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張鳴教授解釋北海的“海軍哥”事件
梁 新
今天8點25分,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張鳴先生在自己的網易微博上發了這么一個帖子:“人類的文明,是逐步演進的,到了21世紀的今天,中國居然還能出現對被撞傷兒童見死不救的現象,是因為我們的制度,具有反文明的跡象,到今天還不肯承認人權,個人自由、博愛這樣的普世價值,我們在堅持所謂中國特色的時候,離人類文明漸行漸遠。”
張先生的帖子讓我首先聯想起前不久李雙江的兒子打人,有人卻怪到“唱紅歌”頭上這件事,對此,筆者曾經在網絡上發表《某些國人唱流行歌曲引起倫敦騷亂》進行反駁,因為這太牽強附會了,李雙江的兒子打人跟“唱紅歌”有什么必然的內在聯系呢?
無獨有偶,對于佛山發生的“小悅悅事件”, 張先生又給“診斷”了,病因就是因為“我們的制度,具有反文明的跡象”,是因為中國不承認“普世價值”,所以在中國就會發生對被撞傷兒童見死不救的現象。雖然張先生沒有明說,但從他的帖子里我們可以悟出這樣的意思: “小悅悅事件”同我們的社會制度和不承認所謂“普世價值”有必然的內在聯系,只要社會制度不改變,不承認所謂“普世價值”,在中國就不可能出現見義勇為等情況,就會“離人類文明漸行漸遠”。但愿張先生能夠嚴正聲明這是筆者的誤讀。
是張先生所說的這樣嗎?
我們知道,一個結論的得出,要么是根據某種正確的理論演繹而來,要么根據事實歸納而來,完全歸納推理得出的結論在特定的時間和空間內可信性最大,而不完全歸納推理的可信度與其所歸納的事實的多少成正比,歸納的事實越多越可信,越少越不可信,如果剛好有完全相反的例子,那么這種結論就值得嚴重懷疑。請看下面的事件。
前不久發生的公共汽車司機殷紅彬的事跡咱們先不提了,就在“小悅悅事件”發生之前,在廣西北海市發生了一起“海軍哥”救人的事情,更感人的是,這是一個連環舍己救人的事件。10月6日那天,在北海市外沙的海邊碼頭上,一輛裝海鮮的汽車突然失控,為了不撞著旁邊的人群,司機劉先生寧可把危險留給自己,結果失控的汽車一頭沖進了大海。此時,一位與司機素不相識的打工仔吳均華二話不說,率先跳進海里救人,剛好那天有6級大風,風浪比較大,兩人的處境非常危險,此時,另外一名身穿條紋服裝的男子馬上跳入海中,救起兩人后悄然離去,當地的網站稱之為“海軍哥”,貼上照片,發動網友尋找此人。在大家的幫助下,終于找到了救人者,名叫龐子旺,他并不是真正的海軍,而是一位在北海經商多年的外地人。在接受記者采訪的時候,他告訴記者一件事,當年他幾歲的時候,曾經溺水被人救起,后來在他讀高中的時候,他救起一名落水的女子,無巧不成書的是,被救者竟然是當年救他的恩人的兒媳婦。此事件在北海引起了轟動,感動了很多人,但是“海軍哥”在記者面前非常低調,他不認為自己是什么“見義勇為”、“舍己救人”,他認為任何一個善良的人遇到這種事情都會挺身而出。對這件事的報道在中央電視臺10月18日的“新聞30分”節目中播出。
我想向張先生請教,對此事您如何用您的高論解釋?
在某些左派的心目中,廣東省是對所謂“南方系”認同度比較高的地方,而“南方系”應該絕對是張先生的志同道合者,如果說“南方系”不承認“普世價值”,我相信他們會跟你打架,應該說在廣東,起碼張先生所批評的那種情況比其他地方少吧,何況事情還發生在佛山,佛還講究一個“慈悲為懷”呢,這一觀念,我相信絕對“普世”。結果在廣東的佛山發生了這樣的事情,而在廣西的北海卻發生了完全相反的事情。這件事應該怎么解釋呢?
也許張大教授會說,那是因為在廣西北海等出現過見義勇為現象地方,已經“普世”了,而在廣東佛山,還沒有“普世”,于是才會出現這兩種不同的情況。于是,張大教授微博中的高論仍然是顛撲不破的真理。
張大教授是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屬于專家,水平肯定高,聽說好像還是全國人大代表,那水平就更加不是我們這些凡夫俗子所能夠企及的,無知的我等遇到這個難題只好請教于張大教授,但愿張大教授的教授的答案不要被我等無知之輩所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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