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聚焦于作家李準的早期創作(1954年到1955年7月合作化高潮前),追蹤李準如何觀察互助合作過程所引發的農民在價值觀念、心理、意識、情感、家庭關系等方面的變化狀態,深入分析他圍繞互助合作的動員組織方式、個人與集體關系、集體形成路徑、新的家庭關系與鄉村日常生活狀態等主題所展開的觀察和把握的具體意涵。文章進而揭示,李準的體察突破了慣常的“階級”視角,有助于我們突破相關歷史表述及其邏輯重新認識那一段歷史中經驗的真實意涵,同時使我們得以在更為豐富的維度中思考20世紀50年代合作化進程中集體與個人、公與私、情與理等重要問題。文章還將思考李準當年這些觀察和理解對我們今天認識中國鄉村社會和農民的啟發意義。
一、引言
作為20世紀五六十年代的代表性作家,李準的寫作密切關聯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互助合作運動的歷史展開。1953年秋,李準正式發表第一部小說作品《不能走那條路》,此后的寫作基本限定于農村。本文所聚焦討論的是李準從1954年到1955年7月合作化高潮前的寫作,即其早期創作階段。相較1953年的成名作《不能走那條路》和1960年的《李雙雙小傳》,李準這一階段的寫作所獲得的研究上的關注度相對有限。因此,若想對李準20世紀50年代的創作發展軌跡和內在問題形成更為連貫、深入的把握,就需要更認真地對待其50年代中期的寫作。更為重要的是,李準這時寫作所開展出的視野、基點、面向與相關意識敏感,呈現了合作化這一新的生產、組織形態所啟動的鄉村社會“新”“舊”交疊轉化過程,有關公—私、集體—個人關系以及新的觀念意識、家庭關系狀態、情感與倫理狀態等方面的重要觀察。在考察合作化與農民如何發生關系、如何可能發展出更好的關系時,李準的寫作潛在地體現出“新與舊、公與私、理與時、情與勢”這些因素的交互、化合的生動樣態。這些將有助于我們突破過度聚焦物質生產的視點和“階級”視角,而將當年有關合作化、農民的歷史表述予以有效相對化,從而揭示理解那段歷史中真實經驗的新的路徑。
與此同時,20世紀五六十年代農村合作化進程體現出階段性的特點,不同階段的推進目標、推進方式及其所牽動、引發的社會狀態都有所差別。因此,盡管在基本視野、視點、意識敏感方面呈現出貫穿性,李準的創作不可避免地體現出階段性的變化印記。文本所考察的李準20世紀50年代中期的寫作,屬“新民主主義”時期、土改完成后農村合作化的起步與初期發展階段。相較合作化“高潮”、“大躍進”和60年代前期,李準在這一相對“平緩”階段對鄉村社會的感受、觀察和相關意識,在某些方面更為從容、更為展開,是后續階段所無法替代的,而這對我們深入觀察、認識不同歷史條件下的鄉村社會和農民提供了重要線索。另外,對這些狀況的深入認識,也是在更長的語脈中考察李準創作變化的基礎性工作。這將有助于我們深入思考文學與政治的復雜糾葛,及其給作家的社會認識所帶來的形塑與影響。
二、在“家”與“社”、“公”與“私”之間:天祥護母的背后
李準最初的兩部正式的小說作品《不能走那條路》與《白楊樹》,圍繞農民轉變意識加入互助合作的主題展開。接下來,從1954年年初到1955年合作化高潮之前階段,他的作品的描寫對象由互助組變為初期發展階段的合作社(1)。在與他的寫作對應的現實中,合作化運動相較此前明顯增速發展。1953年底,互助合作運動由整頓進入加速發展階段,到1954年春,全國范圍內合作社從“一萬四千多個發展到九萬多個”[1](P246)。1954年春夏經歷整頓后,到1954年9、10月間,全國共發展十萬個合作社,至1955年6月發展到六十五萬個合作社[2](P362)。合作社快速發展的同時,因部分條件因素配合不足、制度規劃尚待完善、統購統銷壓力較大等,導致農村與國家關系一度緊張,合作化進程面臨諸多問題,如合作社管理范圍擴大、集體對農民的管理加強、農民的生產任務加重,干部權力加大但干部隊伍建設嚴重不足,社內民主機制沒有獲得切實發育。在此情況下,有效調整互助合作組織內外關系,合理調整、平衡組織內部不同農民群體的利益與關系,較此前階段更成為實踐中必須處理的工作重點。
在此背景下,在思考如何回應現實變化的同時,李準深化、拓展著《不能走那條路》與《白楊樹》中已經開展的思考基點與思考視域(2)。他此階段作品的人物身份、性格更為豐富;表現范圍與題材拓展到合作社的民主空間與組織管理、個人與集體、先進與后進、老社與新社的關系等,涉及的家庭關系面向也更為豐富。如何在合作化日益深入社會基層的情況下合理認識和把握公—私、個人—集體關系,干部和先進者應如何認識農民,如何在合作社和家庭空間中對待他人,家庭特別是年輕女性在合作化下落到鄉村的過程中所能起到的作用,成為重點探討的主題。下面,本文將通過對李準《孟廣泰老頭》《農忙五月天》《散會路上》等作品的解讀,展開具體討論。
李準完成于1954年7月的《孟廣泰老頭》,首先圍繞公—私、個人—集體關系的調適問題展開思考。這部作品的寫作過程,正值合作化加速發展、統購統銷首次實施以及農民與集體、國家關系相對緊張的階段。作品的梗概為:孟廣泰老頭解放前是貧農,給地主打過長工,給大戶當過“把式”,因為懂牲口、愛護牲口、勤懇用心、特別有公心,被選為合作社牲畜隊長和勞動模范。孟廣泰老頭在家疼愛兒子,兒子天祥也是社里的好勞力、好把式。父子倆加上精明干練的天祥娘、兒媳、孫女,一家人日子和美。一天,天祥娘當著天祥的面把社里喂牲口的一小布袋草料拿回家,后被孟廣泰老頭意外發現。孟廣泰老頭以為是兒子偷的,向社里說明天祥“沒資格”當勞模,回來教育兒子“只要能改”“對社里說明白”就好,“不怕丟人”。社、隊干部仍然推舉了天祥為勞動模范。勞模會上,望著父親“無限焦急而慈愛”的目光,天祥鼓起勇氣坦白了自己的錯誤,但沒有說出母親。大家原諒了天祥,擁護他當新模范。在場的天祥娘落淚,回家后向老伴說出實情,并主動交出自己從社里拿的鐮和瓢。
作品極富思想能量的表達,首先體現在孟廣泰老頭、天祥和改變后的天祥娘對自己、家和集體的交融感受。孟廣泰老頭對集體忠誠、有原則,為了集體利益敢于嚴格要求他人,也以同樣的標準要求家人。但他的“一片公心”并不影響他對家人的關愛和體貼。他在社里疼牲口,在家疼兒子(3)。因為熟悉牲口、懂牲口秉性,也因為它們為社里運輸賣力,他格外愛惜它們,不能容忍兒子把社里喂牲口的草料私拿回家。老人格外疼愛舊時代受過苦而留下的獨子,因為兒子勞動好而更加疼愛他,因為兒子拿集體的東西而惱怒傷心,心里難過仍然告訴集體兒子“沒資格”當模范,在勞模會上又“帶著無限的焦急和慈愛”給兒子在大家面前承認錯誤的力量。孟廣泰老頭對家人和集體同樣深情,并且他對這之中一方的情感濃度越高,對另一方的情感濃度也就越高。在他的心目中,對家人的情感和對集體的情感相互連通,互為激發。在作者筆下,這兩種感情的交融是健康的,且使老人的精神、情感狀態更為飽滿、發抒(4)。
其中的關鍵環節為,孟廣泰老頭之所以能如此認同集體,他對集體的投入之所以能夠加深他對家人的體貼、關愛能力,與他對集體的體認路徑內在相關。當得知兒子拿社里的草料時,老人對兒子說:“社里東西,是咱一百多家的東西,就連這一根麥秸棍,也有大家的血汗在里面。社里的東西,不是咱分的,咱連摸都不能摸!……現在這社是咱自己的社,社就是咱的家。……你偷這點料,能對起社不能?能對起你見天使的牲口不能?”[3](PP54-55)老人的陳說體現出,他對“集體”的認識基于對集體中具體的個人和勞作過程與牲口之間形成的真切的情意連帶。天祥對集體的感受、理解、信任與忠實,他犯錯誤后在集體場合檢討、突破自己的勇氣,同樣基于對父親和大家的信任(5)。
天祥娘的轉變也以天祥對她的方式、態度和大家對天祥的態度為中介。故事結尾,天祥娘“眼睛紅紅的拿著一張鐮和一個銅瓢說:‘給,這也是社里的東西,你給咱社里拿去吧。另外,那點料……那點料是我拿的,不是咱天祥拿的!’她說完以后就伏在兩個大麥屯上低聲的哭起來”[3](P 58)。天祥娘對老伴柔軟地說出的“咱社”“咱天祥”,樸素而值得珍視。通過兒子天祥對自己的保護,以及社干部和大家對天祥的信任、愛護,天祥娘心目中低于自己“小家”的“集體”終于開始變得親近,被當成由自己的“小家”擴展出去的“大家”。而她此時的轉變,是以親人的感受和大家對兒子的態度為中介的,這是她突破原有意識的開始。沒有大家和社干部對天祥的寬容、肯定,就無法開啟天祥娘重新感知大家、感知社的意愿(6)。這部作品讓讀者體會到,孟廣泰一家對集體的認知,不是通過抽象的觀念,而是由自己信賴的親人的感受以及集體中其他成員對兒子的寬容、信任作為連通媒介達成的。這之中包含著作者有關集體—個人、公—私關系的重要思考。
