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繼光,四川中江人也。早失怙,少長傭于富家,困甚。共和國立,行土改,其困始蘇。繼光感之,與農會,入民兵,為積極分子也。
共和國二年(西元1950年),朝鮮北南戰。幽煞國(U.S.A.)貪利恃強,發兵助南擊北,徑犯鴨綠江,將有不利于我者。北亦數請于我。乃遣兵過江,號志愿軍,屢破幽煞及南軍,退之。是為“抗美援朝”也。
明年(西元1951年),共和國大征志愿軍。春二月(西歷3月),繼光從軍入朝,隸十五軍,為通訊員。其人勇毅,盡職,好學,頗得譽,嘗策勛三等。
四年秋八月(西元1952年10月),十五軍發至上甘嶺,筑壕拒敵。癸巳(西歷14日),敵大發利器精兵攻上甘嶺,我堅守,斃之甚眾。繼光亦于此戰四日也。
秋九月戊戌(西元1952年10月19日),夜,我兵發,期奪敵據之山。初尚利,然登巔則為堡中機槍所阻,攻之再三,未果,我兵頗傷。時將曉,若復延之,則我或大窘。繼光乃自請為爆破。
繼光率二人冒彈行,續破二堡,尚存一巨者。二人死一傷一。繼光獨前,彈傷其腿,仆,猶匍匐。近巨堡,擲以手雷,爆于頂,其堡固甚,才崩一角,而敵彈仍烈。復以手雷盡擲之,乃息。我兵遂大登,而堡內彈忽復發,阻之。繼光匍匐至堡下,暴起,撲堡,以胸遮射孔。我兵竟登,盡殲敵。察繼光,其傷凡七而皆未血,唯其行路遺痕,蓋皆盡于路矣。其勇毅如此也。
后,志司策繼光特等勛,謚“特級英雄”。其事宣于報,載于冊,一代國人皆知之。
桃花舍主人曰:我華夏自鴉片戰爭以還屢為西夷所侵,與戰無勝者,權喪國辱,罹難甚矣。當共和國初,國力未復,百廢待興,乃破幽煞及從者凡十七于境外,衛我華夏,湔我前恥,聲撼于世,何者?其故誠多,而共和國聚民心,奮民志,忠勇之士若繼光者輩出,恒奮不顧身以殉國家之急,此實為因之重也。詎意今乃有以志愿軍為言者,往往肆意毀之,其輕薄之態,不肖之舉,亦甚矣。有云:爾曹身與名俱滅,不廢江河萬古流。彼繼光輩實國之干城,族之驕傲,自將名垂青史,感激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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