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90年代以來農村改革路線要商量
來源:博客中國
李昌平(河北大學中國鄉村建設研究中心):80年代農村改革是對的,90年代以來一直到今天還是走錯誤的路線,這是我的體會和判斷.基于這個判斷,新農村建設到底怎么搞,還需要一個很長的路程摸索,要想把政策制度層面的問題糾正過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很多問題要錯到極致了,自然要改過來,比如稅費改革,哪里是取消,而是收的成本高于所得了。
三農問題是權利問題,農民權利問題是農民組織問題.90年代以來,農民自治權利沒有提高反而下降了.90年代的農村改革,把農民組織的經濟基礎,全部/徹底/干凈的消滅掉了,怎么會走上這么一個改革道路?農民組織沒有經濟基礎,農民組織一切功能都喪失了。
主要是從三個方面消滅農民組織經濟基礎的,第一個是土地制度,我們土地制度叫什么都不重要,前一段時間我梳理了一下土地制度,是1977年到1988年的土地制度對農民最有利,1978-1988年鄉鎮企業為什么能蓬勃發展?因為那個時期的農民集體有權用土地發展鄉鎮企業,,現在土地制度是消滅集體所有制,推行的是國家所有,實際上強化了政府的權力。如果真正落實憲法規定的土地集體所有制,就應該給農民集體發土地所有權證,允許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國家所有權和個人所有權是平等的,這是市場經濟的基本要求.在今天集體所有就是農民所有,只有在計劃經濟/統購統銷和按勞分配為唯一分配原則的前提下,集體所有制才是公有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村民自治,農民能夠自主生產經營,按勞分配不是唯一原則,集體所有制就是民有制,也包含所私有制,現在就是要把憲法規定的土地集體所有制搞落實。集體所有制(組織化的民有制)是農村一系列制度構架的基礎,如果沒有這個,農村會越來越混亂的。
第二個是90年代以來,壟斷重新又回來了,比如農藥、種子,比如糧食專營,這把八十年代發展的鄉村集體企業全部打垮了。第三個是把過去凡是能掙錢的都變成私人所有了。有錢有權人可以低價或無價拿到資源,所謂改制都成功了就是搶劫成功了。
現在村民自治的"三提無統"取消了,并沒有新的資金補上.農民組織的經濟基礎全部消滅掉了,農民組織就沒有了。90年代以來,無論村民自治還是農村民主,并沒有實質的進步,我們把選舉等同自治,把選舉等同民主,這是不對的。90年代以來農民民主權利是縮小的,農民自主權利沒有了。在這個問題上認識是有誤區的,村民自治已經走到盡頭.
誰都應該知道,要想發展現代農業,培育現代農民,建設現代農村,要要組織農民,并不斷擴大農民組織的權利,就要恢復和扶持農民組織的經濟基礎。第一條,農村信用社這一塊要給農民,現在,政府寧可扶持部門和資本家壟斷農村金融,也不允許農民組織搞農村金融,這是扶持官商勾結的金融資本家剝奪小農。第二條,扶持農民組織搞農產品加工和營銷.現在給所謂的龍頭企業免稅,但是幾個農民起來辦點小企業是要納稅的;流通資本家有進城的綠色通道和優惠政策,而農民進城賣農產品有各種各樣的障礙,這是政府在扶持工商業資本家剝奪小民.第三條,扶持農民組織經營生產資料.現在,生產資料經營也是壟斷,政府也在扶持所謂的龍頭,同樣是政府扶持資本家坑農害農.90年代以來,這種扶持社會強勢人群剝奪小農的政策,消滅了農民的經濟基礎,讓農民沒有了組織成本.如果把這些向農民組織開放,農民就有了組織成本,農民組織經濟基礎就會得到鞏固,農民組織就有力量維護自己的權利,新農村建設就有主體,就會走上正確的軌道.謝謝各位。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