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生,還是取義?
——再論“兩案人員”的維權活動
一、“兩案人員”——毛澤東身后中國社會的特殊人群
一九七六年十月六日,時任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的華國鋒,串通另一些政治局成員秘密抓捕了江青、張春橋、王洪文、姚文元四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并將此舉標榜為“粉碎四人幫”的不世功勛。四年后的一九八○年十一月,方將四人以“反革命集團案”提交最高法院特別法庭審判。
事發的當月十八日,中央廣播電臺向全國公開宣布時,省、部級的高官們都個個頭大眼昏,懷疑耳朵出了毛病,聽錯了字詞,一時不敢相信這是真的,全國的中下層干部、工農群眾,在此后由上而下組織的祝捷活動中,蒙著一頭霧水,木雞一樣相信了這一消息。
封建時代,一人犯罪,株連九族,滿門抄斬,已是殘暴不仁。卻未料到,發生在中共權力峰層的“四人幫”案,卻株連到毫不知情且不敢相信的全國億萬民眾!
就在“四人幫”案的“主犯”們還在專案調查,尚未綜合、定性、提交司法審判時,全國各地卻于1977—1979年的“揭批查”運動中“審結”了包括中下層干部,工農群眾、文革時尚是娃娃的“四人幫”涉案人員的案子。分別給予了撤銷職務、降職下放、開除或取消黨籍、開除公職、拘留、勞教、逮捕判刑等等不同程度的處罰 。因為確定“四人幫體系”是以文革中曾參加或支持過哪一派群眾組織為標準,其煌煌戰果也就碩大無比,“涉案”被審人員以數千萬計,有些省份恐怕超過成年人口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即以河南而論。
一九六六年八月至一九六七年的二月初。不到半年的河南文革高潮時期,針對河南省委主要負責人批與保問題,全省形成了兩大派群眾組織;以“十大總部”、“河南造總”為一派,以“河南二七公社”、開封“八.二 四”為另一派。一九六七年二月,“十大總部”、“河南造總”一派在河南軍區的支持下逮捕了“二、七”“八.二四”的各地負責人,以“真正的造反派”獨霸河南政壇。同年七月,兩大派組織進京談判,周恩來總理代表中央表態:“二七公社”“開封八、二四”是革命左派組織“十大總部”、“河南造總”也是革命群眾組織,,要盡快實行大聯合,搞好河南的工作。一九六八年兩派組織 的代表人物都進了省革命委員會的常委班子,兩派組織 的各地分支機構代表也都分別參加了本地的領導班子,后來,支持兩派群眾組織的老干部,也都成為省、地(市)縣 的主要負責人。至此。因認識問題以“四大”形式爭斗了五個多月的兩派干部,群眾又團結一起,共同促進了河南的社會主義建設的迅猛發展,全省社會穩定,人心思進,工農業生產蒸蒸日上。
從當年的報紙、雜志、廣播上得知,全國各省市自治區 政治、經濟形勢,也都大致如此。
“揭批查”運動一開始,不知是何神靈保佑,就由素有“整人魔王”之稱,反右、大躍進、文革等運動中一貫搞極左給河南造成巨大創傷的省委副書記戴蘇理、趙文甫掌管了運動大權。他們首先把自己打扮成一貫正確的代表,接著以自己劃線,先把自己在文革初鼎力支持的率先奪省委大權,制造多起大型武斗,劣跡斑斑的“十大總部”“河造總”一派組織 的頭頭、支持這一派組織的干部。破格提拔到各級領導崗位,掌控全省清查大權,其一派 組織的各級成員,縱有天大的問題也不在清查之列,反而統統作為清查的動力。
“清查”大權毫無原則地掌握在“十大總部”一派手中后。他們窺測方向,一反常態,把自己打扮成文革受害者和抵制文革的英雄,把文革初與自己認識不同,且屢遭自己加害的“二、七”“八、二四”一派組織以“造反派”即“四人幫”分子的罪名,推向政治斷頭臺。
陸續復出的陳云、鄧小平等中央大佬們,由于對文革的刻骨仇恨,萬丈怒火,使他們失去中央最高 領導人應有的理智。他們無視文革初期全國上下都以爭當造反派為榮,以走資派和保守派為恥的歷史背景 ,把文化革命當成毛澤東的罪惡,又把積極參加文化革命被認定造反派的億萬群眾當成不共戴天的幫兇。他們一面以公正的面目公開宣稱,文革中的兩派群眾組織都是錯誤的,一面在政權體制內反復喧囂,對造反派怎么整都不過份,徹底把他們打下去,永遠不許他們再爬上來,造反派就是“四人幫”在各地的社會基礎,殘余勢力……
