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以“人民”高帽的政治現象背后
這是一種長期以來的社會現象,我的結論不會以“對”或“錯”而蓋之,只是針對當前愈演愈烈的政治現象背后作些追究。
——寫在前面
這是前些時候的事了,記得賀衛方教授來我院作講座時提到,他主張“人民法院”要去掉“人民”二字。同時,他還戲謔說:“黨中央說臺灣陳水扁搞去‘中國化’,大陸賀衛方搞去‘人民化’”,為此,在場一片嘩然。閑暇時,我和同學有些討論,也在品味賀老師的觀點。總之,不僅在這種固有的政治稱謂上存在這種現象,還很嚴重的泛濫于許多政治生活領域。
從政府的榮譽獎勵方面來舉個例子,地方經常評選的“人民滿意單位”、“人民滿意工程”、“人民滿意公仆”、“人民滿意機關”,還有最近網絡上評選的“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等等榮譽中都含有“人民”二字。我們就從這里談其背后的問題。
論及該問題恐怕又會涉及選舉的相關事宜,選舉對如今政黨政治統治下的社會而言是非正當利益下的正當程序,這是“人民”高帽的政治現象背后弊病的根源。為什么這么說呢?不論是“人民滿意”也好,還是“人民信得過”也好,這些榮譽的實施主體是政府機關,而不是人民。這里就有些矛盾,不是說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嗎?政府代表的不是人民的利益嗎?或許在一段時間里大家一直這么提倡,然而現如今我們不妨去問一下老百姓,“政府是你的嗎?”“政府代表的是你們的利益嗎?”。這種情形下的回答是顯而易見的,大部分人都不會認可。為什么呢?在中國這樣一個龐大的國家里,政府所做的只能是國家整體上、形式上、表面上要顧及的利益,這種利益永遠都不會落實到每一個人,這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因此,對于政府機關所做的帶有“人民”的相關稱謂或榮譽更多的是出于這個國家的直接代表者——政府自己的利益考慮,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人民”的利益。但這并不是政府不為人民謀利益,也不能說政府不服務人民,而只是說明對于現在意義上的“人民”高帽是一種絕對化的統權政治工具,并不是實質意義上的實體政治工具。
除了實體政治非正當性外,程序政治的也存在著極大的非正當性。在當前的體制下,選舉只是個程序而已,但是卻代表非正當利益。從我黨的紀律箴言(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上也可以看出,這是一個服從制的組織紀律,從很大程度上是一種低級絕對服從高級的體制。所以,在這種制度下的選舉程序是遠離真正意義的選舉,是根本忽視選舉存在的意義而直接將其納為組織內生活的虛形式。在這種制度下選舉的結果會產生許多無奈,也就是在公眾看來利益沒有得到公正的分配,或許成為“暗箱操作”的口實。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冠以“人民”高帽的政治現象背后往往存在著實體政治和程序政治的非正當性,這種非正當性是以表面上的正當程序為遮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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