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說:“我有一種偏見,覺得文學藝術,它永遠不是唱贊歌的工具”。
他的擁護者表示贊同。好像認為那不是“偏見”,而是真知灼見。
如果連自己都認為是“偏見”,還值得說出來給人聽么?這應該是文學家以文學的手法表達的技巧,在文學修辭中或許叫做“反語”。否則,自稱愛講“真話”的莫言,這句說的豈不就是“假話”。
如果文學藝術“它永遠不是唱贊歌的工具”,那么,什么才是“唱贊歌”的工具?當有人偶爾想“唱贊歌”的時候,若不用“文學藝術”,那用什么“唱”?
唱,本來就是文藝的一種。唱,不是瞎哼哼。若沒有語言表達,雖然可以稱為“藝術”,鄉下人稱為“小曲”兒,連文盲在走路的時候也愛哼哼幾聲。只是人們不清楚哼的是什么,無法判斷哼的是不是“贊歌”。
如果唱出的是“歌”,是不是文學不好說,也應該是吧。那肯定是“文藝”。
最早的歌,是不是“贊歌”,高興的表示,無可考。最早的歌,是不是“揭露”黑暗,痛苦的呻吟,也無可考。
不過,按照魯迅“杭育杭育派”的說法,在勞動中發出的“杭育杭育”,這就是創作。應用就是出版。倘若用什么記號留存下來,這就是文學。他當然就是作家,也是文學家,是“杭育杭育派”。若按這種說法,人們唱的歌,無論是不是“贊歌”,都是文學。
莫言這樣專門寫大部頭的大作家,可能不認同“杭育杭育”派的“作家”可以被稱為“文學家”。但是,那畢竟是中國最負盛名的文學家魯迅老先生說的。
從“杭育杭育派”作家的產生,或許“暴露”出了“人性”。在勞動中需要“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這是人之外的動物,不,應該是生物所無法做到的。勞動,在當時的條件下肯定比現代人辛苦,卻看不出“杭育杭育派”作家是為“揭露”勞動的艱辛。由于他們都知道,勞動是為“集體”而不是為“個人”,他們發出的“杭育杭育”的聲音,是一種高昂、洪亮的聲音,更像是期盼和贊美的豪邁的聲音。
不過歷史上,至少在商周,就已經有人利用詩“唱贊歌”了,并留下了經典的《詩經》。
按說,那時是奴隸制時代,宗法家長專制時代,那可不是現代“公知”向往的時代,而是他們譴責的時代。那個年代,總比時下的社會“黑暗”吧?怎么居然還有人“唱贊歌”?還流傳下來?還有人欣賞,是不是讓莫言先生百思不得其解?
利用文學藝術“唱贊歌”的歷史悠長。可以說,一直不絕于耳。這種現象至少說明,文學藝術曾經是“唱贊歌”的工具,是“贊歌”的載體。
文學藝術作為載體,既承載“贊歌”,也承載莫言“揭露”的那些“黑暗”。文學藝術的這個功能,是古先民認識到,并賦予的,一直延續到現在,起碼有三千年以上。豈容一個諾貝爾獎的獲得者想改就改?那些外國獎的評委們,究竟有多少中國文化積淀和文化底蘊,了解多少中國文化,卻給中國文化立威、引路?說起來,這難道不是笑話么?而居然又有那么多人對它頂禮膜拜,這是怎么了?到底是誰的神經出了問題?
現實,無法改變歷史,也不能篡改歷史。現實是歷史的延續。文學藝術從歷史中走來,走到現在,它“唱贊歌”的歷史是不是因為中國出了一個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而終結?歷史的腳步是不是因此而停止,而不是停滯下來?或者要改變它既定的方向和路子?這要看莫言的號召力與能量。
從他的文藝觀被廣泛傳播之后引起的反響看,莫言的能力和能量,還不足以摧毀歷史。莫言的出現,或許只是歷史進程中的一個插曲,還無法做到讓歷史改弦易轍,讓文學走向“揭露”的“單行道”。
歷史,具有超強的穿透力。是歷史,把莫言這位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的“偏見”擊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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