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政府職能部門官員由于趨利本能所決定,比較喜歡管制社會經濟活動,但一般都還是要編造一些很有道理的理由,作為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管制的依據。例如,對良好的高速公路故意做很低的限速,然后以車輛超速為由對駕駛員進行罰款。鄭州以環境和食品衛生等理由,曾經設立過“饅頭辦”,“西瓜辦”等。作為政府職能部門以交通安全、食品衛生等為由,進行這些監管(盡管在實際操作中存在大量尋租行為)大家都還能理解,畢竟關系到人生安全和人生健康,增加一些監管成本也是應該的。
但是,最近出現了一個沒有任何理由的所謂的《防偽標識產品生產許可證》。使許多企業遭遇突來的罰款,理由是公司的產品包裝上使用了防偽標識產品。而防偽標識產品的生產產家雖然有工商執照等全套正規手續,但沒有辦理所謂《防偽標識產品生產許可證》。按照所謂的《防偽標識產品生產許可證》的規定,任何企業未取得《防偽標識產品生產許可證》不得生產防偽標識產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銷售或在經營活動中使用。于是許多企業遭遇巨額的罰款。
防偽標識產品實際上是印刷產品的升級和完善,有利于大眾識別企業的產品,提高企業產品的形象。按照《防偽標識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的規定,幾乎所有的印刷企業都要辦理所謂的《防偽標識產品生產許可證》,而現實是幾乎所有印刷企業都沒辦(并且絕大多數企業都沒聽說過這個規定),而使用印刷產品(防偽標識)的企業就更不知道了。
于是大量的罰款開始了,理由是企業使用了印刷品,該印刷品是防偽標識(因為客觀上通過該標識能區分與別的產品的不同,起到了防偽的作用),而生產該產品的企業沒有辦理所謂的《防偽標識產品生產許可證》,違反了相關規定,故從企業到商家都給予重罰。于是幾乎所有的企業都成了潛在的處罰對象。
本來印刷企業的經營環境就很惡化(企業家都不愿增加投資,而去抄股,抄房)。各個印刷公司企業為了生存,被逼花大量時間精力與成本費用去打通“官道”,因為這些職能部門通過管制而掌握著他們企業的生存基礎。審查費(含證書,差旅費和資料費),產品檢驗費,公告費等又成了這些職能部門的一大財源。
職能部門(質檢局)人員尋租,由于具有天然的政治優勢,利用手中的權力就這樣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對廣大印刷企業進行無情的剝奪。但由于其緊密牢固的政治網,也由于其龐大的官員數量和政治包庇能力。廣大的印刷企業無論從政治勢力上和人數上都根本無法與其抗衡.只能大聲呼喊,政府職能部門什么時候才能從權力型走向服務型,什么時候才能走向小政府大社會(為了養人而這樣的亂收費)。企業都倒了,社會怎么和諧。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