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事在人,成事在天”說的是自然界的生存法則,任何存在的事物都需要具備主觀和客觀兩個方面的條件。“謀事在人”強調的是主觀方面的條件。“成事在天”強調的是客觀方面的條件。“謀事在人”與“成事在天”是對立統一的。也就是說,宇宙是個微觀有序而宏觀混沌系統,萬事萬物的發生有其必然性同時也都有概率性,這種有概率的必然性的事件必須用有概率的竟爭性機制來處理。
根據這一基本原理,可設計一個制度,這就是《竟爭加抽簽制》。“謀事在人”相當于“竟爭”,“成事在天”相當于“抽簽”。眾所周知,不管什么制度,都是根據選擇最好的理念。而最好的制度必須兼顧公平和效率,必須是實事求是的制度。《竟爭加抽簽制》首先要求引入內在的競爭機制,使監督鏈條越短越好。通過競爭機制的引進,做到優勝劣汰。在充分竟爭的前提下,再采用抽簽機制。從符合條件的竟爭者中通過抽簽選擇。從而確保公平和公正。例如:有許多工作(通過竟爭發現)并不是只有張三做就最佳,而李四做就不合適的。只是看給誰去做的機會。這時候,采取抽簽的方法就是最合理的了。某項工程有許多開發商可以做(通過竟爭發現),在這些合格的開發商抽簽決定,自然是最公平的。由于《竟爭加抽簽制》是宇宙間的真理,在經濟生活中,能使效率和公平達到對立統一。在社會生活中,能杜絕腐敗促進和諧。
從信息經濟學的理論來講,世界通常是處于信息不完全對稱的,由于信息不對稱造成了利益失衡,影響社會的公平。《竟爭加抽簽制》制度中規定竟爭必須充分,也就是信息必須盡可能地對稱。但客觀上,由于條件限制,信息不可能完全對稱,故必須引入抽簽機制。
從演化博弈論來看,進化過程中的競爭行為和選擇問題,實際上就是竟爭加抽簽的具體事例。演進的變化實質上就是由群體的自然選擇竟爭和抽簽概率引起的,在群體中特定的顯性基因的適應依賴于他們在群體中的概率。當規則的適應超過群體的加權平均水平時,該規則的概率將上升;當規則的適應低于群體的加權平均水平時,該規則的概率將降低。
“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用通俗的語言表達了《竟爭加抽簽制》這一宇宙間的真理。將給人類在政冶、經濟、文化等各個領域發揮重要的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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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烏有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