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的考察大多是爭辯亞里士多德所謂“重利盤剝不自然”的正確性。進而,在“自然”與“不自然”之間選擇,要利息,或是不要利息,實踐上規定利息,或是取締利息。利息問題被龐巴維克理解成“是”與“應該”的問題。是,為什么資本有利息?應該,利息是否有存在的必要?由此引申到相關倫理問題。
歷史上,利息問題的嚴重性出自高利貸。高利貸不僅使富裕的地主破產,亦使小生產者被敲骨吸髓。它毀掉了一切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以前的社會制度。馬克思指出,高利貸對資本主義的形成有促進作用。其一,高利貸形成獨立的貨幣財產,起到資本集中的作用;其二,高利貸使舊的勞動條件破產,致使勞動與生產條件相分離,造就了資本主義生產的條件。所以,利息問題關系到資本主義本身。但是,利息給資本主義生產帶來什么樣的問題,又應該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呢?
資產階級經濟學家在“三位一體”——“資本—利潤,土地—地租,勞動—工資”——形式下討論利息。最為典型的是喬治·拉姆塞,他在“三位一體”形式的基礎上分配財富,認為利息就是資本所有者本身提供的純利潤。資產階級經濟學未能提供利息問題的解答。如果說資本家收益是為了利息,那么什么是資本?如果說資本就是狹義的生息資本,那么資本又與其他要素是何關系?如果把雇主收入稱之為利潤,那么利潤與資本的其他要素又是什么關系?
馬克思主張,利息源自剩余價值,源自無酬勞動。但是,要證明利息是剩余價值的一部分,就必須回答下面兩個問題:第一,如何處理利息與利潤的關系,也就是利息的產生與不同資本家的確定之間是什么樣的關系?第二,如何解決勞動與資本的關系?產業利潤是工人的剩余勞動,還是資本家自己的勞動,這應該是所有分歧的根源。
一、否定自然利息率
對于高利貸,資產階級經濟學家只集中于利息的合理性問題,未涉及高利貸對資本主義形成的歷史作用。他們的思路具有兩面性。一方面,他們把問題歸咎于高利息率,提出降低利息率,并論證降低利息率的好處。另一方面,他們需要證明利息存在的合理性,為利息尋找出處,而不傷及資本主義自身。也就是說,他們既要利息,又要降低利息。所謂自然利息率的論證就是企圖實現這一目的。
約翰·洛克說:“在貨幣平均分布的情況下,由于貨幣缺乏所形成的利息率為自然利息率。”洛克反對法定利息率,而主張存在自然利息率。這就決定洛克必須把論述建立在兩條主線上,一是降低利率,二是不能過分地降低利息率。這大概就是龐巴維克所謂“洛克對利息的論述相對準確”的原由。洛克把利息比作地租,認為地租具有自然因素,所以利息應該與之類似,也有自然利息率。
洛克認為“貨幣量與居民債務之間的關系”和“貿易對貨幣的需求量”兩個因素決定自然利息率。貨幣的貸出和貨幣的需要之間的對立,致使利息上升或下降。洛克把自然利息率與貨幣量以及貿易相關的貨幣需求量相聯系。如果貨幣量不能滿足貿易的需要,自然利息率將會提升。同樣,自然利息率過高則會影響貿易,甚至影響制造業(洛克說是造船業)。
資產階級經濟學家,從洛克、斯密到李嘉圖,把改變高利貸歸功于資本主義的發展。他們既將利息率降低界定為“對勞動者有利”,又稱贊資本主義有利于生產。而高利貸則“只有資本的剝削,沒有資本的生產”。他們在極力詆毀高利貸的同時又無盡地討好利息。竭盡所能地展示資本主義利息與高利貸利息的不同之處。他們否定法定利息率,同時又提出以資產階級的信用制度保證利息存在的合理空間。
