門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大家巧立名目,大肆收費,大膽創收,明目張膽地搜刮民脂民膏,消失幾十年的苛捐雜稅又死灰復燃了,并且地神州大地愈演愈烈!這那叫什么“改革”?這簡直就是胡鬧,瞎折騰!看看這條新聞:靈璧交警怎樣“吃”老百姓、“吃”得有多狠?舉個例子就清楚了。2004年,局里兩次把全縣所有警察包括110巡警、基層派出所分成十個組,每組每天要完成扣罰100輛車的任務。這些任務都是口頭下達。領導打招呼,對外誰也不準說。其實從2000年后就有罰款任務了。大隊領導給我們開會下達罰款任務時說,“我不管你們怎么弄,到每個月20號,必須把錢給我弄來,哪怕你去偷、去搶、去借,任務得交齊”。還有一位領導更絕,說“你們下河撈,也得給我撈夠這個錢”。 誰任務齊了,誰才可以回家。扣到一臺車按50元、100元、200元不等處罰,再到停車場交20元停車費就放行,哪怕只呆一分鐘。一開始在城區搞,后來開著面包車到農村扣。這10個組不分地區,誰扣到算誰的。為了完成任務,大家都在各個路口搶。什么車都扣。一開始扣沒有駕駛證、行車證的,后來是沒有頭盔的、駕駛員不系安全帶的、兩輪車乘坐人不帶頭盔的、副駕駛不系安全帶的。后來沒辦法,車牌照掛歪的、牌照臟的、燈光不全的也不放過。雞蛋也要一定找出骨頭來,完成任務才能下班。有的車被扣剛從停車場所出來,又被另一個組扣了,第二次不罰款,但停車費得給。“統一行動”幾天,大街上基本沒有兩輪摩托車,大家不敢出來了。平時交警們也想點子逮車找毛病、罰錢。見車就攔、就找毛病、就罰,趴到車下數鋼板、用皮尺量車高。一般來說,只要攔下車,就能找出毛病。雁過拔毛、從靈璧過就得交錢。 搞得老百姓是雞犬不寧,總沒有人會說這也叫正常執法吧?這只是個典型,其他的地方只是惡劣沒有這么嚴重而已,但本質都是一樣的,不是出于公心,不是出于為了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這個目的,只是為了錢,一心鉆進錢眼里去了,生生制造出一幕幕交通慘劇!
就算你辦了證,你每年還得去年檢,年檢還得交上二百塊左右,弄得不好還得年年保險,過了交警這一關,還有交通局呢,大家還可以正常執法查你的交通稅交了沒交摩托車車船使用稅,這也是年年要交的喲,別忘了年年還要交養路費呢。你交得完嗎?所以,騎上自己的車上路,總感覺像個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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