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主義既是揭示資本主義必然滅亡、社會主義必然勝利這一社會發展客觀規律的科學體系,也是關于無產階級和廣大勞動人民真正社會歷史價值的價值學說。公平原則作為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則之一,經典作家們作了大量論述,為我們今天討論和解決公平問題提供了重要的指導意義。
一
馬克思主義公平觀首先體現在研究公平問題的方法論上。在馬克思主義以前,資產階級思想家們總是以基本權利、基本自由為人性假定始而論述公平的。馬克思主義拒斥這種先驗方法論,認為公平問題根源于人類實踐,其中最根本的是勞動實踐。人類的勞動實踐一開始就表現為雙重關系:人與自然的關系和人與人的關系。對各種復雜社會關系的調節,提出了公平問題,公平即是不同的實踐主體在社會交往活動中按雙方都能接受的規則和標準采取行動和處理它們之間的關系。為此,無論是作為調整社會關系規范和準則的公平,還是人們關于公平的觀念,都不是抽象的,而是具體的,不是永恒不變的,而是發展變化的。
從唯物主義、歷史主義的方法論出發,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們站在無產階級和廣大勞動人民的立場上,對資產階級的公平觀進行了全面而深刻的批判。他們先是指出了資產階級公平觀產生的歷史根據,充分肯定了這一公平觀在歷史上起到的進步意義。馬克思認為,平等和自由的口號本質上是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他說:“平等和自由不僅在以交換價值為基礎的交換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換價值的交換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產的、現實的基礎。作為純粹觀念,平等和自由僅僅是交換價值的交換的一種理想化的表現;作為在法律的、政治的、社會的關系上發展了的東西,平等和自由不過是另一次方的這種基礎而已。”①近代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以商品經濟為主導形式,實現了奴隸社會、封建社會里所無法比擬的公平,在自由、平等、民主、文明的道路上“向前邁進了具有世界歷史意義的一步。”②也因此,馬克思恩格斯對由商品經濟條件所導出的現代平等觀念,以及對之所進行的政治、法律形式的固定(如《人權宣言》、《獨立宣言》等),都曾給予過積極的評價。
同時,馬克思恩格斯認為,資產階級公平觀所實現的歷史進步意義又是有限的。在具體分析了甚至是法國最激進的1793年憲法之后,馬克思指出,資產階級所說的自由,不過是從“舊制度”束縛下解放的自由;平等不過是廢除封建的特權;權利不過是新興資產階級對舊特權等級的權利。因而,自由、平等和權利始終是被限制在法律范圍內談論的,所謂平等不過是資產階級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而“法律上的平等就是在富人和窮人不平等的前提下的平等,即限制在目前主要的不平等的范圍內的平等,簡括地說,就是簡直把不平等叫做平等。”③
在批判資產階級公平觀的基礎上,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們論述了無產階級的公平觀。這一公平觀被經典地表述為:“消滅階級”。馬克思指出:“不是各階級的平等——這是謬論,實際上是做不到的——相反地是消滅階級,這才是無產階級運動的真正秘密,也是國際工人協會的偉大目標。”④恩格斯也同樣指出:“無產階級平等要求的實際內容都是消滅階級的要求,任何超出這個范圍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于荒謬。”⑤
馬恩把無產階級的公平、平等要求理解為消滅階級本身,表達了怎樣的一個公平理想?在我們看來,這是一個超出資產階級通過消滅階級特權而實現的政治平等以臻于社會、經濟各方面平等的理想。在《哥達綱領批判》中,馬克思這樣寫道:
“在共產主義社會高級階段上,在迫使人們奴隸般地服從分工的情形已經消滅之后;當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對立也隨之消滅的時候;當勞動已經不僅僅是謀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的時候;當隨著個人的全面發展生產力也增長起來,而社會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的時候,——只有在那個時候,才能完全超出資產階級權利的狹隘眼界,社會才能在自己的旗幟上寫上:‘各盡所能,按需分配’!”⑥
在這里,馬克思講到了對公平權利的“資產階級框框”的超越。他認為實質上的公平應該是“各盡所能,按需分配”的實現。消滅階級,鏟除不公平的根源,正為這一公平理想提供了一個注腳:實質上的、社會的平等只有隨著階級的消滅(和國家的消亡)才能實現,這是全部無產階級運動的目標所在。
列寧的《國家與革命》為我們的上述理解提供了一個根據。列寧說:“民主意味著平等。很明顯,如果把平等正確地了解為消滅階級,那么無產階級爭取平等的斗爭以及平等的口號就具有偉大的意義。但是,民主僅僅意味著形式上的平等。一旦社會全體成員在占有生產資料方面的平等實現以后,在人類面前就必然會產生一個問題:要更進一步,從形式上的平等轉到事實上的平等,即實現‘各盡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則。”⑦
以上我們略述了馬克思主義的公平理想。值得指出的是,消滅階級的主張并不是馬克思恩格斯的首創。在他們之前,空想社會主義已經提出了類似的理想。那么,馬恩的公平觀與之有何區別呢?
