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國家輿論平臺、尤其是強國論壇開始認真反思的一個熱門話題,就是應該怎樣把握改革取向的問題。是的,作為以國家權力調整配置經濟社會資源的一種政治行為或手段,是否改革或多大的力度就有是否與經濟基礎相適應的問題。在人們對改革反思多多,許多難以解決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縱橫交錯,在十八大代表、十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尚未選舉的情況下,我們有幸又看到了來自國家高層的向黨和國家發出的改革動員令:“下屆政府要以改革的姿態高調亮相”,純屬臆斷而非國家現實的朝哪里改、怎么改的問題,又成了普遍關注的焦點。
改革作為一種政治行為和行政手段,并不意味著把任何不合時宜的行政行為或手段貼上“改革”的標簽,就成了包治百病的萬應靈丹。如果作為政治上層建筑的體制機制制約生產力的發展,確實需要改革,也有個怎么改、朝哪個方向改或改到什么程度的問題。改革本身具有兩重性,是一把雙刃劍,如果把握適度,應用得當,就能促進或加快生產力的發展;反之,勢必抑制或破壞生產力的發展。作為以國家權力配置經濟社會資源、反作用于經濟基礎的改革,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恩格斯在1890年就明確指出:
“國家權力對于經濟發展的反作用可能有三種:它可以沿著同一方向起作用,在這種情況下就會發展得比較快;它可以沿著相反方向起作用,在這種情況下它現在在每個大民族中經過一定的時期就都要遭到崩潰;或者是它可以阻礙經濟發展沿著某些方向走,而推動它沿著另一種方向走,這第三種情況歸根到底還是歸結為前兩種情況中的一種。但是很明顯,在第二和第三種情況下,政治權力能給經濟發展造成巨大的損害,并能引起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費。”①
建設社會主義,本身就是前無古人的事業,其中需要探索,需要創新,需要改革。但首先必須明確的一個世界性的政治前提就是:在與當代資本主義截然不同,在從萌芽狀態的資本主義——或者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脫胎出來的社會主義制度,一個最典型、最根本、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生產資料公有和實行按勞分配。對這樣的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作了強制性規范,任何改革只有在法律規范的框架內進行,才是合理的和合法的,也才能促進或加快生產力的發展。
在國家政治領域,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維護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體系,其實就是維護全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這個具有最高普遍性的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任何制度都不是凝固、僵死或一成不變的,隨著時間的推移,都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需要微調或改良,也可叫做改革,但改革只能在維護和確保中國人民的普遍性利益的前提下,才是合理合法的。如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不可多得的現行鐵路管理體制,就在于它的票價、運價和服務方向都與全國人民的根本利益須臾不離、息息相關,如果把它改了讓相當數量的中國人乘不起火車,讓私營資本家暴富后攜海量巨資移民海外,那這樣的極端化改革豈不成了葬送社會主義而使國家走上原始資本主義的罪惡?不然,先富們怎么又會移民資本主義國家呢?
改革“力度”的問題,是黨和國家講了多年的老話題。力度就是“火候”,就是“分寸”。老子《道德經》中說“治大國,如烹小鮮”,其實講的就是“火候”與“分寸”問題:火候不到,則烹不熟;火太大,則又烹煳了不再是佳肴而成了只配丟掉的垃圾!把“治大國,如烹小鮮”應用到國家政治領域,就是任何改革和決策的制定,都要講究“中和”、“中道”和“中行”,都必須適可而止,萬萬不可隨心所欲地想當然、走極端。“從偉大到可笑只有一步之差。”②如果把握失度,走了極端,勢必走到同理論預期完全相反的地方去。
正象馬克思主義哲學辯證法早已揭示了的世界上所有一切對立面都只有相對的意義一樣,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之間,甚至與充滿血腥、恐怖和暴力的原始資本主義之間,并沒有隔著一道萬里長城,沒有隔著不可逾越的巨大鴻溝和分界限,也會在一定的條件下互相轉化。希望不要讓脫離實際的極端化改革葬送犧牲數千萬人才建立起來的社會主義制度,避免國家被推向四分五裂、分崩離析的險境,就是馬克思主義政治家決策或啟動改革必須牢牢把握的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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