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被栽誣者的控告
①《江姐》電視劇栽污1948年的地下中共重慶市委管宣傳部和《挺進報》的市委委員(實即宣傳部長)為被捕叛變、引敵破壞黨組織的叛徒,并稱該劇是根據檔案資料、還原歷史真實。我就是當時的市委宣傳部長,自然是該劇所謂的管宣傳部和《挺進報》的市委委員。這個委員或部長何曾被捕叛變過?他還活著,是離休黨員干部(現姑隱其名,避免炒作之嫌。也請知情者代為隱諱)。重慶市委黨史已出版,法院檔案仍在,均載明1948年被捕叛變、出賣和破壞黨組織的是市委書記劉國定和副書記冉益智,此二人均于1950年被重慶市人民法院依法公開處決。該劇卻將市委書記塑造為忠貞的領導人,將叛徒的帽子移栽到宣傳部長、即所謂的委員頭上,真是荒謬絕倫!這大大地侮辱了市委管宣傳的那個委員及宣傳系統。這個系統中的《挺進報》代理特支書記陳然,得到上級的報警信后仍堅持工作,未及時轉移,以致被捕,經受酷刑,壯烈就義。該報特支書記劉镕鑄和主編蔣一葦均于事前被組織安排轉移,繼續戰斗(現均已逝世)。地下刊物《反攻》的負責人意姐夫婦也于特務追捕中得到宣傳系統和婦委書記胡其芬及婦委其他成員的幫助得以脫險(現已逝世)。胡隨后被捕,還爭取獄醫和婦委建立了聯系,最后慷慨捐軀于大屠殺中。至于那個宣傳部長,算他僥幸,卻臨危脫險了。4名市委委員,脫險并活下來的只有他一人。他才得以向上級、下級和其他方面報警。至今尚未聽說重慶市委宣傳系統出過哪個叛徒。這是就真實歷史而言的。但是,卻在《江姐》電視劇里把市委宣傳系統中的那個頭頭作為叛徒揪出來了。我很不幸,當了那個管宣傳的頭頭,那一盆污水潑下來,我能不蒙垢么?
② 對于此一事件,受害者理應依法起訴,尋求法律保護。但考慮到,我這么一個離休多年的90多歲的人,年老體衰,無權、無錢、無組織支援,單槍匹馬,和大權在握、財力雄厚、人員眾多的官方組織相比起來,顯然屬于弱勢群體,打不起一場曠日持久的司法官司;但我有真憑實據,有口舌筆墨,現實生活中又有一個能反映民意、真情、實事的網絡論壇,我可以托福上網,打一場筆墨官司,進行有理、有利、有節的斗爭,我是處于優勢地位的。公道自在人心。民意勝過權勢。對方認為損人有理,強詞狡辯抵賴,就由他去吧。前些年,報載有的文藝作品將江姐、阿慶嫂分別誣蔑為叛徒甫志高、漢奸胡傳魁的情婦;將烈士許云峰誣蔑為貪生怕死的可憐蟲。近來又有某某刊物,公然發表否定土改、為被打倒的惡霸地主劉文彩鳴“冤”翻案、大罵“暴君”、影射毛主席的文章。這些惡毒攻擊尚且可以暢行無阻,區區如我,還能怎樣呢?此外,江劇還將江姐的入黨介紹人塑造成原為流氓、后為內奸叛徒的惡棍(2010年8月4日華西都市報載)。真的江姐入黨介紹人現仍在世,已離休,與我境遇相同。也應在網上揭露該劇這又一栽誣的惡行。
201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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