我們認為,空想社會主義之“空想性”,并不是因為它追求了高遠的目標,而是因為它缺乏達到那些目標的適當手段。大而言之,馬恩消滅階級的公平觀與空想主義的分野之處在于,馬恩的公平要求是科學的:階級的消滅不是被理解的“人性的復歸”,而是被理解為現代化大生產高度發展的產物。也因此,馬克思主義的公平觀內在地包含了對消滅階級的客觀可能性論證。對此,經典作家們這樣寫道:“只有在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發展到甚至對我們現代條件來說也是很高的階段,才有可能把生產提高到這樣的水平,以致使得階級差別的消除成為真正的進步,使得這種消除持久鞏固,并且不致在社會的生產方式中引起停滯或甚至衰落。”⑧這即是說,不僅不公平的產生是一個歷史的過程,而且不公平的消除,公平理想的實現,也是一個歷史的過程。
既然公平理想的實現是一個歷史的過程,這就有了一個與公平現實的關系問題。馬克思恩格斯在指導國際工人運動時,堅決拒斥那種不切實際的公平口號,始終關注公平理想實現的現實可能性。特別具有重要意義的,是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指出,在共產主義的第一階段,只能實行“等量勞動相交換”的公平原則。雖然以勞動為同一尺度的平等仍然只是形式上的平等,仍然會帶來許多“弊病”,但是,“這些弊病,在共產主義社會第一階段,在它經過長久的陣痛剛剛從資本主義社會里產生出來的形態中,是不可避免的”;⑨只有在共產主義的高級階段上,“各盡所能,按需分配”的公平理想才能實現。無疑,這一論述生動地體現了馬克思主義公平觀中內在統一的理想性和現實性。
二
從對馬克思主義公平觀的闡述中,我們可以得到這樣一些重要的啟示:
首先,馬克思主義的公平理想絕不是資產階級狹隘眼界中的政治平等(法律的、形式的平等),而是以消滅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為前提的社會平等(社會的、經濟的平等)。這體現了馬克思主義的理想性、超越性特點。盡管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消滅,生產資料公有制的建立,并不意味著社會平等的當下實現,共產主義社會第一階段上的公平仍然只能是形式上的公平,但是,社會主義向這一形式公平所提出的新要求、新使命,仍然標志著它能取得超過以往任何時候的巨大進步。由此,我們絕不能失卻馬克思主義的公平理想,更不能以社會主義國家的公平仍具有形式性為名,把馬克思主義的公平要求歸結或降低為《人權宣言》的一個“附錄。”⑩否則,就會在理論上掩蔽馬克思主義的真實性、深刻性,在實踐中將無產階級運動引入歧途。
同時,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們十分強調公平理想實現的客觀條件。他們把無產階級的公平要求宣布為“消滅階級”,認為社會的、政治的不平等隨著階級差別的消滅而自行消失。而階級是一個經濟范疇,它的產生與滅亡都以一定的經濟水平為條件。因而,無產階級在奪取政權以后,應該大力發展社會勞動生產力,為階級消滅、公平理想的實現積極創造條件。如若忽視客觀物質條件對于階級消滅、公平理想實現的意義,把將來才能推行的公平觀直接置于現實世界,則會陷入空想主義的泥淖。
以上啟示中公平理想與公平現實之間的辯證關系,為我們審視當代中國社會的公平問題提供了一個可取的解釋型范。
