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被精神病”成為整治“刁民”的利器
曾飛
2011年07月11日人民日報,《民生三問:如何防止“被精神病”?》指出:“編輯:據稱,我國精神病患人數在1億人以上。那豈不是十個中國人就有一個患有精神疾病?真有這么多嗎?記者:這是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精神衛生中心2009年初公布的數據。其表述為各類精神疾病患者在1億人以上,重性精神病患人數已超過1600萬。……防止精神病變成別有用心的‘囚人工具’,要先界定‘公共安全’。‘公共安全’的邊界劃分,理應在《精神衛生法(草案)》中得以明確,盡可能地摒除可能被利用的制度漏洞。否則,本來維護公民權益不受傷害的合理設計,很可能會被以‘公共安全’的名義所輕易突破。”
警惕“被精神病”成為整治“刁民”的利器并非危言聳聽。這已經有非常典型的案例。
2010年12月04日羊城晚報《女教師稱“被精神病”兩年多 狀告高校母親》:2008年1月9日,廣東商學院的韓越華老師,在廣商自己家中被數名男子強拖下樓,押進中巴,然后被送進了廣州市精神病院。廣州市精神病院診斷韓越華患偏執型精神分裂癥,在相關方付款后,對其“治療和用藥”348天。之后,韓越華又被帶回老家河北省。2010年7月,韓越華借錢逃回廣州。11月1日,韓越華向法院起訴廣東商學院和廣州市精神病院,要求判定上述兩單位侵害她人身自由、賠償10萬元精神撫慰金同時賠禮道歉。昨天,廣州市荔灣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身著睡衣被捆入精神病院。據韓越華回憶,2008年1月9日中午1時,從廣商本科畢業并留校從事行政工作已近18年的她正在位于廣商的自己六樓家里讀書,社區民警周某某前來大力敲門,韓老師的前夫石林將門開了一條小縫,不料門“嘩”的一聲被撞開,后面的人將石林控制在墻角,隨后三個便衣男子揪住韓越華的長發,扭住其雙手并用繩子捆起來,然后將身著睡衣的她拖到門外。石林回憶說,當時韓越華拼命喊著石林救她,但是自己也被人控制住了,一點辦法也沒有。隨后,三個男子將韓越華從六樓拖到一樓,出門后又拖了20多米,將她塞進了一輛沒有任何標志的中巴。韓越華說中巴上沒有醫護人員,倒有一個胖男子在車上猛擊她的后腦勺。為何突然遭此橫禍?韓越華稱,這和她與石林曾經給廣東商學院做了校徽設計方案、寫了一篇《校徽辭》有關。石林告訴羊城晚報記者:“2004年我寫了校徽設計方案和《校徽辭》一文,以韓越華的名義交給了院長吳××、黨委書記楊×(二人均已不在職,記者注)等。文章作者是韓越華,楊×和吳××也署了名。”石林說當時吳××、楊×認為文章寫得很好,準備留待日后參考,但韓越華和石林由于文章署名產生的文章權益問題與他們發生了矛盾,遭到了打擊報復。……廣州市精神病院否認他們派車送過韓越華進院,醫院記錄顯示,當時警察和韓越華母親一起要求,所以他們才收治韓越華的。廣州市精神病院表示,賈老太和韓越華的妹妹在醫院簽訂治療同意書后,院方即開始對其進行治療。同年3月7日,廣州市精神病院5位正副主任醫師診斷韓越華為偏執型精神分裂,既不傷害自己也不傷害別人,對社會沒有任何危害……對于廣東商學院“置身事外”的表示,韓越華的代理律師稱:“如果沒有廣東商學院當時領導的默認,社會上的中巴車輛怎么可以進入校園?精神病院的人又怎么能在學校保安和社區警察的眼皮底下帶走韓老師?” 。更可怕的是法官的公開偏袒:荔灣區法院在判決中直接采信廣州市精神病醫院出具的診斷意見,判定韓越華確實患有精神病。須知廣州市精神病醫院是被告之一,被告自己給自己出證明,證明自己無罪;法院居然不經過第三方診斷,而是直接采信被告的證明就做出判定,這是只有在中國法院才會有的曠世奇聞。