通過天祥這一人物,作者進一步推進了有關公—私關系建構問題的思考。天祥也愛集體,在社里勞動勤懇踏實、任勞任怨、有責任心(他和孟廣泰老頭是社里兩個出名的好把式)。天祥同樣愛自己的父母:因為愛父親、敬重父親而勇敢突破自我,當眾承認錯誤;因為愛母親而在眾人面前獨自承擔責任,默默保護母親。從“公”的角度來看,天祥還沒有達到孟廣泰老人的認識高度,所以他雖痛苦自責但始終保護母親;天祥在父親面前也沒有說出實情,表明他擔心父親會站在新的“公”的立場對待母親。在作品中,天祥實際瞞過了社和父親,而作者恰恰想要通過這一情節表明自己的理解:設想,如果天祥在壓力下說出母親的行為,當然會得到大家和社的肯定,但他也會因此對母親深懷自責與愧疚——不僅出于親情,也出于道義、倫理感——而與社有所隔閡。現在的處理,使得天祥在情感和心理上滿足了保護母親的愿望,同時又與集體沒有隔閡,并更愿意加倍報償集體。在作者筆下,天祥勇敢突破自我的動人狀態(“像忘記了自己一樣,突然說起來了”)是以保有自己心底最柔軟也最重要的部分為依托的。天祥娘的轉變同樣與天祥、家、社保護她的自尊,以感化的方式對待她有直接關系。
孟廣泰老人一家的“公”意識、“公”理解被作者處理為不同的層次,但在他們樸素的意識、感受變化中,新的“公”和“私”最終達成了連通。對于天祥和天祥娘來說,集體是以親人、大家與自己的互動為中介被感知、體認的,并且大家所組成的集體同時給予了他們必要的自主空間,使他們保有自尊,使他們自身的情感與道義訴求獲得尊重。也因為此,“公”與“私”在他們的感受中變得連通不隔,“社”變得親近、可信靠,他們更愿意接納“社”。在作者的意識中,這有關個人與集體、公與私的新的“理”(集體所要求的公共意愿)不是依靠觀念的灌輸宣傳和組織方面的管理要求,而是通過將心比心、感化的教育方式以及伴隨著情感的潤澤(“情”“理”交織)喚起人的自尊、責任心與道義感的方式來對待農民的。正是經由這樣的路徑,原本意識、覺悟有差距的農民一步步接近并逐漸認同新的集體,而這也是合作組織逐步建構自身凝聚力的重要過程。
天祥在眾人面前勇敢開啟新的自己的那一刻,還在保護著母親——這一情節還可以開啟怎樣的思考?在作品中,沒有坦白母親錯誤的天祥,并沒有被父親和集體指責。而在當時的現實中,天祥極可能因此被指責為缺乏原則性、覺悟不夠高。作者的處理可引發我們思考,相比依靠監管、控制來打造組織行動準則,留下適度自主空間,調動農民相互教育、自我教育的方式,或許更有助于培育農民的主體意識與自律能力,并使共同體處于更具活力的狀態。在其他因素的合理配合下,這樣的方式也將有助于共同體成員之間建立起更為良性的關系。作品的表現實際傳達出,不僅是集體,家庭也需要給成員以必要空間:家庭中最具“公”意識的孟廣泰老頭應該為“覺悟”不如自己的兒子保留必要的空間;父子倆也需要為相對更落后的天祥娘保留自尊與自主反應的空間。合作化由互助組到初級社、高級社的發展過程所引動的多方面變化,實際上越來越深地攪動著鄉村家庭內部關系的變化,其中不乏新的矛盾與緊張。而這部作品中的上述這些環節,是孟廣泰一家因集體而引發的矛盾獲得調適、后進者開始轉變、家庭成員相互關系更為和諧的重要前提。作者的處理讓我們感受到,家庭空間的包容性以及家庭成員間既追求向上又彼此寬厚體諒的對待方式與狀態,對調適公—私、個人—集體間的關系狀態可發揮重要作用,也更有助于帶動家庭中后進者更積極的意識轉變。
這樣的表現反映出李準在合作化進程深入過程中,關切有更高要求的集體如何對待、轉化農民以建立更為良性的個人—集體關系,以及達致這一目標所需要的工作意識、工作方法。內中他尤為重視家庭的作用。李準起步階段的兩部作品《不能走那條路》和《白楊樹》的結構,即以家庭作為個人與互助組織發生關系的媒介,且其中變化的家庭關系在新關系的建構中發揮了樞紐性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從起步階段到《孟廣泰老頭》,在李準筆下,家庭倫理和集體組織所要求的新的倫理形成彼此交融的狀態。天祥對父、母以及孟廣泰老人對妻、子的態度與方式,既體現出鄉村社會傳統孝親、公義、忠厚之理,又融入新的平等、尊重意識和新的集體、國家意識,可謂“新”“舊”混融。在這混融狀態中,“舊理”因向新意識開放而變得更能回應現實和人們新的狀態與要求。例如,因平等、尊重意識融入家庭,傳統的孝道變得更通人情,更能促成家庭成員間相互認識的加深和相互的體貼,也有助于小輩在家庭中更被平等對待。對“舊理”的適度、合理吸納,也有助于“新”的意識和集體要求變得更通人情、更具現實性與社會包容力。在作品中,天祥出于孝親和為人厚道的意識而護母,這一做法實際促成新的集體對天祥娘變得更加親近、更可信靠;同時,大家和社沒有因天祥護母而責怪天祥,這實際護持了天祥對母親的情感和道德感,使得天祥對集體的感受、態度更為積極;從鄉村的角度看,新的公意識能否含納既有鄉村傳統倫理中的合理部分并予以有效轉化,對新的“理”在鄉村社會具備感召力并切實落地,進而在社會改造過程中發揮更大的建設性,是非常關鍵的。
這部作品也顯露出作者有關個人—集體關系的深切感受與期待。孟廣泰一家的狀態讓筆者體會到,集體越能夠包容、培育多樣的個人,就越富有生機和活力。能讓集體中的人獲致如此感受的“公”不是不尊重“私”甚至覆蓋“私”的,而是有意給“私”保留必要的自主空間,幫助、護持個人處于活潑、潤澤的狀態。天祥的表現讓筆者意識到,理想的集體—個人關系狀態,應該是集體能讓個人保有自在而又與“公”交融不隔,讓個人在寬厚的氛圍中自然、健康成長,不帶芥蒂地展現自我、打開自我,這樣的氣氛與關系感覺將會同時給個人和集體帶來珍貴的滋養與護持。
《孟廣泰老頭》和作者此階段的其他寫作,回應著當時合作運動迅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狀況:相比互助組,合作社所要求的土地和牲畜等重要生產資料入社,造成中農和貧農的矛盾加重;統購統銷試行第一年造成1954年農村關系的緊張,使得社內外關系更為復雜(7)。同時,合作社的管轄范圍、權力范圍較互助組階段進一步擴大,加上統購統銷政策的實施,導致農村生產、副業、商業、農民生活基本被集體、國家全面管控。在作品開篇簡要介紹孟廣泰老頭、展現他們一家的日常生活時,作者精練地點出了這些變化:糧食上繳國家后由社里按季節統一分發,生產、銷售、運輸等由合作社統一規劃,種子、牲口吃的草料和生活用的柴禾由合作社統一分配,肥料須由農戶向供銷社借貸,統購統銷導致對農民口糧、牲畜飼料控制過嚴,日用品(油、糖、布、鞋)只能在供銷社購買。這些背景情節體現出作者的現實敏感。公的權力范圍抵達農民生活基層,越來越全面地掌控社會生活,會對國家—社會、公—私關系以及農民的生活與日常感受帶來怎樣的影響?需要在認識、實踐層面做出哪些調整應對以有效調適公—私關系、社會—國家關系和社會狀態?這些成為1954年后合作化實踐展開過程中鄉村各個層級的重要工作。
新形勢也導致干部—群眾關系的建設面臨新的狀況。合作化運動在1953年底加快發展的重要背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政治、經濟、軍事方面的優異表現使黨的地位迅速穩固,在社會中獲得很高威望;經過土改、鎮反、抗美援朝戰爭,國家深進社會、塑造社會的能力不斷加強。相較1949年前,國家與社會的力量狀況發生重大變化。在此基本形勢下,干部能否切實樹立群眾觀點,傾聽、尊重群眾意見,如何有效獲取、把握民眾的反饋與實際心理動態(8),能否依據群眾反饋和現實狀況及時調整認識與做法,互助組織內部的民主管理、監督機制如何落實并有效運轉,成為重要問題(9)。干部強迫命令、為執行上級任務損害農民利益、侵占農民私人財物等現象,自合作運動發展之初就時有發生[4](PP99-103)。新形勢下,基層干部權力增大,工作任務加重,干部利用職權營私舞弊、克扣社員、壓制群眾(如記工不公平、不向社員售賣生活品等)等現象更加突出(10)。《孟廣泰老頭》以正面的方式表現了公—私沖突獲得和諧圓滿解決的過程。若翻轉視角來思考,作品即指向下述問題:在公權力范圍不斷擴大的過程中,如何合理認識把握公私范圍與界限?集體如何更好地保護、培育個人的自主空間?如何使集體與個人、公與私、合作社生產管理與農民生活之間發展出更平衡、更具建設性的關系?
如何在越來越高的集體化進程中,既較好地實現組織既定的生產、發展目標,又保持必要的個人自主空間,使集體對個人不是單純的管束、壓制,使集體更能助益個人的成長與發抒,使個人—集體間形成更為有機、平衡的關系狀態,是合作化加速推進過程中在處理物質生產和組織管理方面矛盾的同時,越來越需要妥善處理的。該作品引發我們思考:如果作品所正面呈現的公—私良性關系狀態在現實中無法切實開展出來,可能會產生怎樣的結果?
