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媒體鋪天蓋地報道某女子赴瑞士安樂死的新聞。
但看完她的逆天言論之后,發現殺死她的還真不是紅斑狼瘡,也不是什么安樂死,而是她小布爾喬亞的自私矯情以自我為中心的文青病……
另外,就是這些媒體為了推動“安樂死合法化”、“器官買賣合法化”,瘋狂營銷造勢,把她打造成了為了“逃避痛苦”、“保持美麗”而選擇死亡的“自由靈魂”。
這場討論,是她親自參與,大量媒體積極推動的一次“議題設置”。
紅斑狼瘡雖然不可根治,雖然發病痛苦,但卻是可以在合理的治療用藥下控制病情、緩解癥狀的,只要聽醫生的話,不瞎折騰,好好用藥,一般是不會頻繁發作的,也能保持一定的生活質量……但這位是怎么干的?
自己聽聽她怎么說的,不遵醫囑,不按時吃藥,非要曬太陽,還要“曬成黑人那樣”。她的病情惡化和腎衰竭,全拜她自己一人所賜。
為了瘦,從來不規律治療。為了所謂的“膚色”、“馬甲線”,長時間曬太陽(紅斑狼瘡不適合長期日曬)。她自己劇烈運動導致了病情復發,還埋怨把她拉去醫院的朋友限制了她,甚至還抱怨治療讓她無法享受X生活。跟醫生跳腳“要么瘦要么死”……這樣一個性格,神仙都救不了她。
這是處心積慮地尋死、作死 ,順便還要給安樂死和器官買賣打廣告。
你再聽聽她對國家和社會的看法,那簡直是滿腹怨氣,她居然還怪國家沒有開放“安樂死合法化”、“器官買賣”,羨慕美國可以合法買賣器官,羨慕瑞士可以合法安樂死,羨慕荷蘭可以合法吸毒、嫖娼……整一個極端自由主義的魔怔人。
她鼓吹美國可以“活體移植器官”,不知道她看不看新聞,實際上美國肯塔基“活摘器官”的丑聞已經舉世皆知, 人還活著的時候就宣布他“腦死亡”,強制打麻藥摘摘器官,美其名曰“器官捐獻”,要不是小伙子磕藥磕出了抗藥性,三次強制掙扎逃脫手術臺,早就成了別人的“器官培養皿”了。
她超級自戀,把自己當做宇宙的中心,甚至攻擊中國的法律,扯什么“我這么聰明、漂亮,這么需要一個腎的人,就TM不給我一個腎”?神經病,她的腎衰竭完全是自己作出來了,誰欠她一個腎?
她說什么“窮人可以自愿賣掉器官賺錢”,更是喪心病狂,因為器官買賣只要合法化,就不存在“自愿”不“自愿”了,你自不自愿都是“自愿”的,你不肯自愿,總有人幫你“自愿”,讓人和人的器官成為商品,哪里還能擋得住整個社會的從惡如崩?
她鼓吹瑞士安樂死合法,但沒有講清楚,在瑞士,“安樂死”也是一門生意!
在今年,一位來自美國的女性,佐治亞州55歲的詹妮弗,跑到瑞士準備安樂死的時候,從銀行中取走了自己畢生的積蓄4萬美元。但等她到了瑞士才發現,“安樂死”跟她想象得完全不同。她原本只是想安安靜靜地死去,結果卻變成了一場“營銷狂歡”,她被各種曝光、報道,更痛苦的是,該組織的成員還一直不斷地PUA她,強迫她進行各種消費。該組織的工作人員要求她住在指定的酒店,強迫她花掉她的錢,一晚上超過1400美金,并告訴她“死后就不需要這些錢了”。并且在其咳血后,阻止她去找醫生,也不許她吃藥,因為她“反正都要死了”。
詹妮弗認為這是一種對病人的剝削和折磨,一點也不“安樂”。結果,該組織惱羞成怒,告知她“由于精神健康問題,她不能使用設備”。最后,詹妮弗花光了所有錢,身無分文留在瑞士,數天后去世,死因不明。
這就是歐洲版的“吃絕戶”。
芬蘭也是安樂死合法國家,但他們搞出來一個逆天的安樂死案例,一位28歲的姑娘患有抑郁癥,感覺“極度痛苦”,申請安樂死,芬蘭安樂死委員會居然同意了!
芬蘭安樂死委員會一本正經地回應:“因為抑郁癥帶來的痛苦不亞于生理性疾病,因此批準其安樂死,毫無問題”。
得絕癥不太容易,得抑郁癥可就太容易了。
還有一個更為逆天的案例:加拿大一位女性殘疾退伍軍人,因出入不方便向政府申報資助加建助殘設備……加拿大政府建議她去安樂死。
投入資金幫助殘疾人不容易,讓殘疾人去“安樂死”就太容易了。
再聯系一下這位赴瑞士“安樂死”女士的所有言論,把“活體器官移植”和“安樂死”放在一起,那簡直就是驚悚恐怖片。
所以,人一定要長腦子,警惕那些石頭里蹦出來莫名其妙的報道,邪教傳單一樣鋪天蓋地的宣傳,一哄而上眾口一詞的煽情和炒作。
這個人是人是鬼,是死是活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想要達成什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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