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抗日烈士、勾結反華勢力、揚言謀殺親弟,這樣的人不抓何以平民憤?
笑果被罰沒1000多萬元,演員李昊石(house)也已被立案調查。我支持國家對侮辱英烈這類社會影響惡劣的行為從重處罰。但是我也注意到另一件發生更早、情節更嚴重的侮辱英烈事件至今沒有下文。
4月30日,女權博主“秋秋老師”在某站的直播中發表“抗日戰爭犧牲戰士百分之八十是男性,是因為他們很便宜”;“女性尊貴,女人不能死”等言論,直接侮辱了所有抗日先烈,公然踐踏我國《英烈保護法》。
這件事很快被觀看直播的網友舉報給了某站,但沒有得到平臺方面及時的重視。“秋秋老師”的直播間被封幾分鐘之后就恢復了正常。這位網友見正義沒有得到伸張,于是在5月1日撥打電話報警。據當事人稱:“在報警過后十幾分鐘就有兩名警察同志上門問話,問了我的相關信息之后就說他們會向網信辦匯報,讓我好好學習,少關注這些東西。”
5月3日,“秋秋老師”在小紅書賬號發布了一則心不在焉的“致歉信”,其中承認了自己當晚確實發表過“抗日戰爭犧牲戰士百分之八十是男性,是因為他們很便宜”的言論,但是反思的內容多為空話套話,而且最后連真名都沒有署,誠意十分有限。
然而到了5月13日,秋秋老師徹底變臉,發了一則新的聲明。這次不僅全盤否認了自己在直播中侮辱烈士,而且攻擊網友“憑著三張直播截圖和自導自演的評論”“詆毀一個女孩的聲譽”,還說反對她侮辱烈士的其他博主是“有預謀和組織的犯罪”,最后還叫起了屈,稱自己才是“網絡暴力”的受害者,她“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瀏覽她在各大平臺發布的內容可以發現,其中充斥著各類仇男、仇婚、仇育等極端言論,而且得到了不少同類的支持。
“秋秋老師”還將境外女權大V“林毛毛”視為偶像,兩人頻繁互動。熟悉“林毛毛”的人都知道,這是一個已被封殺的極端反華分子,曾主張“不要只反G,要反全部的中國文化”“不要做中國人的媽媽”“女人要害男人很容易”等等。
從“秋秋老師”自己曬出的推特賬號來看,她在外網的表現更加極端。一個月前她在和林毛毛的互動中竟然詢問起對方“如果我把親弟弟殺了我媽會不會幫我掩埋”。這已經不是在網上打拳的問題了,完全是在預謀實施犯罪。這樣的人有關部門不盡快控制起來是留著等她動手的那天嗎?
至于她為什么至今沒有通報處罰,有博主給出的解釋是“事件完全發生在線上,涉未成年又夠不上刑事案件的,一般都沒通報”。我認為這個說法很難令人信服。
首先,侮辱英烈的行為觸犯的就是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
接下來的問題是,“秋秋老師”現在到底幾歲:
她在小紅書上曾經說自己是2004年出生的,那么現在至少過了18周歲,是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成年人。那么有關部門可以參照《經濟觀察報》前記者仇子明(網名“辣筆小球”)因侮辱烈士被判入獄8個月的既往案例處理。
即便她謊報年齡,未成年也不是逃避一切法律制裁的借口。兩年前就發生過“15歲男生網絡發布不良信息被抓”的事情。一個咸陽的未成年人因為反串女權發言釣魚,半個多月后被當地公安局通報“已經依法處置”了。“秋秋老師”的違法情節嚴重得多且具有明顯的主觀惡意,現在也過去了半個多月,但是官方至今沒半點消息。
不少人懷疑出現這種區別對待的原因是當事人的性別不同,這個說法并非全無道理。中國社科院學者胡昌明對1060份刑事判決的實證分析顯示,同態案件比對證實女性被告的刑罰強度比男性被告低了29.9%,女性在構成輕罪時所受到的寬宥較多。
我發自內心地希望造成這一判罰差異的原因和辦案人員的性別沒有關系,我也希望沒有司法工作者用國家公器打拳。但是還是有必要提醒一下相關人士,中國從第一部憲法開始就明確了男女平等的原則,無論是出于什么原因,遇到相似情節輕判某個性別的做法都有違憲法精神。
最后說一件抗日烈士的事吧。1941年,侵華日軍大舉進攻長沙,國民革命軍少校營長王超奎帶領500官兵堅守陣地,數次擊退日軍攻勢,但最終還是陷入了敵人包圍,全營彈盡糧絕、壯烈犧牲。王超奎在陣亡前給家人寫了一封訣別信,其中寫道:“男是抱定宗旨,以身殉國,戰死疆場為榮!請祖慈母保貴身體為要,闔家庭人等不必思念我。”
男人從軍不是因為他們的命“便宜”,而是因為他們不止是為自己而活,他們的肩上扛著保護父母妻兒的責任,他們的心中牢記著救民族于水火的使命。他們英勇就義是燃燒自己的生命照亮國家的未來。《詩》云:“王事多難,不遑啟居。豈不懷歸?畏此簡書。”
尊重烈士就是尊重生命,尊重歷史,也是尊重我們今天所擁有的一切。我們期待有關部門可以盡快給犧牲的烈士、他們的家屬和社會公眾一個負責任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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