約瑟夫·馬西否認洛克的觀點,并給出兩點理由。第一,由債務導致的貨幣供需關系變化,可以通過債務轉移而化解,所以利息率不會受到影響。“貨幣在發生普遍危機或公眾急需時所具有的價格,不能成為自然利息率。”第二,貨幣與貿易之間均衡與否并不涉及利息率,這種均衡取決于貨幣的價值,而貨幣的價值在作為商品時有其特殊性,它并不能被消耗掉,在交換過程中它的供給可以作出調整,也就是貨幣不論多少都可以應付貿易的需求。
馬克思引用馬西的論述來否定洛克的自然利息率。第一,在利息率的確定上討論供給與需求的平衡沒有意義,此時供需關系的確定是偶然的、經驗的。假定存在自然利息率,無疑意味著利息是必然的東西。第二,沒有任何規律決定平均利潤率。事實上,偶然性只是現實世界的片面環節,利息只是偶然的東西。在確立平均利息率時,由于習慣與法律的作用,利息作為平均利潤,以至于利潤的分配純粹是經驗的、偶然的。
自然利息率可以讓利息與資本的關系變得疏遠。如果自然利息率存在,那么它的波動只是遵循自身的供求關系。既然遵循自身的供求關系,那么它就與生產性資本不相干,它就將始終遠離生產資本,遠離“資本的內在的東西”。這應是資產階級經濟學家們的杰作,“三位一體”本是一種分配形式,但是他們卻把它當作一種生產形式。在顛倒的形式中混淆利息與資本的關系。
自然利息率(一般利息率)和一般利潤率相適應。這是馬克思的觀點,對此他沒有進一步說明。一般利息率與一般利潤率又不是一回事。實際上,利息率總是表現為一般利息率。利息率相對確定,總是表現為一種顯見的量,但是具有人為性,以不確定的理由加以調整。利潤率具有經驗性,給人一種向著某一點集中的感覺,“一般性”表現為利潤率波動的平均。
一般利潤率與資本運動及競爭相關。二者的關系值得思考。一般利潤率是資本運動和競爭的結果嗎?反過來說,一般利潤率會成為資本運動和競爭的標準嗎?事實上,這兩個問題的肯定答案只有在產業資本的條件下才可以獲得。在借貸資本,尤其是貨幣表現的借貸資本的情況下,一般利潤率在資本運動和競爭中的角色發生轉變。資本運動將會改變單純生產資本的流通狀況,流通過程被扭曲。不僅競爭規律發生變化,而且一般利潤率將會成為黃金標準。借貸資本的獲利將以一般利潤率為界限,其他一切將為其讓路,自由競爭終止。此時,一般利潤率與自然利息率并無二致,并且具有人為可操作性。
二、重新確立利息與利潤的關系
資本主義占有邏輯不同于高利貸。利息比利潤形式古老,利潤屬于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既然資產階級不想完全拋棄利息,想要保留和利用這種方式,利潤和利息關系必然進入資產階級經濟學的視野。
休謨否定貨幣量與利息的關系,認識到利息率高低與商業、工業發展相關,利息與借貸行為本身相關。無疑,就此一點而言,休謨是正確的。但是,對于利息與利潤關系,休謨則無從下手。“研究低利率和低利潤率這兩種情況,誰是原由,誰是結果是沒有結果的。”
“斯密……明確指出利潤是資本的價值增殖,……利息由于一般說來代表資本的價值增殖,……是利潤的派生形式。”這句話是馬克思對亞當·斯密關于利息和利潤關系觀點的評述。斯密認為利息和利潤沒有什么本質差別,換句話說,利潤與利息并不對立。資本獲得利潤,獲得利息。只是在資本中作出區分,比如說區分出貨幣形式的資本。但是,他將工資與利潤對立,讓利息與利潤不相干。利潤率提高,所以利息率也高。