既然連囚人的廣州市精神病院都認為韓越華“對社會沒有任何危害”,但韓越華還是被警方、院方和她的母親密切配合,強行抓進精神病院囚禁。根本就無須以“公共安全”的名義,只要有權有勢者愿意就可以輕易突破法制,照樣“被精神病”。足見在當今的社會里,弱勢群體已經陷于高危狀態,連起碼的人身權利都難以保障。這種現象值得整個社會高度關注!何況宣稱“我國精神病患人數在1億人以上”的故意夸張本身就是不祥的預兆,其背后隱藏著某些既得利益者的禍心——“十個中國人就有一個患有精神疾病”,當然隨便抓一個都能輕輕松松地算進“患有精神疾病”的范圍里,都在情理之中。人們不要忘記,當年強奸鄧玉嬌未遂的官員全都無罪,而被強奸未遂者鄧玉嬌卻被檢察院告上法庭,最后迫于民憤不敢強判大罪,但還是利用“被精神病”的手段來整治不肯配合強奸的“刁女”鄧玉嬌,讓她隨時面臨被囚困的危險。
強勢者對弱勢者的“被精神病”威脅,被囚者難以依靠自身的力量進行有效反抗。據2011年05月06日《廣商女教師“被精神病”案一審敗訴》:“記者楊輝報道:本報2010年12月4日曾報道廣東商學院教師韓越華“被精神病”兩年多,韓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廣東商學院和廣州市精神病院賠償相關損失。5月3日,經過5次開庭審理后,廣州市荔灣區法院一審判決韓越華敗訴。荔灣區法院在判決中根據韓越華母親賈會君的陳述和廣州市精神病醫院出具的診斷意見,認為韓越華患有精神病,廣東商學院和廣州市精神病醫院沒有侵權。”只要院方、韓越華母親和精神院方“團結”不退縮,被囚困者很難抗拒。告訴的結果反而是被囚困者“確實有精神病”,變成了鐵板釘釘子的“鐵案”。
類似的案件其實不止發生在韓越華身上。濟南一位“被精神病”者也有同樣經歷,當時他正在家休息,卻被精神病院工作人員強行送往醫院,于是,他將這家精神病院告上法院。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日前一審“以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為由,判決精神病院依法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這是全國首例生效的公民被當成精神病患者收治引發訴訟的判決。2010年3月9日,李元(化名)的妻子呂秀芳(化名)到濟南一精神病院稱其丈夫有精神病,并為丈夫辦理了住院手續,交納了3000元住院押金。第二天,精神病院4名工作人員乘出租車到李元家,由于李拒不前往,并極力反抗,精神病院工作人員將其從家中強行帶走。這是全國首例“被精神病”者勝訴。勝訴時由于想囚困他的僅是他的妻子,并非強勢勢力,因而能幸免。
2011年04月30日重慶晚報《上訪者被關精神病院4年出逃 在電視臺內遭抓走》:今年4月19日,被監護治療4年多的徐武成功上演了一幕真實版的“飛越瘋人院”,用被單將病房窗戶的柵欄擰彎逃出,到廣州精神病院做檢查,試圖證明自己沒有精神病。但他的自由僅持續了8天。27日下午1時30分左右,他在南方電視臺接受采訪后,正準備在大院內搭乘出租車離開時,突然被七八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強行擄走。當天下午1時30分左右,徐武接受了《拍案驚奇》欄目的采訪,在大院內搭乘出租車準備前往另一家媒體時,突然,有七八名不明身份的人打開他們的車門,一左一右鉆進車,將徐武夾在中間,并讓司機開車走。……據廣州警方內部人士證實,確實是武漢警方便衣帶走了徐武,理由是涉嫌危害社會安全與穩定。至于帶到了什么地方,帶走之后怎樣處理,廣州警方已經沒有權力干涉了。……據新快報、信息時報信息:2008年11月,武漢市精神病醫院司法鑒定辦公室出具了一份鑒定書:“徐武以工資被克扣、福利未發放到位為由,4年來不間斷告狀起訴,把武鋼、市公安局、市勞動局及武漢市人民政府全部告上法庭。2006年12月29日,經武漢市精神病醫院司法精神醫學鑒定,其結論為‘偏執精神病’。”但徐武和其父親均認為,徐武沒有精神病。徐武說:“當時父母沒同意做精神鑒定就簽了字,我一直不明白為什么。后來我才知道,我父母也是被人騙了。他們跟我父親說,只要說我是精神病,關我三五個月就放出來,還保留我的職務和工資,如果不承認是精神病,單位就要開除我。”徐父說:“他就是比較倔,我讓他不要去告領導,告不贏的,他非要去,結果別人就說他是精神病了吧。”2011-05-06,CCTV央視報道:武漢市政法委稱徐武事件不存在被精神病問題。《人民日報》對武漢市委政法委的說法提出質疑。即使有強勢媒體介入,“被精神病”依然我行我素,毫不退縮。可見事態之嚴重。——這已經切入正題了,利用“被精神病”來整治上訪者,可以合法地動用警力來執行抓捕,相當有效。