這又核心關涉著對于農民與農村社會的理解。在作品中,天祥娘在解放前“偷”地主的糧食瓜果,一方面被敘述為因農民勞動成果被地主不正當的剝奪,因此這種行為可被視為弱者為維護自身基本生活權益所進行的樸素斗爭。作品同時揭示了另一方面內容:
……(天祥)腦子里翻來覆去,想著過去,村里誰家莊稼也被人偷過,也有不少家偷過別人莊稼。本來都是種那十畝八畝薄地,除了地主外,誰家糧食也不夠吃,撈摸點兒總寬綽點兒!他想起來就連他二伯那樣正派的人,解放前也偷過人家的谷子,他爹還碰見過,也沒吭。可是現在他爹見這事兒卻發這樣大的脾氣;想到這里,他腦子糊涂起來了[5](PP70-71)(11)。
這段描寫出現在《長江文藝》1954年第10期的版本中(轉載自當年《河南日報》),但在1955年的版本中被刪去(12)。而天祥“誰家糧食也不夠吃,撈摸點兒總寬綽點兒”的理解,天祥二伯“那樣正派的人”也會偷人家東西的行為及天祥爹對兄弟的反應,顯然表明李準起初意圖表現過去時代村民“偷”的行為,一定程度上越出了傳統“理”的范圍,顯示了心理、道德感與自尊被扭曲的狀態。結合其后天祥依然護母和大家對天祥的態度,這一段情節更顯現出,李準試圖表現天祥娘扭曲的心理行為來自過去歷史的烙印,且這烙印很深,在新時代也不容易被祛除。
天祥經父親的教育(13)開始體會到,新的集體果實是大家共同的心血和勞動創造,因此個人沒有權力拿集體一分一毫。而這一環節不可忽略的一個層次是,孟廣泰老人說到“不能拿集體一分一毫”時,不僅強調了國家,還說明新的集體是為了大家,國家、集體的要求最終是為了農民生活得越來越好,這實際構成了他集體觀的一個基礎。這一意識也對應于作品中對天祥娘的處理:一方面,天祥娘計較物質利益、偷拿合作社的東西,說明她遺留著過去扭曲的心理意識,距離新的集體意識、集體要求還有不小的距離;另一方面,作品有關公社分配、管理方面的鋪敘也暗示,天祥娘生怕吃虧、擔心分配不公、占社便宜的行為心理,也與國家過度控制農民生活物品、生產資料直接相關(14)。日常生活與物質方面的過度管控,可能對農民的自我感受、生活感受、集體感受造成重要影響,同時事關個體—集體關系、國家—社會關系狀態。對此,李準完成于1957年3月的作品《冬天的故事》中有正面、尖銳的思考。
李準有關孟廣泰老人和兒子對集體的感受、認識和情感的表現,還潛含著作為基底的層次,即新民主主義時期深厚的“人民共和”感。在天祥內心痛苦、離家來到麥場和父子談心這一關鍵段落中,對人的描寫筆調輕柔、和緩、蘊有樸實而深厚的情感,對景物的描寫也透出令人難忘的靜謐、舒展與安實感(15)。這種舒展的、個人身心在新的歷史中獲得安放的感受深深植根于李準此階段的表達(如《農忙五月天》《散會路上》等作品,下文還將論及)。這樣的深層意識、感受使李準對合作化、農民、生活、集體的認識懷抱很深的信任與殷切的期待。
這部作品還觸及集體和家庭如何認識、對待有所差異的個人的主題。孟廣泰一家人性格、意識狀態有所不同。孟廣泰在積極參與社事務的過程中性格變得開朗,有很強的公意識、愛社如家,是有威望的勞動模范;兒子天祥性格內向,勞動好,但不屬于政治上的“積極分子”;天祥娘思想意識落后,計較、貪圖公家便宜。而在作者的表現中,孟廣泰一家彼此關愛,家庭氛圍溫暖和美。“公”意識最強的孟廣泰對兒子既嚴格又慈愛,向集體坦誠說出兒子過錯的同時殷切鼓勵兒子改過;對老伴既批評教育又體貼,看到老伴轉變“又驚又喜”。兒子敬重父親、將父親作為自己的榜樣,同時深愛母親,不因母親思想行為落后而嫌棄她,而是以代母親承擔錯誤的方式幫助她轉變。
天祥這一角色值得特別分析。他不善言談、政治意識不那么強,但忠厚善良,老實本分,勞動好,有樸素的公心(“勞動上做活很踏實”“叫干啥干啥,沒說過一句怪話”)。天祥知道應該對社坦白,在模范會上鼓起勇氣向大家檢討自己,但不僅在社里而且在家人(父親、媳婦)面前都沒有說出實情。作品暗示,天祥這樣做不僅出于對母親的感恩之心,更因為他很深地體會到母親曾經被羞辱的經歷(被地主當眾責罵懲罰),不忍心看到她再被眾人指責,想在新社會里保護她的自尊。作者的處理讓我們體會到,天祥的善良忠厚包含的倫理、道德意識,有傳統的孝親觀念,同時包含著對鄉村底層弱者歷史創痛的理解與同情(16)。在鄉村中,天祥這類性格的人可能不會對新的觀念、實踐迅速反應,但他們有著傳統自耕農的重要品質:待人寬厚、包容、勤勞、本分。李準認識到這樣的人是構成鄉村社會的重要基礎,經過引導培養能夠也理應成為互助合作的中堅力量。
作者為天祥和天祥娘設計的不同轉變方式也值得認真思考。對天祥,作者讓愛深責切的父親教育他,鼓勵他在模范會上當眾坦白檢討。對意識落后、對社有較強防范抵觸心理的天祥娘,作者沒有依照現實中的通常做法(在公共場合當眾坦白),而是通過親人和他人對之進行感化、教育。作者的處理,是將“批評和自我批評”(其中包含以身作則、互相以對方為重的方式)和感化的方式結合起來,通過親情、帶引導性的集體氛圍和公共輿論,讓天祥、天祥娘在感召中重新感知“公”,引導他們更積極地投入集體事務。呼應上文有關“理與時”的關系,即理之“新”“舊”交融狀態的討論,作品意圖通過耐心展開家庭成員間的互動過程和孟廣泰、天祥做工作的方式,來觀察、表現農民在合作化過程中“公”“私”感受、心理、意識細膩的轉換、變化狀態,以及新的理如何被農民切實感受進而逐步認同的過程。這些表現也引發讀者思考:如何認識農村社會、農民身上攜帶的歷史烙印?以怎樣的態度、意識、工作方法可更成功地調動出他們的向上潛能?當時鄉村基層是否有效認識、整理了有關經驗?如何在此階段社會人心凝聚的基礎上,更為合理地構筑農民與集體的良性關系?這些都是需要細致考察的(17)。
如何在家、合作組、互助社、鄉村這些不同的社會空間里,妥善對待和安置能力素質與性格、意識狀態、敏感與接受程度有所差別的人,如何能夠更為有效地將不同的人結構進新的共同體,怎樣促成集體中人們的良性關系,是伴隨合作化運動的發展越來越凸顯的問題。這部作品通過家庭空間觸及這些問題,同時探討家庭如何更好地應對合作化加速過程中帶來的新的變化和挑戰。
三、在情感、心意的感通連帶中朝向新的“集體”:東英的努力
關聯于如何建構良性公私關系的思考,李準此階段寫作觸及的重要問題還有個人與集體的連通路徑與集體形成方式。
李準此階段作品有關“新人”的塑造呼應著這一主題。其中,孟廣泰老頭、存厚老頭(《雨》)(18)、鄭德明(《冰化雪消》)等角色是老年人中的新人代表,他們具有大公無私、愛社如家的品質。李準注重表現互助合作的參與經歷激發起這些年長者的主人公精神,促成他們性格、精神狀態的變化,也使他們的情感狀態更為細膩、飽滿,更善于理解體貼他人,更加關愛年輕人。李準筆下年輕的新人富于朝氣、善于學習,既有對家人的深情,也有對集體的強烈責任心和公心。他們善良、溫厚、聰敏、靈透,懂得人情事理,善于洞察體貼各種人,有很強的親和力。這些年輕人還常被表現為在家庭、合作社中穿針引線、化解矛盾,發揮著增強人際間的溝通和集體凝聚力的重要作用。其中,青年女性的形象尤為突出。《婆婆與媳婦》(1953年)中的媳婦、《不能走那條路》中的秀蘭、《白楊樹》中的鳳英、《林業委員》中的青年勞模沈玉鳳、《散會路上》的新媳婦秀芳、《農忙五月天》的周東英、《冰化雪消》中的秀芝,都讓人印象深刻。積極投入集體事務、有高度責任心、開朗而富于朝氣,是當時文學作品中新人的普遍面貌。而李準筆下新人的品質和能力不僅呼應于當時政策通常要求的方面,還特別包括如何認識鄉村社會,如何與不同的人達成有效的溝通乃至形成連帶關系,以及這些能力對個人—集體關系、集體中人際關系和人們狀態的作用。
李準完成于1955年7月的《農忙五月天》呈現出有關上述主題的思考。政府當年鼓勵合作組織興辦農忙時節托兒所,基本思路在調動組織鄉村年老力弱的婦女看護小孩,使青壯年婦女擺脫家務、加入田間勞動,增加互助組織的生產力。作品描寫青年團員周東英克服種種困難,迅速成功地組織起托兒所,特別表現她在工作中與不同人互動、帶動周邊人的過程。
作者賦予這位年輕姑娘相當全面的工作能力。為籌辦托兒所,東英走訪村里多名婦女調查情況,考察適合的辦所地點與衛生條件,在大家普遍不理解托兒所這一新的組織和在前一年試辦不那么成功的情況下,爭取社干部與社員的支持,物色保育員,向大家了解已有經驗和面臨的問題。托兒所辦起來后,東英逐家動員媽媽們打消顧慮,送孩子進托兒所,并在工作中以身作則,關心和帶動其他保育員,積極探索育兒方法,最終得到了大家的認同。有高度的責任心與奉獻精神,行動力和帶動力強,善于了解群眾具體情況,有較好解決問題的能力,這些是當年新聞報道、政府的經驗總結和文學作品的表述中有關先進者的主要品質和能力。李準的觀察與理解呈現出更多層面。在《農忙五月天》中,東英非常突出的能力,還在于這個年輕人不但懂得合作事務推動要求于群眾的“事理”,而且能夠體貼她所在鄉村社會的“人情”,善于感知溝通的氛圍、場合、情境與契機,并在深入體察對象的基礎上,努力針對不同對象運用不同的工作方法。
例如,社長張滿喜原本輕視婦女工作,認識不到農忙托兒所的意義,東英一再努力和他溝通,尋找契機打通他的認識,在滿喜轉變態度后,又不失時機地敦促他落實具體工作。又如,在社委會上,年輕的東英懂得耐心傾聽大家的議論:“哪怕人家有意見,她也很高興地聽著,因為不管怎么樣,總比沒有人理這件事強得多。”[6](P121)待大家的討論出現適當契機(男社員們議論夏收勞動力緊張)時,東英抓住時機說明農忙托兒所可對生產起到切實幫助,并例舉村中婦女有勞動積極性和勞動能力,以確證計劃的可行性。再如,去比較嬌氣、回避勞動的吳秀梅家做動員時,東英靈敏地領會到秀梅婆婆同樣的意見,和老人相互幫襯著推動秀梅,使得自己的勸說不那么生硬,并借老人的合力所形成的談話中的“勢”,使秀梅不好意思推卻[6](P131)。這些溝通過程的細節看似不起眼,但如果缺乏這些層面的意識與能力,單純依靠觀念上正確的“說理”和上級的倡導,“農忙托兒所”這樣一個在東英所在村子缺乏接受基礎且初次嘗試效果不好的新生事物,就很難獲得切實的起步。這一環節的表現也顯示了李準從《不能走那條路》即自覺表現出的一個理解:很多情況下,農民對新事物、新的觀念價值的接受,不僅關乎實際利益的考量,還與溝通互動和行動展開過程的“情”、“勢”、氛圍、公共輿論等因素緊密相關(19)。