李嘉圖在斯密的基礎上補充了兩點。其一,利息率提升與貨幣供應量有關。這一點有承繼洛克之嫌。但是,他給出的理由是,當商品滯銷時,貨幣短缺,利息率自然提升。因而暴露其利潤和利息關系的觀點。因為貨幣短缺時的利息與商品滯銷時的利潤不在同一時空,所以不能正確處理利潤與利息的關系。其二,信用會改變利息率。以固定資產所指向的資本,其所屬的利息有不確定性。當資本—利息關系受到信用的影響,實際上利息與利潤的關系就模糊了。因此也說明,在“三位一體”形式下利潤和利息的關系無法討論。
李嘉圖之后的資產階級經濟學家更是將利息和利潤相混淆。薩伊甚至不去區分利息與利潤,不管是自有資本還是借有資本的收益都稱之為利潤。通貨原理學派更是混淆視聽,虛構利息與利潤的關系。通貨學派代表人物英格蘭銀行董事喬治·諾曼在1838年的《通貨和銀行業》中給利息下了一個定義。“利息是借款人支付給貸款人使用資本(不是貨幣)的價格。”他非常明確地表示,“即便是世界上沒有貨幣,以物易物,利息也依然存在。”他將利息與利潤關系轉化為一般商品的關系。在提交給下院的質詢報告中諾曼強調“資本是生產上使用的商品”。不僅利息的提高取決于資本的供需,利息率也由商品的供給調節。利息與利潤的關系就像現金交易和賒購之間的關系一樣,利息甚至由現金價格與賒購價格之間的差額所決定。
馬克思質疑通貨學派此番論調。第一,以商品為基調來理解利息率,在貨幣過剩的情況下,為何出現利息率提高呢?第二,不經營商品的銀行家為什么能夠得到利息呢?是有兩個市場、兩個供求關系嗎?第三,如果沒有貨幣,哪里來的利息?說什么“沒有貨幣,利息依然存在”,反而暴露了利息的本質,一種剝奪的工具。
馬克思明確指出,通貨原理學派這幫人沒安什么好心。他們的論調中間充斥著虛偽的兩面性。一方面,他們把經濟危機時提高利息率的原因說成是貨幣資本或者說信用資本的需求。當然,這與對利息的定義相關,根據他們的定義,信用資本與現實資本的差別消失了。另一方面,他們無視危機產生于生產過剩和秩序混亂,而將危機歸咎于“貨幣的量”供給不足。這一點同其他資產階級經濟學派沒有什么兩樣。他們就是想通過立法讓流通手段成為資本本身,通過立法來提高利息率。
在通貨原理學派的利息與利潤關系中,隱藏著一個悖論。當利潤減少時,貨幣的需要增加,或者說貨幣的價格增加;而貨幣的供給相對減少時,其價格卻又增加。貨幣資本價格的提高對應的卻是現實資本(商業資本和生產資本)的下降。即使處于危機而利潤降低的情況,當需要提高利息率時,他們說資本的價格在這個時候提高了。資本的價格這一說法就像雙面膠。當需要回答利潤率為什么降低時,可以用它來回答,說這是因為資本的價格增加了。相反,當利潤率提高時,同樣用它來回答,說利潤率提高是因為提高利息率的原因,也就是說資本的價格增加了。
事實上,在資本主義生產中存在這樣三種對立關系:第一,貨幣和物的商品對立;第二,貨幣所有權和資本所有權對立;第三,勞動條件和工人勞動對立。前兩個對立表明利息源自資本所有權,利息是純粹資本的產物,利息的產生離開了生產過程。利息變得與利潤沒有關系,也就是它們之間不是對立的。第三個對立表明,所有利潤都出自勞動。在貨幣分配不均的情況下,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中。這些少數的財富所有者并非自身將貨幣拿出來經營,而是將貨幣借給別人,通過別人之手獲得貨幣所帶來的利潤。利息就是利潤的分配,因而利息與利潤對立。
