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真是如此?
是的,魯迅不帥氣。入人眼的,是冷峻怒視的目,是粗黑的一字形唇髭。兼且年齡不小,人們所見全是干癟的老頭像。所以,很難入插科打趣或講養氣學紳士者流的法眼。而其文,士人學者也嗤之以鼻。他們認為,魯迅的文章字句生硬,文少情趣,既缺平和,又乏恬淡。此論影響及世人,就有了“魯迅的文章深奧,文字嚴正,讀來無趣,不如翻翻《鬼故事》或《一尸二命奇傳》時文”的說法。
其實,魯迅最帥。像是硬漢像,像是睿智像。左看右看,看不盡好一個帥。他的帥,帥在對舊世界對惡勢力的勇猛;帥在對淺知俗見的不容情;帥在對現實存在的唾棄與悲憫,對未來世界的渴求和指引。
他不是繡花枕頭。他不是奶油小生。他是背負責任去掉周姓的斗士!他是冷眼觀世態熱心華夏謀的智者!
再看其文。其文言簡意賅,滿含思想,絕少廢話,可以說是字字珠璣。他的文章,不是用來調情逗笑的佐料,不是“今天天氣很好,哈哈哈……”的無聊話語,不是飽食無憂有閑而發的閑適情懷。他的文章,是思想,是哲理,是嚴肅,是責任!所以,懶散寡趣的有聊閑人或者機智有趣無聊的尋歡客,讀其文無味,看下去難耐。確實,想從其中得到輕松以舒解心緒,想借其文以打發漫長的一天,這決不是好文字。
說到這里,我不禁想起圣哲馬克思的話:只有音樂的耳朵,才會欣賞音樂。牛耳是永遠不懂貝多芬。
此話很對,也貼切準確。國人少了嚴肅,缺了責任,充滿身心的全是輕松。基于此,怎能希望其對艱澀銳利的文字產生情趣!還是胡適好,他寬容厚道;還是周作人好,有士大夫的雍容。
再進一步說,在今天,都市里燈紅酒綠的夜生活,普天下茶樓酒肆的麻將聲,早已銷蝕了熱情,攢集了輕松,滋生了不嚴肅,助長了荒唐,成就了安閑。因此,看輕魯迅,厭讀其書,是理所當然。在這里,任何對人的苛求,都是可憐和好笑的,一定會遭受從枯墓中射出的冷光嘲弄!
唉,魯迅其人,生前受圍攻,身后多非議;魯迅其文,在世是投槍,而今為故紙。
——或許,特立獨行的人,宿命本就如此?
注:1、近日翻讀魯迅的書,又想起一年前李敖在香港中文衛視大放厥詞的情景,很有感觸,故寫作此小文。
2、墳墓中的冷光,是指在天的魯迅射出的銳利眼光 。
草于200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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