20世紀50年代,社會主義制度在中國得到了確立。以毛澤東為首的中國共產黨人,為著實現勞動人民世代夢寐以求的民主、自由、平等的愿望,在政治、經濟、文化生活諸領域,進行了不懈的努力。就對分配平等和經濟增長關系問題的處理而言,毛澤東構建了一個公平分配優先、均中求富的經濟發展目標模式。應該說,在這一目標模式中,經濟增長占據著重要的地位。對于社會主義應以現代化大生產為基礎的思想,毛澤東無論在建國前還是在建國后都是一以貫之地堅持的。(11)但是,相比較而言,公平分配在毛澤東的經濟發展目標模式中占據著更為重要的地位,而且確實有著一個公平分配優先逐漸凌駕于經濟增長之上,甚至成為一個獨立政治經濟變量的過程。如果說,從1958年起發動大躍進運動與人民公社化運動,是他試圖兼顧經濟增長與公平分配的大膽動作,那么在大躍進運動迅速夭折以后,他關注的重心就比較地集中到了現實經濟生活中的分配問題,而對分配問題的解決方案則越來越傾向于搞平均主義,所謂限制和破除體現著“資產階級法權”的按勞分配原則,即是這種傾向的頂峰。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無疑是多方面的,有中國傳統公平觀的影響;有革命戰爭年代實行軍事共產主義供給制經驗的影響;也有建國初期社會主義改造過程中由于實施公平分配原則而產生經濟、政治諸方面巨大效應的影響,等等。從純粹思想史角度而言,對馬克思主義公平觀的某些誤解,與毛澤東主張平均主義有著直接的淵源關系。
如前所述,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確曾指出等量勞動相交換的原則(即按勞分配原則)體現著資產階級法權,是必須在實現共產主義高級階段的過程中加以限制和克服的。但是,馬克思這里所謂“資產階級法權”,是就“法權”的抽象意義(形式平等)而言的,并沒有指其階級屬性。而且,馬克思強調了突破上述“資產階級法權的狹隘眼界”所需的客觀前提和條件,如舊式分工的消除,勞動性質的變化,生產力的發展,集體財富的一切源泉充分涌流等等。因此,毛澤東把破除上述“資產階級法權”的努力僅限于生產關系領域,搞“一大二公”,陷入了超越歷史發展階段的空想論。
值得指出的是,毛澤東對按勞分配原則的某些誤解,在一定程度上也正反映出他試圖突破公平的形式性而實現實質的、社會的公平的種種努力。于此而言,我們認為,毛澤東的公平觀仍不乏積極意義。指出毛澤東公平觀的某些空想性,不應從根本上失落公平原則的理想維度。
作為客觀結果,毛澤東倡行的帶有平均主義傾向的公平戰略,給中國社會留下了雙重的歷史遺產。就其合理性而言,建國以后,正是社會公平分配原則的實施,鏟除了貧富懸殊、兩極分化,中國人民才享受到了舊社會所不曾有過的社會公平。因此也產生了輝煌的經濟、政治成就。中國工業化的啟動,是在極低的歷史起點下進行的,一般工業化國家在工業化的啟動階段,人均國民產值大致在200-250美元之間,而中國1949年人均國民產值僅50美元。就是在這樣的歷史起點下,我們通過平均分配限制消費,既保證了人民必需的生活要求,又提供了工業化所需要的資金和勞動力,從而較為成功地使中國從落后的農業國走上了現代工業經濟的發展道路。就人民生活水平來說,我國以有限的人均國民生產總值達到了較高的平均壽命,目前我國的人均壽命為71歲,大致相當于人均國民生產總值2000美元的國家,這無疑與平均主義傾向的分配政策有關。當然,這種公平戰略的局限性也是顯見的,它在長時期內實行低收入水平上的公平分配,經濟發展對于公平的積極意義未有重視;它的強烈的道德主義色彩,忽卻物質利益原則,抑制了勞動者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導致經濟活力的嚴重衰退。而且,在以平均為取向的舊體制下其實也并未實現普遍平等,各種潛在的“待遇”、特權等等依然嚴重存在。這些令人扼腕的事實,使得對平均主義的討伐,成了新時期改革事業的一個重要起點。
三
在以1978年底召開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為起點的新時期歷史中,我們實行了以市場、效率為主導取向的改革開放政策。十多年來,我們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向富裕、民主、文明的奮斗目標邁進了一大步。與此同時,改革開放實踐又不斷向我們提出著新問題。就公平問題而言,人們常常用來批判、克服平均主義公平觀的“效率優先”口號,在理解上就存在著諸多誤區,這些理解上的混亂及其產生的現實影響,都表明當前中國社會的公平問題已到了不容忽視的地步。