資產階級經濟學家模糊和顛倒利息與利潤關系的目的是讓利潤與勞動無關,實際上是讓利息和產業利潤無關。一方面將產業利潤歸功于生產過程,另一方面又認為利潤與這一過程無關。關于利息與利潤之間的關系,馬克思的觀點是,利息對利潤的分割,本質上是對剩余勞動或者說勞動的剩余價值的分割。利潤的本質建立在勞動價值的實現上,真正的競爭出現在生產領域,貨幣無論貸出多少次,它作為產業資本或商業資本只執行一次職能,而且只在這一次執行職能中產生利潤。
三、消解利息對利潤質的分割
利息與利潤的關系體現了資本的關系。資產階級經濟學家把資本分成不同范疇,而將貨幣資本歸屬于特定的部分,這部分資本產生利息,也叫生息資本。這并不難理解,但是當闡明利息源泉時,情形變得復雜。他們不愿意承認利息與利潤出自同一個地方,不承認利息與利潤的差別僅僅是財富在不同人之間分配的問題,或者說只是簡單的量的分割問題。
馬克思說:“單純的量的分割轉化為質的分割,質的分割賦予兩部分一種轉化形態,在這種轉化形態上,它們原有的本質似乎也無跡可尋了。”
為什么量的分割成為質的分割呢?利息與利潤的分割是數量上對同一種性質的東西進行分割,比如說,將利息歸于剩余價值。如果說這是在剩余價值中分割,于是便稱之為質上的分割,那么問題就被簡單化了。關鍵是,如何理解“原有的本質”?以及“原有的本質”為何又變得“無跡可尋”?
利潤從量上的分割走向質上的分割的原因“取決于什么將被分割,資本家如何看待他的資本”。利息歸貨幣資本家所有,代表資本在生產過程之前或者在生產過程之外的收益。利潤屬于資本所有,與資本家的關系變得微妙、復雜。“就這一分割而言,資本家是否真的必須與他人共分,這成了一個無關緊要的問題”。這種分割超出了生產過程,在生產過程之外,與生產過程變得沒有關系了,因而,這種分割成為質的分割。
所以,馬克思說“質的分割源自于資本的本性和資本主義生產自身的分割”。
質的問題不是簡單將利息歸屬于剩余價值,它需要從資本主義本身尋找答案。對于資本的果實而言,資本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分別獲得的東西被賦予不同的名稱。所有者為利息,使用者為企業主(雇主)收入。但是不同立場決定利息處于不同位置。當利息固化為某種不可改變的東西時,利息和企業主收入(利潤)則不再是同一剩余價值在不同對象之間量的分配。當然,現在看來若認為資本所有者與使用者有質的差別,這種質的差別顯得并不充分。這種不充分源自資本的不同形式,以借貸形式表現的生息資本本身只作為形式而存在,它并不能夠成為資本的內容。正如馬克思所說:“利息撇開了生產過程。”
資產階級經濟學家在這里埋下伏筆。既然利息脫離了生產過程,利息則在形式上完全與剝削過程相分離。整個資本主義生產都建立在利潤平均化的基礎之上。馬克思認為,這種分離的實質是資本的異化本性。資產階級經濟學家以生息資本是歷史范疇,利息出現在舊形式之中,為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所借用為借口,實質上否認利息或者生息資本的派生和從屬性質,目的在于對于利息剝削性質的隱藏。所以,他們否定利息和利潤的對立關系,其手段是以貨幣資本家和產業資本家之間的競爭消弭這種對立。雖然利息是產業資本利潤的一部分,即剩余價值,但是利息率并不是由產業資本家來決定。利潤平均化將虛化和扭曲資本主義生產。
那么,馬克思又是如何消解所謂質的分割的呢?
