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7日,哈瑪斯對以色列發動了阿克薩洪水行動,哈瑪斯武裝力量「卡桑旅」戰士突破加薩走廊周圍的封鎖圍籬,襲擊了以色列南部的軍事據點與城鎮,攻擊范圍涵蓋住宅地區,以及一個名為「NOVA」的電子音樂祭,使部分以色列平民也淪為犧牲者。
根據以色列政府先前公布的傷亡數字,這場行動共造成1,400人死亡、240人被俘虜。為了還擊哈瑪斯,以色列封鎖了加薩走廊,禁止食物、電力與燃料進入,并對這個住著超過230萬名巴勒斯坦人民的狹長地區展開連日轟炸。自10月7日至12月12日,以色列對加薩的攻擊已經殺害至少18,415人,其中包括7,729名兒童與5,153名女性,此外并有超過5萬人受傷。
10月18日,群眾舉著巴勒斯坦旗幟在國際刑事法院(ICC)前,呼吁對以色列攻擊加薩的事件進行調查。(照片:Abdullah Asiran/Anadolu via Getty Images)
以色列在加薩殺害的巴勒斯坦人民數量,已經違反國際人道法的比例原則,卻很少有媒體提出「為什么以色列可以持續殺害巴勒斯坦人民?」這樣一個合理且基本的問題。部分臺灣媒體持續引述以色列軍隊官方說詞,將以色列的攻擊行動描述為「清剿」哈瑪斯、打擊「恐怖據點」,甚至當以色列出動坦克包圍加薩的希法醫院,并向1,000多位醫療人員、700多名病患(其中100名是病危患者),以及數千名避難者的醫院發射實彈時,仍不乏有新聞報導對以色列官方宣傳照單全收,妄稱這是一場「鎖定式打擊」,無視以色列的行為已經違反《日內瓦第四公約》第18條:「凡為照顧傷者、病者、弱者及產婦而組織之民用醫院,在任何環境下,不得為攻擊之目標」之規定,屬于嚴重的戰爭罪行。
媒體淪為以色列當局的傳聲筒,傳播虛假敘事,協助其掩蓋種族滅絕巴勒斯坦人民的犯行,上述并非單一案例。自10月7日以來,以色列先后指控哈瑪斯使用「人肉盾牌」,在平民地區及醫院底下建設地下隧道,并聲稱哈瑪斯在10月7日阿克薩洪水行動中「大規模強暴女性」??,包括英語及臺灣主流媒體,時常未經查證就直接引用以色列編造的假新聞,然而這些敘事皆與國際人權組織的監察與調查報告結果相左,或是被獨立媒體甚至是以色列國內報導揭露相關指控根本缺乏證據。
人權團體:哈瑪斯使用「人肉盾牌」的指控未經證實
11月,包括巴勒斯坦人權中心等三個人權團體向國際刑事法庭(ICC)興訟,指控以色列對巴勒斯坦人民實施種族隔離及種族滅絕。人權團體指控以色列的攻擊行動已經殺害了11,000人,其中三分之二是女性與兒童。以色列軍隊以哈瑪斯利用平民作為「人肉盾牌」作為辯護,而哈瑪斯則對這些指控矢口否認。
根據國際紅十字會對于「人肉盾牌」的定義:「國際人道主義法中用來敘述『將平民置于軍事目標之前,目的是以其平民身份遏阻攻擊』的行為。」媒體中類似于「哈瑪斯把醫院與平民當成人肉盾牌」這樣的報導標題不可勝數,但是這些指控通常是根據以色列軍隊或官員的說法,例如: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告訴美國總統拜登「哈瑪斯躲在平民身后」,或是《以色列時報》(Times pf Israel)引述以色列陸軍發言人丹尼爾?哈加里(Daniel Hagari)的發言,聲稱「人肉盾牌」是哈瑪斯恐怖行動的關鍵,但無論是納坦雅胡或者哈加里,都沒有進一步提出具體證據證明其指控。
以色列多年來藉由聲稱哈瑪斯使用人肉盾牌來合理化對平民的殺害,但是包括「人權觀察」(HRW)、「國際特赦組織」(AI)與其他人權組織報告都已明確指出這種說法未經證實,在2014年,國際特赦組織在論及「哈瑪斯使用人肉盾牌」的指控時就曾表示:「國際特赦組織正在監測與調查類似報導,但是目前并未有證據顯示巴勒斯坦平民被哈瑪斯或巴勒斯坦武裝團體蓄意用來『保護』特定地點、軍事人員或是設備免于以色列的攻擊。」國際特赦組織并強調,就算哈瑪斯使用「人肉盾牌」,以色列仍有義務根據國際人道主義法保護平民。
國際特赦組織:目前并未有證據顯示巴勒斯坦人民被哈瑪斯蓄意當成人肉盾牌,并強調以色列有根據國際主義人道法保護平民的責任。(圖片來源:Amnesty International)