“老革命家”們有失身份的姿態,毫無黨的原則和方針、政策可言的“指示”無疑是在宣布:掌管清查者,都是手握上方寶劍,可以便宜行事,先斬后奏的欽差大臣,被清查的“造反派”們,是十惡不赦的洪水猛獸,他們整體大限一到,可以隨意宰割。這就極大助長了掌管清查運動大權的一派組織的兇焰。狹隘的派性仇恨寸權必奪,寸利必得的私心,使他們既沖破了人類道德的底線,又肆無忌憚踐踏了世間的一切法律,制造了觸目驚心的滔天冤案,留下了后人難以收拾的殘局。
河南“清查”運動的第一步是“審干”,其實是由一派大奪權 ;凡是參加過或支持過甚至被認為傾向和同情“二.七”、“八.二四”一派群眾組織的干部,上至省地縣社各級領導成員,下至農村生產隊長,工廠班組長,不論是紅軍時代,抗日時期,解放戰爭時期參加工作和解放后參加工作的一律免職,空缺統由“十大總部”一派的成員充任,人員短缺就把七大妗子八大姨提上來。許多年來河南的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管理機構,無處不是一邦天下,一派衙門。
河南“清查”的整黨,如同蔣介石的清黨;凡是“二.七”、“八.二四”一派的黨員干部,不管問題大小全部受到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的處分,許多人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凡“二.七”、“八.二四”成員在文革中入黨的,不問有無違紀行為,一律取消黨籍,此項成果,據當時的省委副書記趙地公示,計取消黨籍的黨員十萬零七千人 。開除黨籍、取消黨員資格,不開支部會,不讓本人陳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黨員交黨費時拒絕接收,才知已被清洗,可謂是格殺勿論!河南“清查”運動的高潮,是查與“四人幫”有聯系 的人和事。在各種名目,大大小小的學習班中,關滿了大批已被罷官或開除黨籍升級為“幫派骨干”的各級干部和工人、農民、教師,強迫他們承認“在文革中的工作和生活行為是配合四人幫篡黨奪權”,人人過關,個個檢討。就這樣檢討著陸續有人被捕著,有人被開除著,抓完,開除完,“學習班”才告結束。
全省被捕的“四人幫”骨干們被搶在1979年底刑法、刑事訴訟法生效前夕,全部以刑事罪名突擊判處輕重不同的徒刑。判決不開庭,不出示人證物證,不讓本人陳述,更不許找人辯護,,不許上訴,上訴加刑。后來河南高法官員承認,這些案子全部是黨委定調子,法院辦手續。
全省到底抓多少“四人幫 分子”?當時的省委總結成績時公布為2400多人,從全省個個監獄和勞改單位一時人滿為患情形看,至少判刑萬人以上,還不包括拘押數年不了了之人員。
這一“揭批查”運動受到審查和清洗的龐大人群,頭上的帽子也戲劇性地經歷了與時俱進、逐步統一的沿革。
“清查”初期,由統稱“造反派” 根據職務和身份細化為“四人幫在x地的代理人”,“四人幫骨干分子”“幫派分子”、“殘渣余孽”;被判刑者,有的監獄叫“運動案”,有的則叫“文革案”。一九八○年后,大概是基于鄧小平“把四人幫與林彪集團捆在一起批”的指示精神,這些人又被獄方改稱為“兩案犯”。
社會上大量被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開除或取消黨籍、開除或解雇公職的人員,因處罰相對較輕,各級官方不好意思與林彪案掛鉤,則稱“四人幫社會基礎”或“造反起家人員”。
還是中央高明。二○○一年七月十九日,顯然由中央授意,中紀委出了一個下發至省市級、至今還未公開的旨在應對揭批查受審人員上訪活動的12號通知,“通知”把“揭批查”運動中受審人員統稱為“兩案人員”。從此,各級官員也就統一稱這類上訪人員為“兩案人員”了。因為這個稱呼說起來順口,又是高層冠名,這類人員也欣然自稱“兩案人員”了。
“兩案人員”——億萬與任何反黨集團毫不沾邊的中共黨員、革命干部、優秀的工人、農民、知識分子,跟隨毛澤東繼續革命、反修防修、保障3000萬先烈們打下的紅色江山永不變質的人群!