第一,明確生息資本只是形式。
生產過程中貨幣的運動表現在再生產上,但是,生息資本不在乎這一點,它的貨幣運動表現為貨幣的易手性上,是一種讓渡,甚至連所有權都沒有改變,只是占有形式的改變。這時貨幣職能發生改變,它并不是在履行支付職能,而是作為資本。這時的資本只是形式,沒有內容的形式。
第二,把生息資本的職能歸因于產業資本的執行功能。
貨幣資本只有通過完成執行資本的職能,才能獲得利潤。如果貨幣資本的所有者想參與生產過程,那么他只能獲得利潤的一部分。
第三,將利息理解為對剩余勞動的要求權。
貨幣資本現實的循環過程在以貸放形式出現時呈現不同的狀態。對這一過程有不同的理解,資產階級經濟學家,甚至蒲魯東,認為作為貸出貨幣附加額的利息與工人工資一樣構成商品的成本。貨幣資本只是在交換的過程中不斷帶回利潤,利潤是收入抵消生產成本,與工人無關。馬克思認為,作為借入貨幣資本的利息與商品的價值無關,不改變商品的價值,只是影響到“剩余價值中不同人之間的分配”。也就是說,貨幣資本循環的目的是分配剩余價值,或者說剝奪剩余價值。
四、利息不是資本的價格
《資本論》第三卷第五篇(以下簡稱第三卷)與《1861-1863年經濟手稿》第XV筆記本931頁(以下簡稱筆記本XV-931)有兩段近乎相同的論述。第三卷說:“利息是資本的價格這種說法,從一開始就是完全不合理的。”這是在說“利息是資本價格”這種說法的不合理,而不是利息的不合理。筆記本XV-931則表述為:“作為資本價格的利息表現出顛倒的不合理性。”這是在說利息的不合理,而不是第三卷所謂“利息是資本價格”這種說法的不合理。事物本身的不合理和事物存在形式論證的不合理性并不是一回事。馬克思意在何為呢?到底是利息的不合理還是利息表述的不合理呢?
從后續的論證看,第三卷和筆記本XV-931的內容并沒有什么不同。但就論證而言,第三卷像是對筆記本的改寫。得出這個結論,不僅是因為筆記本XV-931出現在第三卷之前。筆記本并沒有糾纏于“土地—地租”“資本—利息”這些問題,而是將這種說法歸咎于庸俗的資產階級經濟學家,指出他們的目的就是想以此手法掩蓋資本對剩余勞動的榨取。與此不同,第三卷更加集中于“利息作為資本價格”這種說法。
與地租一樣,利息并不是獨立來源,地租和利息都是資本一般對剩余勞動的占有。資本如果被當作商品,利息就會被理解為商品的價格。當然,解讀資本的利息就會遇到資本商品的價值和使用價值之間關系的問題。對于資本這種特殊的商品,利息作為資本的使用價值。這樣的表述將會出現矛盾。筆記本XV-931中把這一矛盾說成是術語上的矛盾,第三卷說成是質的荒謬的矛盾。實際上,所謂矛盾是“資本—利息”的不合理性的另一種表述。因此,有必要厘清這個矛盾的具體內容。
如果把資本作為商品來看,那么它的交易應該是買賣關系。但是資本的交易是借貸關系,最終支付利息而非商品的價格。商品的價值和使用價值在商品交易后發生了轉移,從出售者轉移到買者手中。資本這種商品不同,在交易后,其價值必須歸還,同時還須支付其使用價值,也就是利息,作為資本商品的價格。“如果利息是貨幣資本的價格,那么利息就是不合理的價格形式,因為它完全與商品價格的觀念相矛盾。這里的價格被還原到純粹的形式,缺乏內容,是以貨幣表達的使用價值的價值。”
既然是借貸關系,那么貸出貨幣應該是為了償還,而不能說是資本的回流。償還與回流有區別,前者將貨幣作為商品來看待,后者則不是。作為資本的回流有增殖的過程,公式表示為:M+ΔM。資本必須進入包括生產在內的流通過程,ΔM指利息,它出自剩余價值。如果貨幣貸出是為了償還,那么貨幣被視為商品,從而進入商品的范疇之中,也就是在商品范疇下解讀資本的價值增殖過程。償還和回流都有價值增殖過程,如何統一這兩種價值增殖呢?
