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羅昌平在微博上公然侮辱志愿軍英烈,他惡毒的寫道:“半個世紀之后國人少有反思這場戰爭的正義性,就像當年的沙雕連不會懷疑上峰的‘英明決策’”。
此帖子一出,引爆了網絡,也引發了全民的聲討。
很多網民憤怒的通知警方報警,指羅昌平的行為已經觸犯了英烈法,已經涉嫌犯罪。
羅昌平立即刪除了這條帖子。可惜,互聯網是有記憶的,刪除了也沒用。羅昌平立即被禁言了。
不過,羅昌平反過來就在今日頭條上曬出一張正在喝茅臺酒的照片,高調挑釁舉報他的網民、警方和英烈法。這張照片的意思太明白不了:無就是侮辱志愿軍英烈,你們能把我怎么著?
羅昌平敢于如此囂張的侮辱我志愿軍英烈,究竟是何方神圣呢?
他是微博超級大V。
而根據公開的簡歷資料顯示,羅昌平更重要、更有名的身份是:現為天椒法務集團董事長,中歐國際工商學院2012級EMBA學員,歷任《新京報》核心報道記者、深度報道部主編,《財經》雜志副主編兼任《LENS視覺》雜志副主編。著有《遞罪》《打鐵記》《高官反腐錄》。
劃重點:羅昌平曾是“新京報”、“財經”的主編、副主編!
對于公然侮辱志愿軍英烈的羅昌平,@鈞正平 在昨天深夜重磅發聲,怒問羅昌平辱罵“冰雕連”,良心何在!
【#鈞評#辱罵“冰雕連”,良心何在!】長津湖戰役中,有3支連隊在極度嚴寒中,堅守著志愿軍戰士的榮耀和使命,慷慨奉獻了自己的生命,除2人生還外,全員化作了晶瑩的冰雕,聳立在自己的陣地上。人民稱之為“冰雕連”,是對他們為國而戰的尊敬緬懷,也是對志愿軍視使命榮譽高于一切精神的崇敬。如今,“冰雕連”已經是抗美援朝戰爭中不可磨滅的符號,亦是志愿軍捍衛祖國和人民利益、國家和民族尊嚴的象征。“英雄是民族最閃亮的坐標”,英烈不容戲謔!不可污名!不能侮辱!我們決不能讓那些惡意詆毀英烈的人肆無忌憚、為所欲為。
@解放軍報 也在今天上午11時04分公開發聲怒斥:
【冰雪雄魂不滅,英烈不容詆毀!】山河無恙,離不開英烈的鮮血浸染。長津湖戰役中,志愿軍戰士們在極度嚴寒的雪地里,直至犧牲仍保持著戰斗姿態。年輕的生命,鑄成了冰雕,在雪地中立起了一座精神的豐碑。他們,用生命捍衛了人民的利益、祖國的安全與國際的正義。英烈是軍之劍、國之干、民族之魂,保護英烈,是對歷史最基本的敬重,尊崇英烈,是中華民族的情感底線。冰雪雄魂不滅,英烈不容詆毀!
而在今天上午9時08分,@共青團中央 也發聲怒斥:
【污蔑抗美援朝先烈,我們不答應![怒]】“這一仗我們不打,我們的下一代就要打,我們出生入死,就是為了他們不再打仗。”長津湖戰役中,三支連隊在極度嚴寒的環境中堅守陣地,除2人外,全員化作“冰雕”。“冰雕連”,是對他們為國而戰的緬懷,更是我們心中永遠的豐碑。某些人不能一邊享受著前人披荊斬棘帶來的幸福生活,一邊卻昧著良心污蔑先烈。
據《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作為微博大V,羅昌平在當前這個時刻如此惡毒的侮辱我志愿軍英烈群體,顯然性質極其惡劣、危害后果極其嚴重,這就是一種犯罪行為。
網紅大V蠟筆小球還在牢中沒出來呢,法律不能雙重標準,羅昌平必須入獄!
可是,有一個事實讓人極其震驚,即在羅昌平如此惡毒的侮辱志愿軍英烈觸犯英烈法的情況下,在解放軍與共青團中央親自發聲怒斥要求嚴懲的情況下,我們的主流媒體居然“不約而同”、“步調一致”一片沉寂!
而在蠟筆小球侮辱英烈時,可不是這樣!
這是怎么了?是誰在保護惡毒侮辱我志愿軍英烈的古墓派公知?
剛剛,知名博主@奶霸知道 發帖感嘆:從羅昌平10月6日上午9點發布侮辱英烈微博到現在,只有三個官微發聲,其中兩個是軍宣,只有一個算是媒體。
中國還有有良心講政治的媒體嗎?那些蹭著流量今天評這個明天評那個的媒體們呢?
還有網民沉痛的指出一個事實,韜哥不敢轉發文字,只敢截屏。
即使如此,韜哥也堅信,羅昌平不會擁有超越法律的特權,它一定會被追究刑事責任,英烈法一定不會成為擺設!
正如多數網民所說的那樣:我們在等警方一個藍底白字的警情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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