對于“效率優先”的口號,當前較有代表性的理解是:市場經濟的主要功能是通過市場機制合理配置資源,以獲取最佳效率,因而發展市場經濟必然優先選擇效率。而公平問題的解決要服從生產效率的提高,只有社會的經濟效率提高了,才能為實現人類的平等奠定基礎。這樣,效率與公平的關系只能是:先效率而后公平。溫和一點的說法是:以效率促公平。
此等理解,隱含著一個共同的前提:在現階段效率與公平是不可兼得的,要么是簡單的先后關系,要么是一方在先一方補充。借用一句流行的話說就是:“過去我們為了公平而犧牲了效率,現在我們寧愿犧牲公平也要求得效率。”
果真如此嗎?第一,如前所述,在以平均主義為取向的舊體制下我們也未實現普遍平等。當時人們的公平感既來自于社會產品的普遍缺乏,也來自于人們對既定社會秩序如城鄉差別的肯認,因而具有某些虛幻色彩。第二,新時期我們取得的效率恰恰在于公平原則的某些實現,而經濟生活、社會生活中的不公平現象正成為制約經濟發展、誘發社會問題的一個重要因素。就前者來說,對平均主義、“大鍋飯”的破除,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建立起來的新公平秩序(如農村的承包制),解放和發展了生產力,這已成為我國改革開放的成功經驗。就后者來說,經濟生活中起點不公、規則系統缺乏、裁判系統能力低下等不公平現象正直接造成資源配置的低效率,而且成為進一步強化這種低效率的手段,并使不平等狀況加劇,形成惡性循環。在社會生活中,個人收入差距懸殊傾向不斷擴大,它不僅沒有促進效率的提高,而且使得改革的動力機制受到嚴重損害,反過來抵消效率,更不用說它會導致權利和機會新的不公平了。
由是觀之,所謂“效率必須犧牲公平”、“先效率后公平”的口號是缺乏根據的。公平與效率之間有著直接的正相關的事實,要求我們重新探討公平與效率之間的真實關系。
公平是一個具體的范疇,在不同領域中有著不同的體現。就一個過程的起點來說,公平意味著機會均等、自由競爭。在這里,公平與效率是完全一致的。公平意味著效率,各種投資主體和生產要素在市場中地位平等,機會均等,必然帶來資源配置的最佳化,即高效率。同樣,效率也意味著公平,公平在高效率為目標的市場活動中得到尊重,而且本身就是這種市場活動的產物。
公平與效率構成一對現實矛盾是在對公平作結果公平理解的時候。在過程起點上的公平要求和效率要求,統一為機會均等的要求,但機會均等只是一種理想設計,因為人之差異是客觀、普遍存在的,既有自然的、社會的差異,又有個體能力、天賦上的差異,因而若要堅持起點、程序上的公平,結果必然是不平等的。結果公平的要求即是對人之先在差異性的矯正與補償。馬克思批判機會均等的公平原則只是形式平等,是資產階級的權利,乃是因為資本主義社會的公平設計默認了人的一切先在差異性,所謂機會均等事實上是以機會不均等為前提的,其實質只是資本的機會均等,“平等地剝削勞動力”的均等。因此,只是在提出結果公平要求時,公平才與機會均等所取向的效率發生矛盾。從現實生活來看,結果公平要求社會財富占有的非兩極化,要求通過征收所得稅、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等途徑來實現均等化。在這里,如果征收所得稅額過高、社會福利項目過多、標準過高,導致收入均等化,就會降低勞動者的勞動積極性,從而影響經濟效率的提高。當然,結果公平與效率之間也存在著一致性,結果的過度不公平,同樣會損害效率,并產生社會的動蕩與不安。