“兩案人員”—一個與地富反壞分子殊死搏斗,卻又代替這些渣子,成為當今執政黨的專政對象的人群!
“兩案人員”—一個曾為共和國的繁榮富強無私地流血、流汗,卻無權享受一粥一飯,數十年窮困潦倒的弱勢群體!
“兩案人員”—中國境內訴苦說理無人聽,喊冤無人理,叫天不應,叫地不靈,權力不受國法保護,被無理剝奪公民資格三十多年的特殊人群!
是悲? 是喜?該哭?該笑?
二、“兩案人員”的現狀
大自然的規律,已使當年風華正茂、年富力強 、奮戰在各條戰線上的“兩案人員”們成為鬢發如霜的老齡人群,數十年的憂怨委屈,貧病交加,至少有一半含冤作古。比如蘭考被判刑的“兩案”有57人,現在只有12人在世,死去四分之三還多。但是這原是指的自上而下的一派干部、群眾,河南尚存者仍不下數萬乃至數十萬之眾。
由于 發生在三十多年前的這場政治陷害名義上是由自己曾經赤膽忠心效命的黨一手造成,又由于各人原來受害程度不同,幾十年的處境變遷,反文革宣傳的單方洗腦,以及方方面面的復雜因素,“兩案人員”的隊伍逐步呈現出“大難臨頭各自飛”的狀態。
受到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和開除或取消黨籍處分,但尚未開除公職的干部、工人、教師等公職人員,面對官場“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現實,既無可奈何 ,也無意訴說委屈,看到毛澤東發展的共產黨員 鄧小平的共產黨不承認,當今的共產黨被遭蹋得不如舊社會青紅幫,這個黨員不當倒是體面之事,也無人為自己的黨籍問題到處告狀。好在還有一碗飯吃,知足長樂罷。只是有時看到參加工作沒自己早,能力沒自己強,對國家貢獻沒自己大的人,只因罵文革、整“兩案”有功,官比自己大幾級,薪水比自己高幾倍,還能撈到賄賂和各種公款消費的外快,生存質量與自己有霄壤之別,也來點氣兒,但一看時代潮流如此,胳膊擰不過大腿,只好煞氣。至于農民身份的“兩案人員”,多數迷茫之極,失望之極,呆在自己那二畝“責任田”里永不出頭。
堅持從惡夢中清理思路,在高壓下安定驚魂,起而依法維權的“兩案人員”,只是部分受到開除公職、枉法判刑人員,而 這部分人員自發組合,形成群體上訪則只是近五六年的事情。就河南“兩案人員”的群體維權而言,令人憂心如焚,如果讓冷眼旁觀者看,這是一群羊質虎皮、鳳毛雞膽的廢物。
2006年5月,全省三級法院大接訪時,有200多名被枉法判刑的“兩案人員”到高級法院申訴,出頭接待的高院主要領導人看到判決文書,聽了簡單陳述,無不對當年的枉法行為義憤填膺,皆被告知“三個月內依法重申,給予公正答復”。個別人被告知“一月之內解決問題”。但是三個月后不見動靜,大家前往高院詢問,所有領導人都躲而不見了,并在不久,由高法下達文件,規定“兩案人員”的案子以不受理、不復查報“結案”。
很顯然,此種突變不是高法負責人良知泯滅,也不是河南省委從中作梗,因為省委當時是支持三級大接訪的,這有全省所有主流媒體對大接訪高度評價,大力報道為證。此時應追根溯源 ,必是中央不讓主持這個公道,找中央說理。但是,代表人物們率軍后退了,從此全省“兩案人員”的上訪主訴方向由政治訴求改作了經濟訴求。
現在,我們看到的“兩案人員”的申訴報告的主調無不是讓執政當局體上天好生之德,解除他們“老無所養,住無所居,病無所醫”的困境,哀鳴之聲上震九天,萎靡之氣下沉九地,可憐之極,可悲之至!更為甚者,近來,河南當局剛剛啟齒,答應給“兩案人員”中的“涉法”者給予有限的生活救助,并未實際操作。不少地市卻提出附加條件,若愿得到生活救助金,必須出具“永不上訪保證書”。對于這種公然剝奪和買斷公民的政治權力的犯法行為,我們的一些可愛 的英雄們卻俯首照辦了,而且又說服不少人照辦了!為了遮羞,竟無恥而又無知地說 :“我們學老鄧,他寫了幾回永不翻案的保證書,不照樣翻個底朝天?我們拿到錢照樣上訪,難道不興我們說了不算?這叫策略。”
看來,為求生而上訪已是河南“兩案人員”難以改變的訴求方向。其實,準確地說,這不叫依法維權,只能叫結伙乞討,把自己變成丐幫!
