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著名的主持人金星在廣州演出的申請被拒絕,于是她很憋氣,她要將自己心中的怒火發泄出來,于是就在自媒體上發表了一篇短文,將攻擊的矛頭對準了廣州文旅局某處長。
她在文章中說:由于你個人的原因,拒絕審批我們提出的演出申請。并懷疑對方是“公權私用”。
本人從部隊轉業在體制內工作近30年。我認為金星的這種說法完全是無稽之談,完全是靠她自己的想象和猜測而發泄私憤。
正常情況下,政府機關的審批事項,是通過還是拒絕?絕不是一個人說了算的,它是有一個規范的流程和工作程序。
尤其是對外發出蓋有公章的審批意見和決定,更不是一個處長就能說了算的。
雖然處長的意見很重要,但絕不是由他一個人說了算。
為什么金星將意見和矛頭對準廣州文旅局的這位處長呢?
在我看來,無非是兩個原因:
一是她對體制內的審批程序和審批情況不清楚、不了解,完全是靠她主觀臆想。
二是她想發火,又怕打擊面兒太大,得罪了整個文旅局,于是她就將自己心中的怒火集中發了這位處長。
自從她的申請被否定后她,她心中有一股“火”發不出來,在她看來,我團隊的演出在全國各地都很順利,都給我這個名人的面子。唯獨到了你廣州,卻給拒絕了,你們這不是對我過意不去嗎?
她想發火,她又不想得罪廣州市這個文旅單位。個人和某政府機關對著干,總是不太好。
于是,她采取了縮小打擊面,將矛頭對準了文旅局的某位處長。在她看來,這樣既能發泄自己的怒氣,又能縮小打擊面兒,不至于得罪整個的廣州市文旅局。
但是她這樣做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她雖然是將矛頭對準某處長,而實際上呢,某處長他代表的就是廣州文旅局旅。
你的申請被否定了,應該問清原因,到底是自己的原因,還是對方的原因?在你沒有搞清楚的情況下,就不斷的下結論,對一個處長進行討伐攻擊,說人家是公權私用,這就是你的不對了。
在太原演出時做了什么?難道你心里不清楚嗎?
在“LGBT(女同性戀)這個問題上,你個人是什么認識,有什么思想傾向,那是你個人的事,別人也不會干涉。但是,你利用演出的機會,進行彩旗展示,并進行公開的宣傳,那就是你的不對了。
你在太原的演出引起爭議和網友的吐槽后,你又辯解說:我搶過旗子,安撫了現場觀眾。
你到底是搶過旗子,還是高興地接過旗子,是安撫現場觀眾,還是接過旗子跑回舞臺展示旗子,并表揚那位舉旗子的小伙子,視頻的畫面是不會說假話的。
(點擊圖片觀看視頻)
遇事不要光怪罪別人,要多從自身找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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