托兒所這一新的社會生活組織形式要想在鄉村切實落地,還核心關聯于組織推動者能否具體、有效地認識鄉村社會和體察其中不同人的狀態。在作品中,東英所互動的婦女王大鳳、雷桂花、吳秀梅、華二奶和“木三家”等,家庭境況、性格、意識、能力等都有所不同,東英之所以能較為成功地展開溝通和組織工作,很大程度上緣于她能夠針對這些婦女各自的性格、不同方面的需求和對她們在公共事務參與過程中意識、心理、情感狀態的細膩體察來一步步展開工作。比如,華二奶是鄉村中的孤寡老人,勞動能力弱,生活狀況比較困難,當然特別在意工分和收入;寡居的經歷和本身的性格,使她對兒童的態度比較淡漠,同時缺乏育兒的方法,又因被村人說閑話而更不愿意做保育員。東英一方面針對老人在物質、生活方面的現實需求,另一方面考慮讓老人避免陷入村民的閑話和議論,承諾華二奶在看孩子的同時可以看護自家杏樹、淘氣不好帶的孩子不讓老人帶、避免村人說閑話、重活由東英和其他年輕人做,并在后來切實遵守了這些承諾。這些處理讓讀者看到,東英能夠正視華二奶這樣的鄉村寡居婦女的實際生活困難,同時照顧到老人在鄉村社會的自尊、臉面,依據個人的特定能力、具體情況和托兒所的工作內容,來妥善安排華二奶的工作。東英的安排使老人既可做托兒所的工作,又可看護自家門前的杏樹,也體現出她不是以教條的方式來理解“公”和“私”。
東英和吳秀梅、王大鳳的互動讓讀者看到,東英對人情的體察和她互動的意識、方式不僅出于使托兒所工作順利開展的需要,還透露著對于他人的一些感受和理解意識。比如,吳秀梅丈夫在城里百貨公司當會計,生活條件優越,她的生活習慣、觀念和一般農村媳婦不同,愛打扮,干活怕臟怕累。東英動員她時除了講道理,還說到托兒所的熱鬧:“一群小孩子鬧著玩著,比你一個人在家里還強。”也即,東英從年輕人呆在家里心情寂寞、生活無味的角度來勸說秀梅,而不是只從合作社生產需要的角度看待托兒所的工作。吳秀梅加入工作的第一天,東英沒有像雷桂花那樣直接批評吳秀梅不干臟活,而是在下班后主動關心她,“來來回回”地把托兒所的工作和她丈夫的工作以及社與國家的建設聯系在一起,引導她體會自己工作的意義,并說“誰都是加著勁干,咱也不能落后啊”。這樣的溝通過程使吳秀梅心情好轉,同時開始正視自己的嬌氣。作品還寫到,看到吳秀梅褲子弄臟了、肩頭磨破了,東英“有點憐惜她,可是又覺得有點好笑”[6](P136)。與雷桂花不同,東英沒有以自己的標準看待吳秀梅,而是既從秀梅的角度體會她的感受、關心她,又很注意照顧她的情面和自尊心,通過她所親近的人來引導、教育她。東英搶著干苦活,待人寬厚體貼,這使缺乏與他人互動的經驗并對保育員工作有畏難心理的吳秀梅在心理感受上好了許多,也使這個不習慣于從自己之外角度來感受、考慮問題的年輕人,開啟了對身邊同伴的感受、參照意識。
又如,王大鳳身為婦女社長卻不支持托兒所的工作,為難東英,且不放心把孩子送去托兒所。東英去她家勸說,被大鳳氣得“忽的站起來……扭回頭就走”,出門路上遇到大鳳丈夫、鄉長劉彥,卻立即克制自己:“知道劉彥是個說話不留情面的人,對著他又不好說什么,就笑了笑說‘沒有什么困難了,就是得動員媽媽們送孩子’。”在之后的對談中,大鳳的言語態度讓東英更加生氣。但當東英看著被丈夫批評后的大鳳先是假裝離家,又不忍心扔下孩子,“走到門口又拐回來”倒在床上說“頭暈”,東英隨即忘了自己剛才還被大鳳氣急,而“忍著笑出來了”[6](PP127-128)。這一段情節中東英心理狀態的變化,生動地表現出這個年輕姑娘的成熟、寬厚、爽快、善良,而這些品質又與細膩體貼對方的能力相互關聯,是作品傳達揭示出的重要層次。
仔細體會東英對待吳秀梅、王大鳳的方式,不僅體現出她更能從“公”的角度出發的意識和能力,還特別包含其站在對方角度來體會對方感受、心理、情感狀態的意識與能力。“忍著笑出來了”的細節或許還透露出,東英對自己要求高,也努力帶動周圍人更積極地投入集體事務,但因具備能夠更深體貼、感通他人(包括落后者)意識心理的能力,她對人的認識和對待方式本身內含寬厚。李準在作品中多次描寫東英的“笑”。東英在與大鳳的互動中幾次生氣,又會因大鳳自私而帶著幾分可愛的表現而轉變情緒、由衷地笑。這之中是否包含作者潛意識中的理解:人與人一定有所不同,調動對方的前提是具體、細膩地認識對方,進而耐心尋找能建設性調動對方的契機與方式,而不是強求他人的轉變,這是先進者面對普通群眾特別是落后者開展工作時須具備的基本意識和須不斷努力鍛煉的工作能力。在李準筆下,因更加具備認識體察他人的能力和積極思考如何才能有效促成對方的轉變,東英比同樣工作勤懇、有責任心和公心的雷桂花更有親和力,具備更好的群意識、群能力。
上述有關那時中國鄉村農民的特點和互動過程意識、方法的體察,具有更深層的普遍性與認識價值。這也是李準從《不能走那條路》到20世紀60年代前期作品所貫穿的視點。李準體察到的當年歷史中的經驗,讓筆者聯想到當代學者賀照田對雷鋒在20世紀60年代初期經驗的細膩而深刻的揭示:
雷鋒1961年7月2日日記……強調的“耐心說服教育”,其中的說“理”和以“理”批評,是以“對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溫暖”所產生的對批評對象的體貼理解,與因這體貼理解所產生的批評方式推敲為前提的。就是,批評之前和批評中,應包括針對對象特點的批評氣氛、情境的營造,批評方式的細究。而這是以細心對待中國人的“情”特點、中國人的“心”方式為前提的說“理”、批評,而非直接只以“正誤”為指針的說“理”、“批評”[7](20)。
李準對當時農民、農村社會的觀察和賀照田研究所開顯的雷鋒20世紀60年代初期的經驗,可幫助我們認識現代中國人在過去那段歷史中所體現的一些深層特點。李準的作品顯示,他觀察到這些經驗對集體、組織的生成和運轉實際發揮著重要作用。
上述意識敏感與能力的培養過程,又不斷鍛煉、塑造著實踐者的主體狀態。東英與社長滿喜互動過程的細節也耐人尋味。滿喜轉變認識支持辦托兒所,東英起初不放心,當看到滿喜主動做好工作,東英轉而在心里由衷夸贊說:“人家當社長也只能做到這樣吧!”(21)這表明,東英的敏感靈透,也一定程度上源于她能夠不持成見,積極體會他人、向他人學習,同時不斷自我反觀的意識與習慣。這樣的感覺、意識方式能幫助東英對他人和外界保持敏感、開放的感知狀態,也使她的感受、認識能力經由與他人的互動過程而不斷獲得鍛煉。因而,東英的靈透和她飽滿、盈潤的狀態,不應被視為這一人物具理想性的天然性格。這樣的塑造促使我們思考:先進者該以怎樣的態度面對社會,如何更好地認識社會、與社會互動。
一方面,東英在對集體事務的熱誠投入和不斷遇到困難、積極克服困難的過程中,保持著健康、清新向上而平衡的狀態。東英對周圍人的具體認識,幫助她更加正確地認識、評估自己在工作中遭遇的困難,促使她積極向他人學習,同時不斷反觀、調整自己。另一方面,在對他人的體察、感通基于更好完成社的任務和使大家更好、真誠帶動他人的意識前提下,這些努力更能幫助東英在與他人的互動過程中突破自我中心的意識方式。而翻轉視角感受、進入他人的努力,有助于當事人在工作情境中從更高視角審視自己和互動的對方,將自我、他人同時予以相對化的觀察與認識。這些都有助于一個人在與他人的互動過程和“為公”的投入過程中保持健康、活力狀態。李準所描寫的東英與周圍人互動過程的上述層次與東英的主體狀態,可引發讀者在今天思考:攜帶著對他人的尊重、體貼意識展開的對他人的認識努力,是不是能相當程度上防止自己有關他人的理解走向教條化和窄化?什么樣的自我意識、他人意識可對群體、組織和其中的個人產生更具建設性的培力效用?
在如何認識社會的問題方面,這部作品揭示出另一問題:一個人何以能夠在為他人、集體積極付出的同時保持飽滿充實的個人狀態,同時獲得有效的自我成長?這又同時帶出有關集體的形成路徑和如何建構良性個人—集體關系問題。
在作者筆下,東英對人、自然、農事非常“靈”,這不同方面的敏感、靈動、體貼并且是貫通的(22)。東英又時常犯“傻”:干活不知道惜力,為他人著想時常常顧不到自己。很多時候,這樣的“傻”不僅出于責任心、集體意識,還出于“看不得”“不忍心”。看到孩子們鬧成一團、拉屎撒尿,東英不向華二奶那樣“老不急”,“急忙……拿起布塊就去幫忙收拾”;看到孩子們衣服“臟得不像樣子”,東英覺得如果不管“心里實在不對勁”,沒法“叫媽媽們在地里安心”;見孩子們哭鬧,東英覺得不抱哄孩子“對不起”媽媽們。這些都顯露出東英對身邊同伴、對村中婦女“將心比心”“以心換心”的方式。東英的敏感、體貼使她內心更能自覺體會對方的境況與感受,使她常常因為“不忍心”而幫助他人、忘我投入。很大程度上,幫助他人和為集體的意識對東英不是“觀念”上的行為準則,而是內化到她的感受、她對他人的敏感之中,強化著她對人不由自主的體貼。與此同時,東英以自己的投入有效帶動起身邊的保育員,同時在“人心換人心”的心理行為意識下,和媽媽們形成情意連帶關系(23),促成大家對幼兒園的認可以及對生產的更積極投入。
東英與周邊人們的耐心互動所形成的個人—集體關系和人們之間的關系狀態(24)讓讀者感受到,東英在互動過程中不斷累積的對周邊人們的意識、心理狀態的認識與體貼,以及在此基礎上人們之間越來越深的情感和心意的感同連帶,成為召喚大家更積極參與公共事務意愿的重要路徑,同時支撐并不斷充實著人們對于集體的理解與感受。在這樣的路徑、過程中,東英對人心、情感的敏感和對人的細心體察與認識,同時連通加強著她為他人、為公共事業的投入意愿與能量。這兩方面能力形成正向關聯關系,且相互加強。