真是邪了,市場經濟的誘惑,黑貓白貓的洗腦,竟有如此威力!
三、求生,還是取義?
我也是以“刑事罪”判刑5年的“兩案人員”。在河南省第三監獄服刑期滿后,該獄政委趙福壽(后查此人為“十大總部”的壞頭頭)以我拒不認罪,宣布無限期強制留廠,五年坐成了無期。中隊管教人員同情地說:就說個有罪該咋地?出了監獄大門你可以喊“我無罪”不就行了。我說:,我已經被剝奪得一無所有了,就剩下一點人格。如果違心認罪,自己往頭上扣屎盆子,連僅有的人格也喪失凈盡,我就是真有罪了,這樣就悔對等我五年的老婆孩子了。我終無認罪,趙氏無奈于5個月后放了我。一九八五年底,蘭考縣委紀檢副書記到我家,讓我看了河南省委(1983)100號文件,對我說:上班吧,經縣委研究按省委文件給你一人按最高規格(抗日前參加工作)發生活費。同時,我可以作證,你沒被開除公職,仍是國家干部。我對他說,謝謝現在的縣委,但是我不能接受這種安排,因為100號文件大標題上的“罪該判刑”四個字就把我排除在外了。我寧可坐牢尚不認罪,豈能因這污辱性的施舍而讓我默認枉法判決!我拒絕了這次求生的機會,當時我尚未找到營生,三個上學的兒子和我,一家五口僅靠妻子的三十四元五角工資過活。
現在還有朋友埋怨我,不該爭這口氣,如果 接受了,至少當個中學教師,現在也能拿到2000多元退休金,咋會30多年一分 沒有呢 ?
二○○八年十二月,河南省委針對“兩案人員”的多次上訪,讓各地市對這一群體中的“涉案”人員安排生活,開封市委為此下達了一個“聯席會議文件”。文中,效法原省委(1983)100號文件的安排對象“罪該判刑”把發放500元生活費的人員稱為“觸犯刑律人員”。作為“兩案人員”選舉的代表,我從開封拿回這個文件,在家召集“涉法”人員商討。幾個年近八十且常年有病,兒女也都貧困的“兩案”老人,看了文件后,張開大嘴,哭著向我表白:老領導,我們真沒一點辦法了呀……哭聲里充滿屈辱和無奈。我雖又一次斷然拒絕了陷害性加侮辱性的施舍,卻沒忍心批評這幾位冤深似海的朋友,并幫他們辦理了領取500元的手續。
我的處境,時常讓我默誦孟子的浩然之語,“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 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我還時常激情地朗誦葉挺囚歌:“為人進出的門,緊鎖著,為狗爬出洞,敞開著。有一個聲音在高叫:爬出來吧,給爾自由。我渴望自由,但人的身軀怎能從狗洞里爬出?……
近來靜處時,我又時常念叨電視劇中的兩位先烈。一個是《沂蒙》中的李繼長。他是抗日時期山東某縣的我黨縣委書記,被捕后,我方通過私下通融,漢奸只要他說一句“不再抗日”,就放了他。但他面對日寇鐵蹄下的破碎山河,苦難同胞,怎能“不再抗日”?寧死不說。他父親到獄中求他采取權宜之計,就口頭上只管說個“不再抗日”,老人哭著說:“不就是一句話嗎?”他到底沒說,終被殺害。另一位是《解放大西南》中的 楊漢秀。她是我黨資深 的地下工作者,被捕后關在重慶白公館監獄。一九四九年十二月重慶臨解放時,蔣介石親自布置楊漢秀的叔父,四川軍界元老,國民黨上將兼重慶市長楊森 ,勸降楊漢秀。楊森降格處理,替楊漢秀寫了個脫離共產黨的聲明,告訴楊漢秀:你只是聲明不干共產黨了,又不出賣別人,也不指責共產黨,不影響日后的名聲 。你只要在上面簽個名,機票已經買好,馬上可以飛赴香港享受榮華富貴,如果 不簽,立即處死。楊漢秀毫不猶豫地回了她叔一句話:“我愿為共產主義奮斗終身”,拒絕簽名,便立即被特務掐死,尸體扔在歌樂山的樹叢中。事后,蔣介石指著楊漢秀死后照片,動容地對毛人鳳說:“他們信仰堅定,這就是共產黨最可怕之處,也是他們能得天下之處!