在進行了對公平與效率關系的考辨之后,反觀我國當前現實,我們認為并不存在著過多的公平損害效率的事實。在生產領域,不公平的競爭與低效率并存;在分配領域,貧富懸殊、兩極分化加劇,社會保障體系與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相比還相距甚遠。從中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當代中國社會公平問題的癥結在于缺乏公平,無論是生產領域的起點公平、程序公平,還是分配領域的結果公平、社會公平。如何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重建公平,也就成為我們建立和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課題之一。
詳盡地制定一個解決當前公平問題的方案,不屬于本文的范圍。在這里我們只是想粗線條地探討一下當前重建公平的可能性思路。
已有的代表性思路有兩種:一種以效率(起點公平)為取向,一種以公平(結果公平)為取向。這兩種思路雖然都有一定的合理之處,但總的來說又都是不足取的。因為這兩種似乎是或效率或公平的取向,實質上都是公平的取向,對它們作非此即彼的優先選擇,其實是對某種公平的忽視。用尖銳的提問方式就是:在共時態中,要不要公平(起點公平抑或結果公平)?
由此,我們認為,無論是起點公平還是結果公平,都應是我們的取向。公平既是效率原則的要求,又是社會主義價值原則的要求。對起點公平與結果公平一致性的追求,正是馬克思主義的一個重要價值原則。如鄧小平同志所說:“我們為社會主義奮斗,不但是因為社會主義有條件比資本主義更快地發展生產力,而且因為只有社會主義才能消除資本主義和其他剝削制度所必然產生的種種貪婪、腐敗和不公正現象。”(12)
那么,怎樣從現實性上保證上述的公平取向呢?我們認為首先應當劃分公平原則適用的不同領域、層次。具體說來,在生產和交換領域,公平原則體現為實現機會均等的要求;在分配和消費領域,公平原則體現為實現結果平等的要求。相應地,在生產和交換領域,我們要致力于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健全,致力于市場體系的培育,致力于市場規則、規范體系的建立和健全,來保證各種投資主體和生產要素在市場中機會均等。在分配和消費領域,我們要真正貫徹按勞分配原則,建立和健全賦稅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應該指出,按勞分配在某種程度上屬于機會均等原則的要求,但是,按勞分配包含著勞動與其相應結果的對等性,因而它實際上已包含過程公平向結果公平的轉化因素,如排除了剝削所得。當然,按勞分配仍屬理想設計,仍確保不了結果的公平,因而需建立和健全賦稅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予以矯正與補償。矯正與補償不是一一拉平,而是讓每個社會成員都能享有經濟增長成果權利的平等,是讓“最少受惠者”受益。
上述不同領域、層次的公平原則,不能僭越,如果把結果公平要求放置生產和交換領域中,向生產過程、起點逆推,必然妨礙起點公平;反之亦然。這一劃分正是共時態地實現起點公平、結果公平的保證。也只是作了這樣的劃界,二者擇一的線性選擇才可得以避免。
其次,必須善于保持公平與效率之間必要的張力。
對公平原則適用領域的劃界,并不是公平問題的最后解決。在實際的社會生活過程中,不同領域的公平要求仍會表現出相矛盾、相對立的一面。有的同志據此認定,主張把“效率(起點公平)”與“公平(結果公平)”放在平等考慮的地位,使二者在總體上平衡發展的想法是“不切實際的”,“因為要想在效率與公平之間始終保持一種平衡關系是難以達到的。”對此等說法,我們持不同意見。確實,效率與公平之間絕對的平衡關系是不存在的,平衡始終是相對的,不平衡才是絕對的。但從中不應得出何者優先的結論,而恰恰應得出保持二者相對平衡的要求,因為過度強調結果公平,會影響效率;過度強調機會均等,會產生兩極分化,雖然當今發達國家的高福利政策并不能真正消除兩極分化,但我們總不能對兩極分化大唱贊歌。因此,現實生活雖然不斷地打破效率與公平的平衡關系,但我們的目標應是致力于達到新的平衡。平衡與不平衡的并存,生動地體現了社會歷史發展的辯證性質。
