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紅歌會網上讀到了許光偉教授的文章:《許光偉:黨領導民營經濟理論芻議》。
文章的“作者按”中談到“經濟性質的理解前提是主體規定,應依據唯物史觀來看待‘民營’的主體身份。民營經濟當然不是私營經濟和個體經濟的混成,乃特指服務社會主義建設的民族工商業及其衍生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各種主體形式。所謂‘56789’,指示民營經濟中資本生產要素和資本財產關系的現實矛盾性。民營經濟有‘資者’屬性,亦有‘社會主義主體’屬性。驅除資本惡和消滅私有制是同一命題。民營企業不能只顧自己發財,有責任在實現共同富裕方面付出自己的努力。然則守正創新,貴在彰明黨對民營經濟進行新時代領導的理論依據和工作內涵。這篇短文摘自《論生產目的規定的抽象性與具體性理性——中國共產黨對經濟學“哥德巴赫猜想之謎”實踐解決的理論內涵和意義》一文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文章載《內蒙古社會科學》2021年第6期,第105-113頁。特別鳴謝張立偉主編和責任編輯毛偉華老師對于該文寫作的鼎力支持。”
瀏覽了一下文章內容,許教授與學界的做法基本相同,也是在資本的維度內討論“黨領導民營經濟理論”的。
我覺得,無論是不是在黨的領導下,在采用資本經營的環境下,兩極分化的都是不可避免的結果。因為資本的生產方式,就其性質而言,它的結構就是多數人為少數人打工。在勞動力商品化的條件下,企業的經營目標必然是盈利最大化,成本最小化。由于員工工資及人工費用作為成本,始終是企業最小化的目標。因此,只要是資本的生產方式,無論有沒有黨的領導參與進來,其兩極分化的結果終究是難免的。
我們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要堅持兩個主體的,即公有制主體和按勞分配主體。實現按勞分配的公有制企業,顧名思義,它應該是以勞動者(工人)為主體的、全面體現勞動所有權的經濟體制。因此,真正實現按勞分配的公有制企業,因此是公有(國有)勞營模式,即國家所有或集體所有,勞動者經營的企業模式。按勞分配,事實上與按資分配一樣,它也是體現個人利益的生產實體。只不過按勞分配所體現是勞動者憑借勞動投入而取得消費價值的權利,與按資分配體現的是資產者憑借占有資產取得剩余價值的權利的內容不一樣而已。因此,體現勞動所有權的公有制企業,與體現產權的私有制企業一樣,也是具有充足的發展動力和活力的;甚至,由于勞動者經營的公有制企業發展動力來自全體員工對企業生產經營成果的關心,因而它具有比產權類企業更強大的動力。
從1917年十月革命以來,由于社會主義國家的產生,由于生產資料公有制的實現,由于按勞分配的實現,事實上產生了與資本生產方式不同的生產方式一一工本生產方式。“補償消費的、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余下都是自己的”這種兼顧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要求的分配模式也有了普遍的實踐。我們的許許多多的專家、學者強調“以人為本”,為什么我們的公有制企業不采用工本(以工人為本、以奮斗者為本)的經營方式呢?
進入本世紀以來,隨著知識經濟的興起,“人人為主體、按業績付酬”的企業逐漸增多。由于科技水平的不斷發展,生產勞動在社會生產中的地位日益提高,活勞動與已經積累起來的勞動的相互關系發生了轉變。當生產勞動居于支配地位時,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的方式也必然由資本經營方式轉變為工本經營方式。
適應這種新的發展趨勢,共產黨作為工人階級這個先進生產力的代表,為什么不去著力推行勞權公有制模式,不去推行工本經營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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