誠然,共產黨人應當是革命的理想主義者,又應當是現實主義者,不能只有理想而無視現實。但是,如果以此肯定和仍然堅持把“兩案人員”的維權方向放在解決生活問題上,則是驢頭硬安到馬嘴上 ,我認為 ,幸存的“兩案人員”們以爭得有限 的生活救助為主訴話題,是一種實用主義的不義而且不智 之舉。此種看法近些年來我曾告訴過不少人,因此便得罪了不少人,招來不少非議和謠言。
我說此舉不義,大要有三:
將響應毛主席、黨中央號召,積極參加文化大革命這一無產階級專政下的繼續革命,防止黨變修、國變色的億萬新老干部,共產黨員、工農群眾,作為犯罪分子、違紀人員壓于社會底層,永不翻身,實屬從 組織和人事上徹底否定和抹黑文革。因此作為當事人的“兩案人員”,為己申冤即是為文革正名,為毛主席滌垢。然而卻置此而不顧,或只輕描淡寫 一番,而只以眼前生計為務,不敢為己謀,也不愿為國謀。此不義一也 ;
人死后,便不再吃飯,穿衣,所謂生活出路只對活人而言。30多年來,“兩案人員”中已有多半含冤而逝,而幸存者不思力爭依法重審,依紀復查之權,讓生者平反,死者昭雪,而只以活人生計為務,不以九泉同志為念 ,此不義者二也;
30多年前的徹底否定文革,無情鎮壓被稱為“造反派”的億萬干部和群眾的行為,已為30年后的社會現實反證出其荒唐謬誤,全國上下的有識之士,皆為正確對待文革奔忙。而作為文革的先鋒和清算文革的受害人,卻不思以己經歷現身說法,游離于正義大潮之外,作茍且偷生之舉,此不義者三也。
言其不智,亦有三說:
如今帶血的“GPT”并無多少能形成國家收入,有限 的國家財政,除去軍政開支,教育衛生經費,所余不多,指望把自己的救助納入國家預算無疑望梅止渴;省以下的各級公有企業,連賣帶送,基本蕩然無存,地方財政早已捉襟見肘,欲讓他們擠出“兩案”這一龐大人群的救助經費,更不現實,此不智之一也;
要求對冤假錯案依法重審,依紀復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由傳統可鑒;冤案既解,生計自然有著。卻棄此大道不走,去鉆乞討荒徑,變有理而為混說,舍根本而求枝節,壞地方穩定,惹官員發急,整死你沒有商量。此不智二也;
幸存“兩案人員”大部年逾古稀,日薄西山,卻以有限時光奔走于乞討之路,深陷于小利之中,大事、要事依靠何人,待到何時?有為之年而不為,終會致千古遺憾。此不智三也。
鄙人以上所提“兩案人員”求生還是取義之問不知合否時宜,所列要飯之舉有三不義,三不智 之嫌,不知以為然否?愿聞高人指教。
四、路在何方?