誰才在使用人肉盾牌?以色列軍隊的「鄰居流程」
人權團體的報告不僅指出以色列對哈瑪斯使用人肉盾牌的指控缺乏證據,更揭露以色列軍隊才是利用巴勒斯坦人民作為人肉盾牌的一方。例如以色列國內最大人權團體「卜采萊姆」(B'Tselem)就指出,以色列自1967年起:「持續利用約旦河西岸及加薩走廊的巴勒斯坦人民作為人肉盾牌,命令他們冒著生命危險執行軍事任務。士兵遵照政策,命令巴勒斯坦平民移除路上的可疑物件、要求人民走出家中以便讓軍隊逮補他們,或是要求他們站在士兵身前,然后從他們身后開槍。巴勒斯坦平民被隨機挑選執行這些任務,而且無法拒絕武裝士兵向他們提出的要求。」
引述中的「政策」指的是以色列軍隊奉行的「鄰居流程」(neighbor procedure)原則,也就是利用平民將通緝犯帶出房屋的爭議性做法。2002年,19歲的巴勒斯坦平民穆赫桑(Nidal Abu Mukhsan)被以色列士兵送往哈瑪斯活動家賈拉爾(Nasser Jarar)家門前,被賈拉爾誤認是以色列士兵而遭開槍打死后,以色列國會在2005年禁止了這種爭議性做法,但是前以色列士兵與良心拒絕服兵役者團體「不再沈默」卻指出:以色列軍隊仍持續利用巴勒斯坦人民作為人肉盾牌,例如2022年5月13日,以色列軍隊與巴勒斯坦戰士于杰寧市交火時,16歲的阿赫德(Ahed Mohammad Rida Mereb)就被以色列士兵要求站在以色列軍事車輛前長達2個小時。盡管此時以色列法律已經禁止人肉盾牌,但是違法使用人肉盾牌的以色列士兵也沒有遭到任何懲處。
以色列士兵在「鄰居程序」原則中,使用巴勒斯坦平民作為人肉盾牌。 (照片:Jihad Naga)
以色列「人肉盾牌」指控的邏輯與效果
尼夫?戈登(Neve Gordon)在英國倫敦瑪麗皇后大學人權與國際法教授,他也是《人肉盾牌:火在線人們的歷史》(Human Shields: A History of People)一書的共同作者,在這本書中,他將人肉盾牌分為三類:一、人民自愿成為人肉盾牌;二、人民被強行部署、非自愿淪為人肉盾牌;三、因為鄰近戰斗位置而成為/被當成人肉盾牌的平民或平民場址。
以色列不僅指控哈瑪斯將巴勒斯坦人民當作非自愿人肉盾牌,并在2023年10月13日對加薩北部110萬名巴勒斯坦人民下達疏散令。以色列疏散令背后的邏輯是,將整個加薩北部視為攻擊目標,藉由下達疏散令,以色列能將所有加薩北部的人口,都視為鄰近戰斗位置的人肉盾牌。以色列在手機訊息與空投傳單中宣稱哈瑪斯阻止平民離開加薩北部,或是警告那些不愿離開家園的巴勒斯坦人民,都將被視為「恐怖組織的共犯」,藉此增加自身攻擊行動的正當性。
根據戈登,以色列將平民標記為人肉盾牌,將能「放寬被允許使用的暴力程度」,因為根據戰爭法,雖然人肉盾牌仍是受保護的人民,但是他們所保護的軍事資產仍是合法的攻擊目標。盡管被用作人肉盾牌的非戰斗人員也有權利受到保護,但是如果人肉盾牌喪生,責任將被歸咎于使用人肉盾牌的一方,而不是殺死他們的那一方。
國際人道法限制軍隊作戰必須符合區分原則及比例原則。區分原則要求軍隊攻擊只能針對敵人,并盡可能減少平民傷亡,即便這么做可能會令軍隊面臨更大的風險;比例原則要求軍隊權衡每次攻擊獲得的軍事價值與所導致的平民傷亡。比例原則也要求軍隊必須證明敵方軍事資產的存在,以及附加的生命損失與因為攻擊行動所獲得的軍事優勢成正比。
劍橋大學國際法與國際憲法研究系主任馬克?韋勒(Marc Weller)認為,以色列向加薩北部110萬人發出疏散令,將加薩北部及所有居民視為合法攻擊目標,這樣不分青紅皂白的無差別攻擊,已經違反區分原則與比例原則。「為了攻擊一棟建筑物而要求居民撤離這或許合理,但是因為你要轟炸所有的東西,因此要求100萬人全部撤離,這就不合理了。」韋勒認為,以色列藉由疏散令規避了自己履行區分原則與保護平民的義務。
在以色列空襲下被迫逃離家園的巴勒斯坦人。(照片:Mohammed Abed/A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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