作品里有一細節令人回味再三:東英忙累一天,心心念念要對得起地里的媽媽們,但當看到媽媽們從地里回來“歡天喜地地”抱著孩子,孩子們見到自己的媽媽不再哭鬧、“跳著笑著”時,東英卻“心里有些別扭”。這感受里,包含著一個年輕姑娘的責任心、好強心,是不是還有——東英雖沒有做媽媽的經歷,但她深深感觸于孩子們與媽媽的關系狀態與情感。作者似乎在向讀者暗示,是東英對人的心理、情感的敏感體貼和她對世界非常靈的感知狀態,使得她看到孩子們與媽媽親近的情形產生非常強烈的身心感受。這樣的感受和感受狀態,不僅與華二奶形成對照,還與主要聚焦于自家孩子的大鳳,與相對更缺乏與他人交流經驗的吳秀梅,與一樣付出多但對周邊人的體察、感受力不足的雷桂花,都有所不同。東英對他人(包括對孩子、對自己家庭成員)的感受力與共情、體貼力,顯然比她們都要寬、都要深。這反過來使得東英自己的情感、感受、精神的構成狀態更加豐富。由此引申開來思考,如果這些質素形成于一個人具體的工作互動過程,那也將有助于這個人的情感、感受、精神、意識更具溝通性和公共性品質。
這些促使我們思考,東英為他人、集體的投入狀態是如何培養出來的?觀念層面的教育引導、身邊榜樣的示范可能發揮重要作用,作品則更側重表現這樣的主體狀態和她經由與人互動產生連帶關系的過程所不斷增強的敏感、體貼能力,有很深的關聯。值得注意的是,在李準此階段和20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作品中,他在更多情況下賦予了女性角色這樣的意識、能力,有意讓女性承擔這一核心的功能。
這部作品還特別表現出村民對托兒所和她工作態度的變化與對東英工作的肯認、回饋,構成東英繼續努力工作的重要動力,并為她身心、情感的飽滿提供著國家號召與觀念價值引導所不能達致的支點作用。托兒所辦起來的第一天,大鳳來找東英探問情況,不僅不體諒東英和同伴們的辛苦,還認為托兒所活輕、應減少工分。東英氣憤不平,和大鳳說理后忍不住想去找社長滿喜理論。當聽到滿喜和大家背地里對她工作的肯定評價時,東英“忽然覺得自己的眼睛濕了”,自問“哎呀,這是干什么?”第二天主動去大鳳家動員她送孩子入托。故事尾聲,經過東英和同伴們的努力,托兒所的生活對孩子們有了吸引力,孩子們對東英像對自己的媽媽一樣親,媽媽們也深受感動,大鳳改變態度,夸贊東英可以“當個總媽媽”[6](PP138-139,P145)。對于有很強的人心感通能力和情感體驗能力、深深觸動于母子情感的東英,這無疑是甜蜜的報償。
這樣的個人—集體關系路徑,會對集體中的個人產生怎樣的影響?在作品中,東英以耐心互動、建立連帶的方式,有效帶動人們朝向她所期待的方向改變。大家的理解、肯定和情感層面的回饋,使東英在克服困難的過程中更深確認自己投入的價值和意義,促使她更積極地反思自己,并能夠以提升的意識境界對待工作和他人(25)。好的集體氛圍和經過努力與人們搭建起來的信任、連帶關系使東英的主體狀態更加充實、飽滿,使這個敏感靈秀的姑娘渴望觸碰、感通于更多的人心。因此,她對集體的投入和對自我的要求就不是單向的付出和苦行僧式的奉獻。在為大家的同時,東英也更好地安放了自己。同時,在婦女下地生產取得積極成效等背景下,經由東英的工作意識和“以心換心”的方式所展開的互動,也使得托兒所對村民不再是來自上級的隔膜的“任務”,而逐漸成為人們善意地觀察、參與的新事物。
這樣的集體形成路徑和經由此路徑開展出來的集體—個人關系,可促使我們進一步思考:在當年國家的宣教與先進者的經驗表述中最具典型性的概括便是“大公無私”(26),但何謂“無私”,人可以真的“無私”嗎?什么樣的“公”能讓人在“一心為公”的同時更好地安放自身?在具體的歷史、社會條件下,個人為集體、組織的投入以什么因素為支點?怎樣的集體形成路徑和個人—集體關系更具長久建設性效力?“公”與“私”是否需要以及如何才能形成相互促進的關系,從而使個人在投入公共事務的過程中,同時獲得健康、平衡的主體狀態和主體的充實、成長?東英和她的同伴們經由互動努力,獲得大家的正向反饋,使為合作事業奉獻的“應該”和抽象的“公”對她們而言變為具體、切實的身心愉悅與充實,進而使她們愿意更積極地投入工作。試想,如果僅有相對抽象的集體觀念而沒有人與人的互動帶來的經驗感受,是否足以支撐東英和同伴們對工作的飽滿投入?而對集體和身邊他人感受認識上的抽象與教條,將對個人—集體、公—私關系在認識與實踐層面帶來怎樣的影響與后果?這是《孟廣泰老頭》和《農忙五月天》兩部作品背后隱含的重要議題。李準創作于1957年的《冬天的故事》,則探討在新的條件下這些關系一旦出現問題所引發的多方面現實后果。
上述觀察,也為我們思考在“階級”、經濟視角之外,改造者對農民意識狀態、身心感受、心理、情感、價值狀態的細膩把握,改造者的實踐介入、互動方式,個人與集體的形成路徑等因素的社會意義:在生產、分配方面條件不變的前提下,這些因素的配合可發揮怎樣的作用。李準在20世紀50年代中期的文學創作圍繞上述問題所打開的觀察層次,為我們在今天思考如何研讀當年相關歷史文獻和歷史表述,進而重新審視當年合作化進程的真實歷史經驗,提供了可貴線索。
四、“新與舊”“理與時”“情與勢”中的鄉村社會、家庭
《農忙五月天》的另一重要主題有關社會、社會改造者如何認識社會、如何與社會互動。1954年初完成的《白楊樹》和1955年上半年創作的《冰化雪消》《農忙五月天》是李準嘗試直接描寫更大范圍鄉村社會的三部中篇小說,這之中最為成功的作品是《農忙五月天》。在從家庭內部到不同家庭、互助組和生產隊乃至合作社之間關系的表現嘗試中,李準密切觀察合作化不同階段提出的新要求和隨之出現的新問題,努力跟隨政策要求組織寫作主題,同時意圖在可行范圍內,在通常的“階級”視角、生產、分配等視點之外,觀察、表現多方面有所差別的農民和他們不易確切定位的變化狀態。
《農忙五月天》以東英組建托兒所為敘述主線,勾畫出鮮活的鄉村婦女形象。應該說,李準有意描繪了一群處于“中間”層次的人物:華二奶這位獨居老人是不那么令人喜愛的老年女性形象——性情孤僻、冷漠,又因屬鄉村中的孤弱而生活境況不好,計較勞動、工分;吳秀梅嫁給城市的工人,比較嬌氣,不愛勞動,又因城市的生活條件、生活習慣而過不慣農村生活,同時性格較內向、不愿主動和人交往,但心地單純;雷桂花吃苦耐勞、有責任心,但之前較少參與村里的公共事務,缺乏帶動周邊人的相關意識與經驗方法,她的衛生習慣、育兒意識也處于原來的狀態;王大鳳原先是村里的婦女骨干,丈夫是鄉長,高齡生下女兒后心思全在孩子身上,不僅不顧自己村婦女主任的工作,同時對托兒所這一新的育兒組織不信任,也不愿意干自家農活。作品中的男性干部王滿喜的形象也值得分析:他為人誠懇、肯付出、有公心,但對青年工作、婦女工作缺乏熱情,在東英的參照下,襯托出他在認識、調動鄉村社會潛能和與人互動溝通方面意識和能力的不足。
這些人物體現出作者不同的觀察點,潛在突破了主要以物質經濟條件來界定的“階級”視角和“先進”“落后”的簡單區分,并呈現出對社會轉變過程中一些新的因素和中間人狀態的觀察。作者并將農村托兒所這一般作家很少選擇的題材視為新的社會組織形式,據此觀察它所引動的家庭氛圍、母子關系、夫妻關系、鄰里關系特別是婦女間關系的變化狀態。他沒有采取以確定標準作預先評判的態度,而是努力觀察婦女在日常生活習慣、家庭關系、家務勞動等方面新的感受、要求乃至情感狀態的某些微妙變化。在文本中,這些人物同時交織呈現了有著不同尖銳度和矛盾的現實因素:合作組織如何對待鄉村孤寡老人,如何對待培養鄉村社會政治上不那么積極但有潛能的婦女(如雷桂花),如何面對城鄉生活的差異給農村青年帶來的影響、城市生活對農村青年的吸引力,如何教育和對待合作化過程在工作生活上同時面臨著新問題、自身也發生著變化的不同干部,等等。
有意思的是,作品對這些人物不同側面的表現,并非基于單一的觀察點與認識思路,而是基于作者對此階段鄉村社會中一些值得注意的新的因素、狀態的敏感。例如,王大鳳因溺愛孩子而對村里的婦女工作不負責任,甚至不愿干自家的農活,這種行為可以說很超出一般農民的意識與做法,作者卻在表現大鳳做鄉長的丈夫批評妻子,但他們的夫妻關系依舊和睦(27)。再如,大鳳寵愛孩子,囑咐保育員照護自己孩子,偷偷從地里跑回托兒所看孩子;吳秀梅第一天當保育員后出現身體疲累的情形。東英對這兩位的反應與作品的描寫筆調,顯示出在作者看來,這些行為、心理不應被輕易定性。從公共意義看,這些人物的不同側面有的不那么理想,有的則有可能達成更具建設性的社會公共效果。作者的目光與描寫始終處于一種“觀察”狀態,意圖以寬厚、平和的筆調與態度呈現人物的特點和不同面向。
在有關“移風易俗”的主題表現上,作品不是通過觀念式的說教或設置明顯的情節矛盾,而是經由平淡、細小的情節來展開的。例如,東英教育托兒所里愛欺負小孩子的小孬的方式:給他一個責任位置并教他有效組織孩子的具體方法,在使小孬轉變的同時,也讓孩子們在集體生活新的組織方式中得到樂趣。再如,東英堅持給孩子們及時洗臟衣服,使得媽媽們也不好意思讓自家孩子穿著臟衣服來托兒所。作品還特別傳達出的一個層次是,在東英等的工作取得初步效果的同時,托兒所實際開啟了一個新的鄉村公共空間,圍繞這一新事物、東英的努力以及各家孩子們的表現,引發著鄉村的公共輿論,內中鄉村社會一向發揮作用的“道義”“情面”“臉面”也構成作用因素。這些共同促動著婦女、村民對東英等工作的感受和認識,進而推動鄉村日常衛生習慣和育兒方式的悄然變化。