還從河南說起。
自2006年9月以后,因政治訴求受挫,改向為經濟訴求以來,河南 的“兩案人員”維權的結果,僅有少數未被按100號文件安置的“涉法”訪民得到每月500元的“生活補助費”,個別地區的范圍略大一些。
2011年3月1日,河南高法郝東亞副院長,王波庭長,在鄭州市中級法院向鄭州市及河南省的“兩案”訪民代表明確表示:對于“兩案人員的經濟訴求,按照省委第387次常委會會議精神,納入社會低保;政治訴求,依據中紀委2001年12號通知,仍取不受理、不復查、不解決的“結案方式”。這個表態,實際上對經濟訴求的后果,依法維權的正確方向,點的露皮露骨。
我們的英雄和領袖們,乘一時之忿,欲立即動員全省“兩案”訪民進京說理,后在另一些“兩案人員”的說服下,改作國家“兩會”閉幕后進京。“兩會”結束后,這些人棄根本權益,貪眼前小錢的故態復萌,政治訴求不再提起,僅僅不時地奔走于高法門前,就經濟訴求乞哀說情,討價還價。
大概省府和高院看懂了這些人的心態和本事,采取了“陪你玩玩”的辦法;你追的松,我不理你;你追的緊,便搪塞你。捱至八月二十三日才等來河南高院王波庭長同他們對話。此時,又半年時光在盲目等待中消失。
王波向他們傳達了省委主要負責人關于“兩案人員”經濟訴求的指示精神。一是對其中 的“涉法”人員,從七月一日起,按照本地退休工人的平均養老金標準發放生活救助金;二是開除公職人員的生活問題改由法院過問為信訪部門處理。
又是兩個月過去了。“非涉法”人員的生活問題,信訪部門并未接手,“涉法”人員的支票尚未兌現之時,不少縣市卻又對這個“救助”平添了一個附加條件—接受“救助”者,必須出具“永不上訪保證書”。如果此舉系省里主意,則全省各地權力機關必會積極照辦。這樣,“兩案人員”中僅會有少數人格盡失者出具,絕大多數則寧可困死堅決不寫。對峙下去,“生活救助”的承諾自會“順理成章 ”地泡湯,泡湯 的責任還歸咎于“兩案人員”的不配合,
平心而論,在沒有依法重審、依紀復查,恢復公道之前,“兩案人員”以“勞釋分子”、“開除人員”之身,去討要正常退休工人 的養老費,省、市、縣三級官員推諉扯皮,也在情理之中。一方面是財政出不起,更主要是不愿出。因為現在的地方官員多是年輕人,他們并不明白歷史淵源,甚至隨著妖魔文革還在貶斥“兩案”人群。他們認為這群人身份卑下,開除的開除,勞改的勞改,就因為上訪壓力,去搞救助,這錢花的不明不白。他們還擔心花錢買麻煩,社會上需要救助的人多的是,清清白白者僅能享受三二百元甚而幾十元的低保,而 這些一身腌臜的人每月500還不知足,卻要享受上千,這會讓一些人認為上訪也能掙大錢,搞無理上訪,結果花了維穩費,卻招來不穩定,不穩定則影響政績,妨礙升遷,賠本買賣誰干?
可以斷定,“兩案人員”的單純經濟訴求將會無果而終。硬要堅持不改 ,因無法律支撐,還會招致一些人重罹災難。
那么究竟路在何方?
找到了問題產生的根源,也就找到了解決問題的辦法,鄙人根據以上分析認為,幸存的“兩案人員”落到年輕出大力,年老受大罪的困境,蓋因30多年前的“清查運動”中,當時的中央主要領導人, 因痛恨文革而感情用事,轉嫁災禍,造成對運動引導失策,駕馭失控,導致各地各級政權內的不良分子派性發作,違法亂紀 嚴重,錯誤地剝奪了這一層人的政治權,工作權,隨之也剝奪了生存權。此后至今30多年,歷屆中央領導人又拋棄黨的堅持真理修正錯誤傳統,不愿糾錯,不敢糾錯,將錯就錯,進而以權廢法蔑紀,公然剝奪這一層人的公民權力,不許地方黨委和政府對這一層人 的合法訴求正當作為,依法行政,才落下這一亂局。如大家能棄小利 ,明大義,就根本,高張黨章、憲法之旗,全力吁請中央最高層誠實面對歷史,公平看待世人,廢止違背事實、踐踏憲法的中紀委2001年12號通知,督促各級地方相關權力機關對“兩案人員”的合法訴求,依法重審,依紀復查,而 地方各級政權體制內多有公正有識之士,則這筆拖了幾十年的歷史欠賬有可能妥善了結。即使難以如愿,也從一個重要方面驗證了中央領導人的品質和膽識,并盡了我們應盡的歷史責任
寒冬 寫于201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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