商品出售中的價值增殖不是在讓渡中實現的。商品的價值表現為價格,商品交易過程不存在價值量的變化,只是形式的不同,一方是商品,一方可能以貨幣表達。商品出售行為中買者讓渡了商品的使用價值而不是價值。如果把貸出貨幣類比為商品的讓渡,那么將面臨兩個問題,一是如何說明讓渡的使用價值,二是如何解釋讓渡中的價值增殖。這樣資本回流過程中出現的增殖行為被嫁接到使用價值的讓渡上來。如果說貨幣資本家讓渡的是貨幣的使用價值,那么在商品范疇下無法說明資本的價值增殖。如果說資本在讓渡過程中實現了價值增殖,那么在商品范疇下只能讓渡使用價值,何來的價值增殖。
商品的使用價值最終會被消費掉,商品的實體會消失,而貨幣資本不會,使用價值和價值都會保存下來。貨幣資本的價值是在整個資本中實現的,單靠貨幣資本不能實現其價值。整個資本的價值包括其使用價值,相應的,貨幣資本的價值也包括其使用價值。貨幣使用價值之外的價值是剩余價值。貨幣資本的使用價值是其作為資本的職能,是產生平均利潤的能力。貨幣資本的實現最終完成Μ+ΔΜ,但是ΔΜ作為利息不可能是全部利潤,利潤額對于借入者和借出者是雙重存在。顯然,這里的雙重存在并不是利潤的兩倍,而是利潤在雙方之間的分配。
馬克思指出,將資本放到商品的層面討論,將視角轉向資本的有用性,將利息轉譯為資本的使用價值,這是資產階級經濟學家想使利息在資本主義框架下變得合理而偽造的。資產階級通過這種虛構來回避“資本是榨取剩余勞動的手段,是榨取比它包含的價值更大的價值手段”。只是虛偽地說“資本所以具有比它更大的價值,是因為它和其他商品一樣具有使用價值”。他們將利息說成資本的使用價值,從而轉向生產過程中產品的有用性。利息的不合理是因為它與作為前提的資本分開了,也就是說它離開了生產過程。
五、利息屬于勞動
能不能不要商品的框架,直接進入資本的框架呢?當然不能。在資本的理論框架下利息被表征為剩余價值,不過剩余價值并不是利息,利息只能是剩余價值的一部分。剩余價值的歸屬是在商品的價值論中獲得的。利息使貨幣變成商品,因為利息作為貨幣的利潤,使貨幣獲得了作為中介之外的使用價值。價值和使用價值之間不僅是形式和內容的關系,而且夾雜著現實和可能。但是,當資本被當作商品處理之后,利息進入資本的流通領域,進而進入生產環節,利息問題又被復雜化。
貨幣的貯藏手段僅僅表現為財富的靜止狀態,當然不是財富的全部。即使是貨幣主義對財富的理解也不是靜止的。作為資本的貨幣能夠獲利是因為貨幣的支付職能,這就超出了貨幣貯藏。“正是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發展,主要引出利息并使貨幣作為貨幣資本得到發展。”利息使貯藏貨幣轉為資本,實質性地使財富形式從能動轉向被動。利息的實現是借用貨幣的支付職能,在支付手段上,貨幣“表現為商品的絕對形式”。貨幣是因為利息而成為資本。
貨幣作為資本,是對資本流通的否定。利潤在流通中產生,在流通中貨幣成為資本。剩余價值不會從交換中產生,或者說不會從單純流通中產生,“必須通過某種作為在交換之前就已經存在”的東西來說明。利息是資本的利潤,利潤是資本的利潤。利息應該是作為資本的貨幣產生的利潤,利息只是這個利潤的一部分。利息只是從利潤中抽取一部分,分給貨幣的所有者。資本的所有權分為法律和經濟上的兩種,實際上是所有權的兩重性。法律上的所有權凌駕于經濟所有權之上。
