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安邦咨詢研究總部高級分析師 賀軍 在計劃經濟和福利制度之下,中國過去對公務員實行的是較低工資制度。資料顯示,在2000年,中國黨政機關和社會團體人均工資在15個大行業之中的排名為第8,在社會工資水平中屬于中等;在此后兩次加薪之后,這一排名提高到了第5或第6名。 有意思的是,中國公務員的工資都是政府自己給自己漲。國家公務員的歷次加薪都是由國務院來做出決定。從1985年以來,中國已9次調升公務員工資。 第一次調整:1985年6月,由以級別定工資的職務等級工資制轉到以職務工資為主要內容的結構工資制。結構工資分為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和獎勵工資四個部分。改革后的高低工資差別為10.2倍(不包括工齡工資和獎勵工資)。 第二次調整:1989年,為調動公務員的積極性,國務院決定給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普調一級工資,并在此基礎上重點解決專業技術人員工資中的一些突出矛盾。這次改革后的高低工資差別仍為10.2倍(不包括工齡工資)。 第三次調整:1993年10月1日,《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正式實施,國家干部變為公務員,按不同職能,將機關工作人員工資分為四個部分: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其中,以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為主體。這次改革后的高低工資差別為6.1倍(不包括工齡工資)。這次工資制度改革同時確定機關與企業、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工資制度。機關工作人員的平均工資水平與企業相當人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大體持平。 第四次調整:1997年7月1日,經國務院批準,機關行政人員基礎工資標準由原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10元。機關新錄用人員的試用工資相應提高:大學本科生由每月70元提高到225元;碩士生由每月97元提高到260元;博士生由每月105元提高到290元。此次加薪充分體現了對知識分子的重視。調整后的高低工資差別仍為6.1倍(不包括工齡工資)。 第五次調整:1999年7月,公務員再次加薪,將基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80元,級別工資標準由十五級至一級每月55元至470元提高到85元至720元。通過這次調整,機關干部的高低工資差別為5.6倍(不包括工齡工資)。 第六次調整:2001年1月1日,基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30元,級別工資標準由十五級至一級每人每月85元至720元,提高到115元至1166元。調整后的國家公務員高低工資差別為5.7倍(不包括工齡工資)。 第七次調整:2001年10月1日,為進一步擴大內需,國務院決定再次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標準,人均月工資增加80元,增幅為15%。主要體現在“職務工資”上,由原來的50元至480元提高到100元至850元。調整后的高低工資差別為6.4倍(不包括工齡工資)。 第八次調整:2003年7月,將職務工資由原來的100元至850元提高到130元至1150元。調整后的國家公務員高低工資差別為6.6倍(不包括工齡工資)。 第九次調整:2006年實行了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再度調高公務員工資。 按照國家統計局的數據,2008年中國公務員平均工資是33869元/年,月工資2830.75元。不過,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應該只是名義工資部分,并不包括津補貼福利獎勵等部分。而后者在公務員實際收入中所占比例相當大,大約接近或超過名義工資部分。因此公務員平均實際收入水平大約在5000元/月上下。與此同時,中國不少企業人員的平均實際收入水平每月只有1000多元,難以越過2000元。在部分財政狀況較好的城市(如北京),公務員工資實際的是“3581”制度,即科、處、局、部級公務員月薪分別為3000元、5000元、8000元以及1萬,這樣,一個處級公務員的工資就高出最低工資(以500元計)9倍。 (注:安邦咨詢公司是中國內地一家獨立智庫機構,專注于財經與公共政策研究。本文只代表該機構觀點。)
new TextParser('/posts/06/AE/7C/D9/content_html.txt', 'content_tre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