對于這些新的因素、狀態及后續可能引發的問題,作者選擇點到為止,沒有表現這些因素更豐富的形態展開,因此表現的深度有限。但這些由不同視點觀察到的因素和狀態,已初步顯示了作者觀察社會的視點和意識,同時也構成主人公東英體察、調動、組織周邊人們的工作內容。東英在這一過程中的反應方式和處理方式,也可謂體現著作者對于鄉村社會和其中人的觀察與理解。
這些是李準在1954年和1955年合作化高潮前的創作中所貫穿的意識與思考。這一時期,初級社擴大并加速發展,高級社開始較快啟動發展,經歷了幾次調整、整頓和反復過程,且全國大部分農村呈現出初級社、高級社、互助組、單干戶并存的狀態。這一過程的總體趨勢是,合作組織的職能權力總體不斷擴大,合作化對農村社會的滲透、影響程度越來越深,基層合作組織、鄉村政府與鄉村社會需要面對不斷引發的新問題和新狀況。李準努力體察這些狀況,同時隨著不同階段政策的焦點與要求,在題材選擇與表現上不斷探索與調整。《林業委員》(1954年7月)、《在大風雪里》(1955年1月)、《冰化雪消》(1955年4月)、《農忙五月天》(1955年7月)涉及家庭、集體中的先進與后進、先進與先進、老干部與年輕干部、老社與新社、強社與弱社、社與互助組、單干戶間的多重關系。這些探討回應著合作社發展過程中多種合作組織形式并存、勞動競賽的開展和集體主義精神的倡導等現實狀況。
這些作品的深層顯現出李準一貫的視點。《不能走那條路》和《白楊樹》顯示,李準在寫作起步時即從自我—他人的互動過程和相互關系感受的變化視角思考互助合作問題。在這一階段,他繼續這一視點,同時繼續思考家庭內部在意識狀態、性格、資質、能力以及在鄉村及合作組織中的位置上有所差異的人。他同時在合作組織內外及鄉村社會范圍,探討如何認識和安置在生產條件、階級屬性之外很多方面也都存在差別的個人、群體(《陳橋渡口》《林業委員》《在大風雪里》《冰化雪消》《農忙五月天》)。這些議題在其20世紀50年代中后期的《冬天的故事》《參觀》《五部水車》《李雙雙小傳》《人比山更高》等作品中,有著持續的探討。
李準此階段寫作的另一重要面向,是以家庭關系為情節結構樞紐來表現和思考變化中的個人—集體、公—私關系。
這一階段,農村的利益分配和農民的日常生活依然以家庭為基本單位,但合作組織的生產、組織方式開始打破原有家庭界限,國家與基層政府對鄉村社會群體的調動重心在不同階段也有所變化,這些變化同時配合著觀念意識層面新的要求。20世紀50年代中期,這些變化開始越來越深地進入鄉村家庭空間和農民的日常生活。在這樣的背景下,鄉村家庭成員在觀念意識、公共事務參與狀況以及在合作組織、鄉村社會與家庭中的位置感和日常生活、心理、感受、情感等方面的差異(如年輕人和長輩之間),多數情況下會加大。家庭內部差異性增大,同時集體在生產生活層面的職權范圍加強,個人與集體、家庭與集體的關系的相應要求也變得更高——這些疊加在一起,鄉村現實將呈現怎樣的復雜狀況和新問題?將對家庭和個人造成怎樣的影響?面對這一新的狀況,合作化實踐想要更好落地、扎根農村,除生產、組織、管理方面外,還需在哪些方面展開工作?合作化干部在工作意識、工作方法和認識等方面應進行哪些調整、改善?哪些工作能有效幫助農民更加積極配合國家的要求,同時使鄉村社會和農民更為順暢地適應這些變化?其中,家庭可否在此劇烈的社會變動過程特別是在個體與集體關系的調適與建設中,在農民日常生活層面發揮更為積極的作用?《雨》《孟廣泰老頭》《散會路上》《冰化雪消》《農忙五月天》等作品,顯示出李準的相關觀察與思考。
李準似乎意在將家庭作為合作化運動扎根農村、農民的樞紐。面對合作化推進速度的加快和程度加強給家庭空間造成的影響、變化越來越大的局勢,李準越發突出家的作用。在他的筆下,社能促進家,家能促進社,家庭與集體形成相互促進的正向關系。這正向關系的基礎,是家庭成員之間、家庭成員與集體成員之間在觀念價值、行為、情感層面相互理解的加深,以及情感與心意連通關系的建立。
李準意圖在這一階段的作品中飽滿地表現一種理想的新的家庭關系狀態:新的國家意識、集體意識、男女平等、老少平等和民主意識進入家庭,物質利益的作用比重下降,婦女和年輕人的位置獲得提升;年輕人與長輩彼此尊重、關愛、體貼、包容,在彼此深入認識的同時也相互教育。年輕人積極投入集體事務的經歷使他們充滿朝氣與活力,同時年輕人沒有因此看不起老人,而是在家里、社里更加尊重體貼長輩。長輩對家人有著深厚的感情,對年輕人既嚴格要求又尊重關愛。作于1955年元月的兩部小說《在大風雪里》《散會路上》,以凝練的短篇寫法,聚焦于合作社和參軍(連帶著對于國家的感受)在家庭空間里對家庭成員的觀念意識、情感、心理、家庭關系造成的影響。
《在大風雪里》的新婚夫婦小菊和鐵良心心念念想著社,并將之作為對自己、對對方的要求。夫妻二人同時為“公”的過程,沒有導致彼此關系的緊張:他們一方面要求對方進取投入;另一方面生怕自己落后,相互體貼又相互幫助。共同克服困難的過程加深著他們心與情感的互感、連通。
《散會路上》描寫了一個四口之家的故事。其中,公公是鄉民政委員,前一年就曾想給兒子報名參軍,今年想在鄉里的積極分子參軍動員會上頭一個報名。但在會上看到剛過門沒兩個月的兒媳低著頭悶不作聲,老人回想到老伴的擔心,以為兒媳心里不愿兒子參軍,內心焦急,卻沒有主動發言。在散會路上,兒子問媳婦為什么不發言,媳婦先說在生人面前害羞,猶豫了一下之后告訴丈夫,她看到公公沒有表態,擔心兩位老人不愿意兒子離開家,因而沒有當眾發言。媳婦向自己的丈夫保證,一定在家里照顧好公婆,在社里也會掙同樣多的工分,他可以安心去參軍。兩位新人商量好回家分別做父母的工作。公公半路聽到小兩口的對話,走近路先到家告訴了老伴。老兩口知道兒媳的心,非常高興。小兩口回到家,發現老人已“打通”了思想,但“到底也沒想出”老人“為什么轉變得這樣快”。這篇不到一千字的小說,充滿了兩位老人與兒子兒媳、老兩口間與小兩口間溫厚動人的關系與情意。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是他們彼此間的相互尊重:公公和媳婦在社動員會上,因為體貼照顧對方的心思和在這樣鄭重場合中的情面而都沒有公開表態;兩位老人不是偏愛兒子,而是也尊重兒媳;兒媳通過告訴丈夫對待公婆會像自己父母一樣,打消丈夫參軍的顧慮。在這個故事中,情與理融合在一起,傳統鄉村信奉的家庭倫理、孝親觀念與平等、相互尊重體貼的意識,與對集體、國家的道義感相融通。
這些表現具有濃郁的理想化色彩。如何認識這樣的處理與表現?筆者目前的體會與思考有如下幾點。
其一,作品感受的真切、飽滿和公與私、情與理的交融狀態,顯露出這些表達深切根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人民共和”生成的深厚的社會感與現實感。這些作品呈現出《不能走那條路》以來李準創作的基本精神質感。《孟廣泰老頭》的敘述間,飽滿彌散出安實、溫厚而可以信靠的精神感受。《農忙五月天》的情節層層展開,自然、親切、流暢,內含精神的舒展、充盈感;東英的靈透、通情和她經由努力開展出來的群體氛圍與向上狀態,不是干枯的,而是由“以心換心”、心意感通所獲得的真切飽滿的精神滋養來支撐的。《在大風雪里》結尾的描寫“雪越下越大,像久別的情人一樣向著剛翻開的泥土身上撲去,向著年青人們冒著熱氣的笑臉撲上去”,形象傳達出人與人之間真切的心意感通狀態(28)。這種安實、舒展感連通著普通人對人民、國家的樸素感受:“人民”包含了社會中絕大多數人(只有個別極少數人被劃為“敵人”),人民和新的國家是一體的(29)。
其二,具體辨析李準在這些作品中表達的平等、尊重意識,鄉村傳統的“孝”“公”“義”,以及這一階段新的集體意識、國家意識,屬于不同層次、萌生自不同歷史時段的“理”相互融合。有時“新”的理帶動著“舊”理,使這“舊”的部分更有活力,更能回應現實中人們新的狀態與要求。如這些作品中有關平等意識、“以心換心”方式和有關親人關系的處理。有時,與“舊理”的結合讓“新”的理更能落實到家庭成員日常生活身心感受之中,如《散會路上》后輩對老人的孝敬與老人對后輩的體貼、尊重與情意,使得為國家奉獻的觀念一方面更好地結合于傳統鄉村原有的“公”“義”觀,另一方面成為新的國家意識更能切身于農民,因此更可真實落地、扎根鄉村社會的重要中介(30)。
并且,這些“理”能夠被農民所接納和在具體行為中開展、實現,與人和人的互動交流過程的方式和具體的“情”“境”“勢”相關聯。在李準筆下,家庭空間和合作組織空間對人的自尊、情面的照顧與尊重,以對人的意識、心理、情感變化和互動契機、情勢的細膩體貼為基礎的互動過程,對溝通教育的方式方法的講求,以及“以心換心”的集體形成路徑,與正確的集體觀念、國家觀念、公意識,與合作組織在生產、管理、分配方面的表現同樣重要。很大程度上,沒有這些工作為基礎,沒有心理、感受、意識、情感方面的相互體察與連通作為路徑,而單純依靠觀念灌輸和行政力量來推行新的集體強調的“理”,那么農民的集體意識、農民對合作組織的感受和他們的日常生活感受將會相當不同。
李準不是以固化的方式來理解表現“理”,而是結合“時”來思考“理”,努力觀察、描寫特定歷史時期“理”所呈現出來的具體形態。盡管李準寫作的展開度略有不足、挖掘表現深度相對有限,但讀者可順著作品已有的描寫展開思考:該如何理解合作化進程、歷史變動過程中落實于社會生活層面的“理”?怎樣的集體觀與倫理更能連通人情,更能回應現實生活中人們新的狀態,同時更具社會包容力?若想有效回應、含納現實中新的生活形態和其中存在的問題與人們的要求,是否不應執著于“理”的既有形態,而是在深切理解現實境況、社會、歷史、文化條件和這其中人的狀態的基礎上,思考如何有效繼承、轉化傳統“理”的合理內涵,同時積極思考、想象、探索新的現實條件下能切實發揮建設性的“理”的可能形態(31)?
