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軾在《反對教育亂收費的另類思考》中又發“新論”:教育亂
收費的原因之一在于“政府沒錢”,大學學費應盡量由學生自己出而不侵占義務教育經費,義務教育之外的高質量教育(啊怕是初中以下)皆可收費以把節省下來的錢用于窮困地區(解決經費不足的主要辦法),認為窮人亦應享受質量教育的想法乃似是而非之見,不能鼓吹不分貧富大家都要上好學校。
目睹此“驚世之論”,在下瞠目結舌而嗤之以鼻,以為此公然無視常識之“邪說”絕對逃不過人民群眾雪亮的眼睛而不值一駁。然而,拙文“ 戳穿茅于軾的偽善道具:貸款教育也是義務教育?”遭受的普遍非議和不解令我萬分驚訝:知識界受茅之蒙蔽久矣!我不能不浪費幾滴墨水以揭開茅頭上的“道德面紗”--蓋因唯有昧著良心者方會蹂躪常識也。
眾所周知,教育亂收費之主要根源乃在于教育投入不足而使學校遭“逼良為娼”故禁而不止。問題是,“政府沒錢”乎?非也,彌天謊是也!據保守估計,每年僅公款購車吃喝即在5000億元以上,此足夠十個義務教育,實施全民福利和免費大學亦綽綽有余!在人均GDP近1000美元、手機用戶逾3億、電腦用戶近億、禍國殃民且殘害大自然母親的“轎車文明”和“旅游經濟”瘋狂泛濫、政府大興土木甚囂塵上的今天,居然睜眼說瞎話“政府沒錢”,莫非全國人民皆又聾又瞎?可見,“政府沒錢論”實荒謬絕倫,關鍵僅在于你是為生民立命與黨國千秋大業計,抑或“賣身”“貴族”利益集團而置社稷與蒼生于不顧。
而“大學學費應盡量由學生自己出”不知何以異于“臭名昭著”的教育產業化?無非更具虛偽性和欺騙性耳!相形之下,教育產業化未免太赤裸裸了,看來胡鞍鋼、湯敏們亦不得不嘆服“茅前輩”啊。對此,不才已為專文,此不贅述。
義務教育本系基本人權,普天之下,無人能外。而“義務教育之外”似有將某些群體排斥于義務教育以外之嫌,真令人莫名其“妙”啊--也許是小子才疏學淺而生的“誤會”。愚以為,絕不存在所謂“義務教育之外”而只能是“義務教育之上”,亦即無論高質量抑或低質量之教育收費,皆須以“一個也不能少”的免費義務教育為其前提與正義性所在。只要政府盡到了平等的義務教育之天職,此外的教育收費無論是天價亦與任何人(哪怕是“著名經濟學家”?。o涉,根本無需茅于軾們為其辯護。即便如茅于軾所說,鼓勵“哪怕是初中以下的高質量教育收費”,遵循人權的普遍性與平等性原則,享受“高質量教育”者亦應同等獲得政府提供的屬于每個人的義務教育經費,否則便是對“貴族”的歧視而有悖自然正義;而況壟斷“高質量教育”者無疑幾皆“貴族”階層,其在政治、經濟上往往居于統治地位,妄談什么“把節省下來的錢用于窮困地區”何以異于虎口拔牙、掩耳盜鈴?事實上,“高質量教育”非但不可能“節省”義務教育經費,“貴族性”決定了其反而是政府投入之“重點工程”而變相“掠奪”了弱勢群體應有的義務教育資源而使之雪上加霜,此于正義與社會功利皆背道而馳。
教育作為非經濟行為,基本上毫無利潤可言,離開政府投入,它只能淪為“貴族特權”--憂慮富人讀書問題純屬杞人憂天,獻媚求榮--而使窮人被斥于知識、財富與幸福之外而播下政治危機之禍根。由是觀之,茅于軾的“高質量教育收費是解決經費不足的主要辦法”簡直誤入歧途,它在文明社會可謂“前不見古人,后不見來者,念天地之悠悠”而不能不令吾輩滄然而涕下!
婦孺皆知,義務教育經費只能由政府承擔全部責任,而來自“一小撮”貴族的“高質量教育收費”居然能成為“主要辦法”,在下實愚不可及之!鼠目以為,此不過為“貴族”冠冕堂皇地占據優勢教育鳴鑼開道乃至“遮羞”耳。不才堅信,欲實現真正的義務教育,唯一(豈止“主要”?)的辦法乃是以稅收“劫富濟貧”而立即將教育經費從目前的約3%提升至4%-6%。
至于“窮人亦應享受高質量教育”在茅于軾那里居然成了“似是而非之見”,委實令人“嘆為觀止”!義務教育之絕對外部性與高等教育之準外部性注定了“學而優則讀”而非“有才無財莫進來”乃是教育成其為教育之題中應有之義與永恒的靈魂所在,是以在出于公共利益而以政府財政維持的公立學校,分數面前人人平等乃教育之最低準則而絕不容許“買分生”有立錐之地,“不學無術、朽木不可雕”者嫌棄與其分數相稱的公立學校之唯一選擇即“見錢眼開”的“貴族學?!?-此任何人皆無權加以干涉。而“不能鼓吹不分貧富都要上好學校”難免有“種姓歧視”之嫌而與教育之本質與社會功利格格不入,不知茅于軾是否讀過千古圣人孔子所曰“有教無類”?
郭金昌 0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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