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什么理由,在沒有與被拆遷人達成協議之前就斷水電,我們認為是不恰當的。”今天,重慶市九龍坡區原房管局局長鄧小如對記者說。
3月30日,就備受關注的“最牛釘子戶”問題,法院把4月10日定為“大限日”,逾期將實施強制執行(相關報道見本報3月31日一版)。今天,九龍坡區區長黃云等有關領導舉行了重慶市九龍坡區楊家坪鶴興路片區舊城改造項目新聞發布會。
據鄧小如介紹,拆遷人提交的斷水斷電的理由是:該片區水電設施陳舊老化,有嚴重安全隱患;企業在此投資近3億元,每天的利息近6萬元,“我們是企業,也有幾百號人要吃飯”;該房屋實際上無人居住。
黃云說,楊家坪鶴興路片區地處九龍坡區商業核心地段,有住宅204戶,非住宅77戶。該片區80%的房屋系上世紀40年代、50年代前修建,多數為簡易結構建筑,年久失修,危舊破爛。72.2%的建筑系危房,并多次發生火災和垮塌事故,近年來,被市、區兩級列為消防安全、房屋安全重點監控及整改片區,安全隱患極為嚴重。
黃云說,該片區改造項目原批準面積為2.35萬余平方米,其中實施楊家坪環道大件路、輕軌、公交換乘站等市政設施建設用地約1萬平方米;辦公、商用、住宅綜合建設用地為1.3萬余平方米。
此項目是否屬于公眾利益范疇?九龍坡區房管局局長伍修萬說:“該片區被改造,涉及多項市政建設設施的配套建設,可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能解決該片區困難群眾的居住問題,更好地為群眾創造居住和生活環境。”
“城市房屋拆遷,不是說有公眾利益的就可以拆,有商業利益的就不可以拆。按照有關規定,拆遷人只要經過相關部門批準,落實了補償安置的資金、房源,就可以向職能部門申請許可,職能機關就應依法辦理許可,幫助拆遷人依法實施拆遷。”九龍坡區房管局拆遷管理科科長任忠萍說,“所有拆遷行為以及申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下達行政裁決、申請行政強拆的行為都是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的,是合法行政行為。”
是誰將該片區挖成“孤島”的?房管局既是拆遷一方的領導,又是主管機構、裁決機構的傳聞是否屬實?
鄧小如說:“這個項目是由我們九龍坡區城市房屋拆遷工程處接受的委托,拆遷工程處是1992年成立的一個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有二級拆遷資質。房屋管理局是城市房屋拆遷的行政主管部門,無論是拆遷公司還是拆遷工程處,我們都對他們進行業務指導、依法監管。”
雙方未達成協議的主要分歧是什么?對此,任忠萍說:一是吳蘋(指被拆遷人楊武之妻)認為被拆遷房屋的補償價格偏低;二是雙方對房屋安置的具體地點不能達成一致;三是對于拆遷房屋涉及的500余萬元的賠償問題,吳蘋堅持先談賠償、后談補償,增大了協商難度,導致一直沒有達成安置協議。
“最牛釘子戶”問題已成為公眾關注的熱點,最終將如何解決?
黃云說:“首先,我們希望在法律的框架下,雙方達成協議。其次,這個問題涉及公眾利益、被拆遷人利益及拆遷人利益,同時還涉及諸多被拆遷人之間利益平衡的問題。我們政府的立場是:對任何利益主體的合法利益,我們都要給予尊重和保護。第三,這個問題的解決只能在法律、法規的要求下進行操作,絕不允許暗箱操作。”
來源:中國青年報 來源日期:2007-4-2 本站發布時間:20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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