參看另一重要作家趙樹理同時期作品《三里灣》(1954年完成),將有助于加深體會李準對農村的觀察視點。趙樹理對作品中馬多壽、袁天成這兩個農民家庭內部關系、氛圍與其中成員的性格、心理、意識狀態的表現(包括社干部范登高家),雖也夾帶著新的集體意識、新的文化等因素(通過年輕人體現出來),但農民的心理、意識、家庭關系實際都受制于物質生產條件。作品中,最終促成馬多壽、袁天成在初級社成立過程中走向轉變的關鍵因素,也是物質生產條件(分家、合家的舉動出于生產效益、物質利益考量)。這樣的處理,無疑基于趙樹理對當時鄉村社會和農民現實狀況的認識,也特別體現出趙樹理對合作化發展過程可能引發問題的思考。更全面認識李準和趙樹理對20世紀50年代農業合作化進程和農村社會的理解,超出本文的考察范圍。在此僅想指出,以《三里灣》為參照,李準突破以物質經濟為核心指標依據的“階級”視角,并更加注重從農民的精神、意識、情感、心理,從他們經過具體的互動建立起來的連帶關系的角度來觀察鄉村社會,就更為清楚。這兩種視角或許也體現出,面對被合作化進程所深刻牽動的中國農村社會,趙樹理更偏于立足鄉村社會內部展開觀察,李準則更多站在鄉村社會外部觀察、期待這一歷史變動中鄉村社會與農民的變化與其間生成的可能性。
其三,從互助組到高級社的發展過程,家庭、集體、國家三者關系在不同時期包含著不同的緊張,如何有效調適這三者的關系,成為國家不同階段、不同程度的關注重點。在1954年、1955年合作化高潮之前的這一階段,李準的主要思路為:表現這些因素如何克服暫時的矛盾、問題,最終取得相互加強的正向關系。在公權力不斷擴大、集體要求不斷提高的現實背景下,李準越發注重表現家庭成員相互尊重、體貼、彼此帶動的理想關系與溫暖深厚的心意感通、呼應狀態,使家庭為新階段中個人與集體形成良性關系發揮樞紐性的助推功能。相應于這一思路,作品的情節構造容易讓人聯想到鄉村社會喜愛的傳統戲曲“大團圓”結局,人物的“和美”關系也容易被認為回避了現實矛盾的表現。不過,若將李準予以正面處理的問題進一步明確化,同時思考作品所正面呈現的方面與相關條件如若缺失將會引發怎樣的現實后果,可引發出更深的思考。
這些作品的處理促使讀者思考,在職權范圍越來越強、對個人要求越來越高的集體面前,如何認識李準一方面對合作化進程中農村家庭關系、農民的精神狀態懷有信心并做出積極的表現,另一方面特別期待新狀態下的家庭可以作為農民與更高要求的集體之間發展出良性關系的必要空間(32)?拓展這方面的思考需要做更多工作。在此,筆者僅初步探討李準有關家庭—集體關系的表現中的兩個重要方面。
第一,在這一階段作品中,李準探討了家庭空間、集體空間應給個人留下自主的反應、思考空間,干部也應努力調動并培養農民的自尊、自律意識;同時,集體需要給家庭、個人留下合理空間,好的集體狀態應讓人們感到自在,應幫助個人發揮自主性。同時,家庭如何對待有所差異的家庭成員?《孟廣泰老頭》《冰化雪消》《農忙五月天》《散會路上》顯示,李準特別認識到在合作化這樣的轉變過程中,家庭在配合集體的同時應承擔起教育、護持個人的功能,進而強調家庭對公—私關系的調適與良性發展的重要意義。某種意義上,家庭內部如何對待有所差異的人這一主題,也呼應著更大范圍的互助組織如何對待合作化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種種矛盾因素,包括貧農與中農、單干戶與合作組織、老社與新社、強社與弱社之間關系的調適等主題(33)。
第二,對家庭的重點描寫和對農民個人、家庭、集體間連動關系的表現,顯示出在李準的視野與觀察中,他特別重視思考合作化這一新的社會生產、組織形態如何落實、影響到農民的精神感受與日常生活。換一個角度說,他著力觀察、思考合作化進程中鄉村社會和農民日常生活處于怎樣的狀態。從整體來看,或許可以說,從更加立足于社會的視點來觀察、表現合作化進程中農村的日常生活,并由此觀察農村社會與農民,在“十七年”文學創作中是相對薄弱的。李準這一階段的作品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以物質生產為核心評估指標的“階級”視角,并通過對干部的工作過程和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通過家庭和集體如何對待有所差異的個人等主題,呈現出更加基于社會的視點,同時展現了農民在物質利益之外的心理、意識、精神、情感方面的狀態。農民的日常生活主題在這一階段沒有被更多正面表現(《孟廣泰老頭》表現更多),但這一關切包含在對家庭、家庭成員的關系狀態和生活氛圍的表現中。李準著力于表現在投入集體的同時,農民日常的飽滿狀態、新的生活和情感要求以及家人之間彼此更能心心連通、情意更加深厚的關系與氛圍(34)。這些映照出作者當時深厚的現實感與社會感,也反映出他開始觀察、思考合作化進程對農民日常生活的影響。讀者可由此思考,如何在實現集體目標的同時,讓農民獲得更好的日常精神、情感狀態與更好的家庭關系、家庭氛圍(而不僅是物質條件的改善)。
本節所討論的兩方面內容:有關社會改造者如何認識社會、如何與社會互動,以及合作化過程中家庭對個人—集體、公—私關系良性建構的作用,實際構成相互承接與呼應關系。李準當年圍繞這些主題的觀察與表現促使我們思考:是否可以不過度依賴自上而下的強勢觀念灌輸和制度、組織方式的推行,而同時通過其他方面因素的介入與配合,有效調動、激發社會內部活力與向上潛能,并使社會在歷史展開過程中更能發揮主動作用?
五、怎樣認識“群眾”:進才當年的教訓和今天的思考
李準1957年創作的《冬天的故事》(原名《沒有拉滿的弓》)(35)可謂有力推進了他在此階段的核心思考。這部作品接續《孟廣泰老頭》《農忙五月天》等作品的主題,但轉換了表現角度,探討管理組織者在關鍵環節出現致命問題導致的后果。這部作品有助于我們深化認識李準1953-1955年的寫作與思考,故在此嘗試展開有關探討。
《冬天的故事》的主人公陳進才是一位成立一年多的高級社副社長,他精明能干、工作投入,不貪圖個人利益,一心想著在農閑的冬天通過副業為社積累更多財富,但他的工作卻一步步陷入困境。在作品的表現中,陳進才陷入困境的根源在于不相信群眾。他認定群眾私心重,貪圖物質利益,愛占公家便宜,沒有對于“公”的自覺意識,不相信大多數群眾保有這些品質,并可以通過思想工作、以誠相待等方式把他們的這些品質調動出來。在這樣的基本認定下,他看不到覺悟高的社員的表現,也無法平心分析導致社員積極性不高的具體原因(36)。這樣的群眾認定使他陷入對社員的各種自以為是的用心計、先入為主的防控中,造成與社員的嚴重隔閡,引發社員的抵觸,從而造成他冬天副業計劃的失敗。作品顯然在探討一系列重要問題:代表公權力的干部要如何行為,才能在當時的鄉村社會打造出一個生產成功、社員也更愿意接受的集體?干部經由怎樣的工作方式能夠更深入地觀察、認識群眾,并經由與群眾的良性互動而獲得更具建設性的公私理解?給予群眾合理的自主空間和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力,對公—私關系的建構和集體自身狀態有著怎樣的作用?
作品深刻表現出,進才雖然熟悉社員情況,也常常很能把握對方心理,具有很強的溝通能力,但由于這些能力基于農民最在乎物質利益、慣于占公家便宜的認定,使得他缺乏對人在物質追求、心思計較之外其他面向的感受、理解力。并且,由于對群眾的基本認定和他日常習慣用算計、管控、壓制方式對待他人,陳進才的感受、認知狀態和主體狀態變得單面,難以體會人的意識、情感、心理的細膩和豐富面向。這使他意識不到他的方式對人們的日常生活感受、心理、自尊感和集體理解產生的負面影響。作品的表現透露出,進才的主體狀態不僅使他與社員產生了隔閡,也使他與身邊對鄉村和群眾的理解更靈秀、更內在的妻子玉梅產生了隔閡。進才努力體貼玉梅,鼓勵玉梅參與集體事務,卻與玉梅內在的關鍵面向產生了隔閡,并在不自覺中傷害到了玉梅的自尊(37)。他不能吸收玉梅有關村莊婦女和群眾狀況的理解和她對自己工作方式的意見,也不能足夠有感于玉梅對家庭空間的浸潤,有感于自己處身的活色生香的生活世界和村莊人們鮮活熱切的群渴求,更談不上在人們已有人際感受和經驗基礎上引導他們獲得更深的集體意識。
難以對周圍人獲得真切和具體的感知,使進才和大家的隔膜越來越深,集體、“公”在他的意識、潛意識中也越來越與組成這集體的具體的人隔開,越來越抽象、教條。他的公意識被隔離于周邊人們的生活實際、具體狀況和他自己所處的豐富的生活世界。作者犀利地描繪出,在進才的邏輯意識中,“公”實際變成上級的生產任務要求和生產、存款數字。建基于根本懷疑農民的意識、道德、行為和自律能力,以及在工作和感受、意識層面與他人的高度隔膜,導致他這時意識里實際已將“公”與“私”割裂乃至潛在對立起來,他的公—私關系理解僵化、失衡。在作品中,婦女希望在家撿煙葉同時照顧家的想法,被進才理解為想脫離社的監管,趁機占公家便宜。在他的潛意識中,公私之間已然變為矛盾的關系,因此公私兼得的想法變成對公的損害。若果真如此,則意味著進才這時認定的“公”實際已凌駕于集體中的個人之上。由這樣的意識狀態再往前推,意味著在這樣僵化的感受、意識的規定狀態中,進才難以突破原有意識來思考“公”的目的究竟是什么,難以明白社會主義集體的重要目的之一便是集體中成員相互幫助、走向更理想的生活與社會形態,也無法意識到錯誤的群眾理解、工作方式已導致自己走向自己主觀意愿中“一心為公”的反面。
如何有效防止干部陷入這樣危險的意識狀態?作品點出兩種不同的工作方式。在不信任群眾的前提下,進才用物質利益管控、卡壓、處罰等方式對待社員,帶來的后果是“干部不相信社員,社員也不相信干部”(38)。由作品已展開的表現來推想,這后果不僅施加于對象(群眾),也會同時施加于管理者:進才的方式增加了群眾的抵觸心理和反彈,致使群眾以同樣的方式來應對他,在表現上更注重物質利益;進才則據此更直觀地確認已有的認識與邏輯,更難反觀檢討自己。這樣的狀況循環反復,導致他與群眾的隔閡加深,他對“公”與公—私關系的理解越來越偏狹、失衡。作者通過銀柱、玉梅特別是炳文點出另一種工作方式:相信群眾,“厚誠”對待社員(39),耐心講道理,告訴群眾集體工作目標的意圖,給予群眾民主討論和參與空間,同時采用更為體貼的勞動方式,發放更為合理的副業酬勞和日常零用錢(40),通過這些不同方面的工作,引導社員改善對社的觀感,加深對于社與干部工作的認識,調動他們更積極投入集體事業的熱情。
兩種思路做法引發我們思考:給予群眾合理的自主空間和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力,對管理組織者、對組織自身有著怎樣的意義與作用?進才對群眾的預設與認定,導致他意識中“公”先在高于“私”,同時導致進才認定有更高覺悟的自己和干部必定高于群眾(41)。因此,只要自己沒有私心、“一心為公”,那自己的行為就一定是正確的。這實際意味著,他認為無須經過群眾檢驗,自己便可當然代表“公”、公正執行“公”,群眾被取消參與、監督公共事務和干部管理行為的資格。通過陳進才這一人物,作品引導出一個重要問題:失去對干部和組織發揮有效反饋、監督、校正作用的必須中介——群眾,將對組織的運轉、干部的管理行為造成怎樣的后果?