貨幣執行資本功能之間的交易與利息是兩個不同的事情。與一般的商品交易不同,貨幣的占有者同樣把貨幣當作資本,但這種想法寄生于他人。因為只有把占有者的貨幣讓渡給第三人,貨幣才能成為資本。但是在占有者這里,不僅為他人提供資本,他還把這種資本作為商品來看待,要獲得利息,利息是這種商品的使用價值。這種使用價值歸屬于貨幣資本,雖然在執行職能時短暫地為職能資本家占有,職能資本家完成剩余價值的實現,而剩余價值卻歸功于貨幣資本的使用價值。
相對于貨幣資本家來說,產業資本家有兩種身份,一是代表職能資本,榨取剩余價值,一是“作為對他人勞動剝削的勞動者”。假定貨幣資本同樣在生產中扮演重要角色,同一資本經歷兩個完全不同的運動過程,一個借出資本,一個應用資本。對于使用借入資本的產業資本家,他所得的是在支付利息后的利潤而不是一般利潤,是利潤減去利息。資本的執行職能表現為不同于工人的勞動,剝削同一于勞動之中。利息本屬于純粹的分配問題。
馬克思糾正資本在資本主義生產中的角色,把勞動置于生產過程之中,使勞動處于核心地位。他認為資本的根本在于勞動,勞動把自身放在整體資本之中。生息資本根本上是次級的,從屬于資本主義生產過程。貨幣只有支配勞動,才能稱為資本,用馬克思的話來說,貨幣稱為資本必須轉化為勞動過程中的各種因素,而各種因素是由勞動連接在一起的整體,并不能夠被人為地分割開來,更不能將勞動從各種因素中獨立出來。
資本并非在商品化過程中實現價值增殖,資本的價值增殖在資本的流通過程之中。但是,物自身怎么能夠創造自身以外的價值呢?利息把作為資本的貨幣和作為商品的貨幣聯結起來。貨幣作為資本,貨幣又作為商品。貨幣使商品抽象化。抽象化為資本流通提供便利,相反,抽象化為作為資本的貨幣成為商品設置了障礙。資本的理論框架只能在生產中實現。資本難以納入商品的理論框架。原因很簡單,在商品的框架下,資本在交換形式上不是等價的。
貨幣甚至包括形式化的商品都不再作為生產的前提。一切都被抽象和形式化為貨幣,貨幣及其追加的利息變成生產的目的,只不過這一目的戴上了虛幻的光環。“貨幣通過與勞動能力的交換成為資本,貨幣作為資本不是被消費,而是相反,被生產、保持、證實了。”貨幣作為中介在這里具有兩種不同性質,一是作為資本獲得了資本家消費勞動能力的力量,一是作為財富獲得了工人消費勞動能力的力量。所以,利息的實現必須回答勞動和資本的關系,那是另一個大問題。需要對資本作出充分的界定,利息需要重新表征。
六、結語
馬克思說:“資本作為財富一般形式——貨幣——的代表,是力圖超越自己界限的一種無限制的和無止境的欲望。”資本的這種欲望是通過利息實現的。利息形式將自身進入到資本積累中。如果再將資本積累轉換成資本的再生產,那么利息就將進入資本主義生產過程。當然,這與如何界定資本有關。以物質要素把資本限定起來,利息所體現的無限制欲望將會被掩蓋,但掩蓋得并不徹底。當貨幣缺少中間物而成為資本,也就是生息資本時,利息的無止境欲望將會被徹底隱藏。
為了尋找利息存在的合理性,資產階級經濟學家將利息與地租等同,將農業資本的形式嫁接到工業資本之上。將利息與土地創造的地租、勞動創造的工資相類比,但這種類比不是完全的,像地租卻不是地租,而被強行地理解為地租。利息被理解為“獨立的”,這種獨立是獨立于自身的。但是它的價值創造要依賴于別的形式,要轉換成別的形式,也就是產業資本的形式。如果把資本類比為土地,利息也可類比為地租。此時資本是物,是一種實體。生息資本成為創造價值的源泉。要實現這種“創造價值”,也就是要使資本的這種生息能力在現實中完成,必須回到生產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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