從社會歷史發展的辯證性質可以看到,善于保持公平與效率之間的必要張力,是實現公平與效率雙重取向的現實之路。長期以來,我們總是存有一種“根本解決”的決定論幻想,在不同時期常常偏于某一面,結果導致了兩者之間效應互減的惡性循環。現在該是拒斥這種線性思維方式的時候了。樹立起公平與效率關系的權變模式,當是我們的結論。
最后,積極為公平理想的實現創造條件。
以上我們提出了公平適用領域的劃界原則、公平與效率矛盾關系解決的權變模式,這些都是就公平問題的現實解決立論的。就公平理想而言,現實人的自然差異、社會差異及受這兩者影響的主觀努力程度差異的存在是絕對的,公平的實現始終具有相對性。因此,遵循馬克思主義公平觀,提出公平理想,也就提出了為消除人的先在差異性創造條件的任務。
為了實現這樣的任務,要做的工作自然很多,比如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為消滅舊式分工準備物質前提;比如進行戶籍、勞動人事制度等一系列的改革,體現“前程為人才開放,”只承認個人自主活動的能力和努力程度方面的差別,排除自然、社會方面差異的干擾,等等。鑒于社會限制(如種族、血統、爵位、等級等方面的不平等對待)正在或將會隨著社會發展逐步取消,人的能力差別被擺到了一個更突出的地位,我們在這里愿意強調提高人的素質之于實現公平理想的意義。近代平等主義公平觀之父盧梭說過:“我想,培養出一些才能是防止貧困的最可靠的辦法。”(13)這對于我們今天的討論是極富啟發性的。只要人的能力都獲得了全面而自由的發展,其先天素質的差別將日益顯得不重要(恩格斯曾引用亞當·斯密的話認為,哲學家和挑夫的天賦差別,并不比獵犬和家犬的差別更大)。而只要勞動者之間能力差距日益縮小了,“各盡所能”,則“按勞分配”與“按需分配”的對立將不復存在。以勞動為尺度的公平將過渡到以勞動者為尺度的公平,效率與公平也就實現了高度的統一。可以設想,在社會不公現象中產生的公平范疇本身也會隨根源的消除而歸于消亡。
當然,由于差異的普遍存在,這一不斷減少、消除人的先在差異性的任務將是一個無限的過程。在這一點上,實現公平理想的努力猶如古希臘的西西弗斯神話。西西弗斯每天迎著朝霞奮力將巨石推向山頂,然后在暮色蒼茫中隨著滾落的巨石走下山巔,循環往復,永無止境。但是,人類實現公平理想的努力與西西弗斯周而復始、永不得成功的悲劇不同,人們每作出一個努力,都是向著終極理想邁進了一步。社會公平程度之提高、公平觀念之進化,都是這一無限過程之真實內涵。正據于此,我們才可能,也必須把今天的公平問題解決得更好。
注釋:
①③⑧《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冊第197頁、第2卷648頁、第18卷第610頁。
②《列寧全集》,第29卷,第473頁。
④⑤⑥⑨《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283頁、第3卷第146、12、12頁。
⑦《列寧選集》,第3卷,第256-257頁。
⑩參看德拉·沃爾佩:《盧梭和馬克思》,第32頁。重慶出版社1993年版。
(11)參看拙作:《論毛澤東的現代化觀》第一節,《浙江大學學報》,1993年第4期。
(12)《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143頁。
(13)盧梭:《漫步遐想錄》,第135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86年版。
來源:《浙江社會科學》199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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