在不信任、利益算計邏輯和壓制管控手段面前,群眾難以表現出他們本來具有的更加積極、正面的面向,還會增加他們對于干部、集體的負面感受。作品中,進才所在的高級社剛剛成立一年多,大多數社員沒有達到高級社要求的“覺悟”程度,但大家并沒有以和進才同樣的手段與方式回應他。他們不配合進才,是因為想要獲得“現活”和更合理的報酬。而在現實中,如果一個社會和組織以利益、績效為核心追求目標,同時設定組織成員最在乎物質利益、缺乏應有的公共意識與素質,進而忽視人們物質利益之外的價值、情感、心理需求,將實際導引出人們怎樣的應對心理、應對方式和面向,進而形塑出怎樣的組織狀態?如果缺乏其他制衡因素,這種方式將極大助推甚至壓迫個人以同樣的邏輯、方式對待組織和他人,促生個人的自利心而非利他心,進而導向組織成員間惡性的競爭關系。以績效考量為核心追求目標和圍繞此標準構造的組織關系,將對組織中人的自我感受、他人感受、組織感受造成怎樣的影響?將給個人和組織自身造成怎樣的后果?這是作品所開啟的對于今天仍然有重要現實意義的思考(42)。
參看《冬天的故事》,李準此階段寫作中的一個核心主題——如何認識社會,如何與社會互動,如何更好地激發、調動民眾的向上潛能,就更為凸顯出來。李準的思考生發于20世紀50年代的歷史經驗。有關于此,賀照田《啟蒙與革命的雙重變奏》一文借助對中國共產革命在20世紀四五十年代經驗的認識與提煉,進行了更為深刻的闡釋。他指出,在當時革命最好的狀態中,中共認識到對中國社會的認識要想“不斷深化、向前”,就要:
……學會不只從單一社會經濟,而還同時從動態的政治、社會、經濟、文化、心理現實去準確認識、理解、把握這些中國社會階級。
……時時需要根據不同的歷史—社會條件不斷地對他們作出新的政治—社會—心理分析。
……對……貧農、下中農、雇農、工人,也必須清楚他們的革命動力同樣不僅僅被他們的社會經濟階級位置決定,而還和他們又流動又穩定的價值感受狀態、心理感受狀態緊密相關,和他們所遭遇的種種具體問題困境緊密相關。
……逐漸學會認清這些社會階級在時代現實中所遭遇到的方方面面的問題與困擾;逐漸學會捕捉、領會、把握在特定困境中、面對具體課題時這些社會階級的心理情感狀態與價值感受狀態;逐漸學會在動員和組織中準確訴諸這些社會階級具體、真切的問題困擾、經驗感受、價值感受、心理感受[8](PP52-53)。
這樣的認知意識、認知努力與實踐意識、實踐努力,可切實幫助當年的革命者:
在構想自己的介入實踐、革命組織時,能真的充分根據在地資源來行動作為,并同時更多消化、吸納、解決多方面在地問題,同時又更充分暢發本有的在地生機與活力[8](P61)。
這些理解,對今天的社會建設、社會改善實踐依然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賀照田的闡發使筆者認識到,真正有力且效果長久的社會改造須根植于一個社會的內生力量,應立基于有效吸納并妥善處理在地問題,有效發掘調動在地社會的生機、脈絡與能量蘊藏。這是社會改造能否經由與在地的順暢關系而獲得持續動力且同時發揮真實建設性效用的關鍵。李準當年的觀察遠未達致這樣的思考程度,但非常有助于今天的讀者參照這些經驗展開進一步的思考。
將《孟廣泰老頭》《農忙五月天》與《冬天的故事》三作相互參看,李準有關人與制度關系的敏感更加清晰地浮現出來。事實上,從《不能走那條路》到此階段的寫作中,哪些因素的配合可能促成農民意識的轉變和對集體更積極的投入,互助合作可能給人們意識、情感、精神、主體狀態、自我—他人關系感受方面帶來怎樣的變化,以及這些因素如何與探索過程中的合作社的生產、組織、管理達成更好的配合關系,是這些作品的核心體察面向。制度、組織、利益分配、技術這些“硬”的因素條件是合作化展開過程中實踐和認識的核心著力方面,李準卻極少正面觸碰它們。這樣的感受體察視角不僅出于文學的特點,更基于李準有關農民、有關如何將農民更有效組織起來的觀察與敏感。這些作品啟發我們思考,當年歷史中的相關觀念、制度與其中人的真實關聯關系是怎樣的,通過怎樣的方式、路徑能夠讓各階層農民在利益的矛盾和資源的限制下更積極投入互助合作實踐,并發展出新的人際關系樣態。
若把李準此階段有關組織的思考關聯和他對農村家庭的定位與表現關聯起來,還可啟發讀者在今天思考:不同的組織形成方式將對組織中個人的家庭關系、家庭狀態產生怎樣的影響?當社會組織中的人際關系方式不以人們相互間的深入理解為基礎和指向,無法有效克服人們間的隔膜,導致組織間的個人關系狀態出現問題甚至產生出傷害性,并且這些經驗內化到個人的感受意識深層時,可能對家庭空間中人們的感受與關系狀態產生怎樣的影響(43)?在當代家庭關系與家庭倫理遭遇相當挑戰的今天,李準當年的敏感與體察頗具啟發意義。
在有關集體的形成方式方面,李準認同先進帶動后進、成員共同提升、成員間發展出互為對方的良性關系的集體目標,同時體察思考怎樣能夠實現這一目標。其中,如何理解群眾、對待群眾是具有結構性意義的關鍵環節。
在《農忙五月天》呈現的經驗中,經由人與人之間真切具體的感通連帶關系,可使集體意識更切實地扎根人心;通過自我與他人相互參照、彼此深進、互為帶動的過程,可更好地培育集體成員的利他、互利意識與良性關系,促成更好的主體狀態。《冬天的故事》則有力揭示出,如果干部預設群眾低于自己,據此取消群眾參與監督公的權力,干部將失去檢省、校正自身行為、意識的必要中介。在與社員的感受認識隔膜、關系不順暢的情況下,依靠硬性的規章制度、組織管理手段和資源渠道的把控推行工作,能夠達到約束群眾、實現預期管理目的的效果(44),但這樣的方式實際將更多調動群眾的利己心,導致群眾與組織關系的緊張。依靠管控手段處理矛盾、推進工作,即便短時內可有效達到預期目標,卻會因掩蓋現實問題和矛盾而對組織中的個人與個人—組織關系的長遠發展造成負面后果。這提示我們思考,如果一個組織的運轉過于依靠制度與組織規劃設計,而不真正建基于對群眾狀態、現實狀況進行及時具體的把握,如果干部失去傾聽群眾真實反饋的渠道,則會使組織的日常運轉喪失來自日常人心的滋養、護持,從而喪失對打造組織內部活力極具關鍵性的資源。
《冬天的故事》同時承接《孟廣泰老頭》的主題,更為展開地探討如何更好構建集體—個人、國家—社會間的良性關系。在高級社階段,集體對農民的日常管控范圍較初級社階段更加擴大。在作品中,群眾與進才的主要矛盾,是群眾要求在日常生活中自主支配本來屬于他們、集體也有條件及時提供的現金和在不損害集體利益的前提下獲得更為合理的對待;進才則認定這些要求損害公家利益、妨礙社達到預期的副業生產指標,又不和社員坦誠溝通,便認為干部如答應這些要求將會助長社員貪占公家便宜的風氣。進才發放零用錢時的苛刻態度和討價還價、斗心眼、哄騙等手段,讓社員覺得支取自己勞動所得,自己也沒有不體諒集體需要,卻被進才使詐對待。進才的做法不僅損傷了社員的權益與自尊,也對群眾對于社的感受和認識產生了負面影響(45)。
農民向社支取零花錢是為了在集市購買衣服、布料、鞋子、煙葉、給小孩子的糖果等生活用品。在進才眼里,這些僅僅關乎農民的小家生活而無關社的發展目標(46),他還將這些生活要求聯系到農民缺乏集體公意識。事實上,農民的這些生活要求不僅基于物質需要,而且奠基于更為深長的鄉村傳統,體現出鄉俗社會的風物人情與濃郁的生活興味。這些體驗深深地連帶著人們的生活感受、日常自我感受、人在社會中的自在感以及農民的群體感受。這對個人與社會間保有更為平衡的狀態,對個人—集體、公—私良性關系的建構可以發揮輔助作用。對這一層面的過度壓縮,導致“公”過度侵犯社會中人們的日常生活感受、身心維系、社會基體狀態,不能不造成深遠后果。
在以1953年國家“一五”計劃為標志的新的社會規劃與歷史展開過程中,農村為國家、城市建設,農業為工業發展提供了重要基礎,農民群體為國家整體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但在社會資源享有方面和實際生活水準方面,農村和城市形成了較大差距。顯然,李準認同農民應為國家建設積極貢獻,但顯然,李準也同時敏感體察到農民的精神、心理狀態、生活感受對于他們日常生活、主體狀態維系的重要意義。而這些方面對農民有關集體、國家的感受與認識實際發揮著重要影響。他的體察引發我們思考:社會主義、國家、大歷史的發展目標該如何安置農民的日常生活?如何更好地平衡大歷史與普通人日常生活、身心精神狀態的關系?怎樣才能在配合國家、社會發展目標的同時更加尊重社會、更為有效地調動社會的活力與能量?需要深入哪些具體層面、環節來切實認識、改善這些關系?
深入體察政治下落過程引發的社會、人的多方面反應和狀態,使得李準此階段的寫作開展出當年政策表述和寫作沒有正面出現但在歷史過程真實呈現的眾多面向與經驗。這些視點、視野與感受體察為他后來的寫作奠定了重要基礎,同時有助于我們深入認識那一段歷史。
李準在20世紀50年代中期體察到中國農民、鄉村社會在合作化過程中顯現、開展出來的重要特質、面向和經驗。其中的核心體察——農民群體不僅在乎物質實利,還在精神、情感、尊嚴感、倫理、價值意義感方面有重要需求與相關潛質,在適當的激發調動下,這些潛藏可以被召喚出來,并在新的意識結構中發揮建設性作用——對于今天的社會理解與實踐是否具有現實認知與實踐啟發意義?即,在中國當代現實的急遽變動中,中國社會和多數人當年曾被激發而表現的這些面向、訴求,是否潛藏于今天的現實深處?在今天的現實條件下,是否有可能通過努力將其中可發揮建設性作用的因素重新召喚、調動出來?這些是值得認真思考的。
李準此階段有關集體、家庭、先進與后進等問題的探討也引發我們思考:以功利邏輯主導的競爭意識和以績效追求為核心目標的組織管理方式,對于社會組織的人際關系、組織狀態,對于組織成員所在家庭的關系狀態和他們的生活、精神身心狀態,將帶來怎樣的形塑與影響?這對于能力、價值追求與上述社會發展目標及與之相配合的評價標準不相符合的弱勢者,將造成怎樣的影響?一個社會的規劃與發展目標、路徑如何能夠更好地包納、安置現實中多樣、相互差異的個人,同時引導人們發展出彼此間良性、有機的關系狀態?
李準的寫作還可促動我們省思:在今天的現實條件下,社會整體發展目標與組織規劃需要包含哪些必要的視野與意識,精神、倫理、價值、文化等要素如何能夠與政治、經濟等因素形成平衡發展關系?如何基于對人的多方面生存狀態的具體認識和關懷反思調整已有規劃目標、組織方式,以及在追求社會經濟發展的同時更好地安置社會普通人的精神身心問題,使社會與人獲得更為平衡的發展?
當代關于新中國合作化歷史的一個不能缺少的重要研究路徑,是對政治、經濟、鄉村社會脈絡、家庭關系、農民價值、觀念、心理等多個領域、層面、因素予以貫通性的考察。這些探索包含突破單一理論框架、理論視角帶來的認知局限,通過納入更多視野、經驗和新的意識、方法來有效激活歷史對象,達致對已有認知的深化與突破的目標。而如何有效實現這些目標,如何在歷史內在展開過程中把握不同領域、要素的運動、變化形態、關聯狀態與相互作用,以真正釋放出歷史對象包孕的經驗,是具很大挑戰性的工作。從這些角度,顯然李準通過文學的方式對20世紀50年代農村人的意識、心理、精神具體性的開掘,他有關政治實踐引發的人與社會變化的多個方面的體察,有關如何有效引導農民意識發生轉變的因素、路徑的體察,仍可很大程度上給今天鄉村建設等深深牽涉社會的各種實踐提供工作意識、工作路徑與工作方法的參照。
當然,李準當年工作對我們這些文藝研究者最直接的意義,還在于推動我們重新認識20世紀五六十年代文藝實踐與社會、政治的互動關系和獨特的文學創作機制,并借此契機思考文學如何有力深進社會、認識社會這一對今天來說依然重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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