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有三年沒聽到老朋友法學之花賀教授的消息了,常擔心他“推墻未成身先死,長使公知淚滿襟”,也難免唏噓不已。
就在我萬分惦念賀教授的時候,終于傳來了消息。
北京科技大學管理學院教授趙曉在網上發了簡短的“新年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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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詞:所有事情都可以從人類視角看,也都可以從上帝視角看。人類視解是低緯視角,上帝視角才是高維視角。從上帝視角,中國將歸向神。這不,新年的第一天,就傳來一個好消息:賀X方老師受洗了!每一個知識人信主都是一個公共事件。東方的睡獅真正要覺醒了,這覺醒,不是別的,乃是靈魂的覺醒!”
這真是好消息,至少證明賀教授還在人間,我也不至于寂寞。
不過設身處地的為賀教授著想,還要問一問賀教授,你還在黨內嗎?
2016年,賀教授炮轟共青團之后,面對王銀川的十問,公開寫了《答王銀川》,“【質問十:關于我對于某些要求我退黨者的回 應】因為上面所理由,我并不認為自己有任何違反黨章或紀律的言行,相反,我自認為是一名優秀的共產黨人。‘千人之諾諾,不如一士之諤諤’,國家如此,政黨 也是這個道理。假如我這樣的黨員在黨內絕跡,那恐怕真是災難降臨的時刻 。所以這一條就不需要再多解釋了。只需要把我的微博復述一遍:“好奇怪,我批評黨就 一定要退黨?難道黨員就要整天奴顏卑膝,山呼萬歲?況且中央正倡導黨內民主,什么叫黨內民主?不就是普通黨員擁有批評和監督黨中央的權利么?我就不退,你 奈我何!”
賀教授自認為是一名優秀的共產黨人,你批評黨(不是反黨),當然是允許的,可黨紀允許黨員接受宗教洗禮?
所以,發表以下的看法:
一,如果趙教授所言屬實,賀教授必須退黨。我們尊重賀教授的信仰自由 ,可是有一條不可逾越的規矩,黨章規定“愿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并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的才能加入中國共產黨。曾標榜崇尚契約精神的賀教授入黨的時候,一定是對著黨旗宣誓過的,現在身在黨內,卻加入了另一個宗教組織,實為叛黨。賀教授是知名人士,你既然接受了宗教洗禮,就不能賴在共產黨里。
二,賀教授是法學家,打官司是輕車熟路。如果賀教授接受宗教洗禮是趙曉教授造謠的,賀教授則應拿起法律武器,起訴趙曉造謠危害了你的政治名譽,估計索賠千萬精神損失費不是問題。
三,法學之花賀教授反黨是天下皆知,北大黨委至今沒有表態。這幾年,沒看到賀教授的言論,姑且認為賀教授已經重做了新人。本著“團結——批評——團結”的精神,只要賀教授能重新恪守入黨誓言,遵守黨的紀律,積極為黨工作,可以既往不咎??墒牵R教授現在已經接受宗教洗禮了,這行為表明賀教授已經徹底叛黨,即使賀教授還要賴在黨內,北大黨委都應該將其開除出黨。
參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六十二條 對信仰宗教的黨員,應當加強思想教育,經黨組織幫助教育仍沒有轉變的,應當勸其退黨;勸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參與利用宗教搞煽動活動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四,不知道趙曉教授是不是共產黨員。從趙教授上面那段文字來看,他是堅定的“信主”人士,而且是要用宗教信仰取代共產黨人的信仰。因為他認為“東方的睡獅真正要覺醒了,這覺醒,不是別的,乃是靈魂的覺醒”。如果趙曉教授是黨員,就應該自己退黨,若不退,應予除名。
我國根本大法規定:“國家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在人民中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國際主義、共產主義的教育,進行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教育,反對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我們尊重賀教授、趙教授的信仰自由,可是依照根本大法,他們不適合從事教育工作(可以從事與意識形態無關的工作),不能允許教徒在大學傳播宗教。
一個知名的教授黨員接受宗教洗禮,這是檢驗黨紀嚴肅性的大事。北大黨委必須給一個說法。我們坐等賀教授辟謠,九千多萬黨員坐等北大黨委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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