上訪者“被精神病”并非個案。2010年11月17日廣西新聞網《女子上訪被送精神病院 官員稱出院須遷戶口》報道:周某在精神病醫院里拿著一本法律書,說自己在醫院里學習法律,要維護自己的權益。“我將走法律途徑,爭回對姨媽的監護權。”11月16日,來桂林接姨媽周某出院屢屢受挫后,湖南攸縣男子徐某無奈地對記者說。家住桂林市七星區的周某,因兒子的死亡賠償問題不停上訪,8月20日被3名男子開車送到桂林市社會福利醫院治療。25天后,她被鑒定患有精神病。徐某知道后到醫院要求接走周某,遭拒。七星區有關部門要求遷走周某的戶口,才能讓周某出院。
2011-01-04,羊城晚報,《湖北竹溪男子因舉報當地官員被關精神病院14年》:羊城晚報訊 記者洪啟旺、董柳報道:新年第一天,網友“郭寒韻”在天涯發帖稱,其父郭元榮14年前因舉報當地官員相關問題,被公安局關進十堰市茅箭精神病院,家屬屢次想將其接回家但未能成功,至今已被關14年。該網友表示,誰能救出其父,“姿色尚可,至今守身如玉”的她愿以身相許。該帖目前已有逾10萬網友點擊,并躋身“熱帖榜”。1月3日,十堰市茅箭醫院精神科證實該院確有此病人。當晚,記者從郭元榮的妹妹處了解到,帖子出來后,竹溪縣當地官員找家屬談判,同意放人,但對郭元榮出來后的待遇及補償問題未談攏。
而利用精神病院來整治“刁民”早有歷史的慘重教訓。特別是在龍永圖代表權勢者公開宣示“對待刁民要硬氣”之后,國人更不能麻木。
在前蘇聯,官僚資產階級就熱衷于利用“被精神病”對付反抗者。“蘇聯在這個事情上可以說是臭名昭著。不知克格勃是從什么時候開始把精神病學運用于政治斗爭的。我看索爾仁尼琴的《古拉格群島》,沒有發現這方面的材料。似乎斯大林時期不怎么愛用這種手段。有資料顯示,在勃列日涅夫時期特別是安德羅波夫擔任克格勃主席之后,蘇聯才開始有計劃、有規模地用精神病學方法迫害持不同政見者。安德羅波夫擔任克格勃主席后,像他的前任一樣對異己毫不留情,但他改變了策略,不像以前那樣經常地對持不同政見者實行法律懲罰,而是更多地把那些人關進精神病院。1967年,安德羅波夫和總檢察長魯堅科、內務部長曉洛科夫向中央提交了一份報告,指出精神病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報告列舉了一些‘聞所未聞的’向蘇維埃政權挑釁的例子:克雷先科夫希望在紅場用自制的炸彈炸死自己;某人鉆入列寧墓,差一點就要砸開列寧的石棺;杰久克,一個探尋“真理”已走火入魔的人,在克格勃大樓前的廣場自焚。報告令政治局委員大為震驚。在這之后,勞動改造營管理總局又增加了5所精神病院。1978年,蘇共中央責成以柯西金為首的一個委員會了解蘇聯社會的精神狀況。該委員會得出結論:近幾年精神病人的數量有所增加。結論是,除了80所普通精神病院外,還必須建造8所專門的精神病院。1983年蘇聯精神病學家搶先一步退出了世界精神病學會,從而避免了因為故意虐待病人而被動地被該學會開除。在70年代末,群眾出版社內部翻譯出版的《誰是瘋子》敘述了一個實例。《誰是瘋子》的作者是蘇聯遺傳學家若列斯·亞·麥德維杰夫。在這本書里,若列斯·亞·麥德維杰夫講述了自己被精神病學家診斷成精神病人的過程。若列斯·亞·麥德維杰夫著有《李森科的反遺傳學理論給蘇聯農業造成的危害》《李森科興衷史》、《科學家之間的國際合作與國界》等書。也許是這些書觸犯了一些人,1970年5月的一天,一小隊民警和兩名醫生一起來到若列斯·亞·麥德維杰夫家里,醫生說他有接受診斷的必要,于是將他帶到精神病院。以莫斯科謝爾布斯基犯罪心理學研究所的倫茨博士為首的精神病學家進行了診斷,他們發現的癥狀有:若列斯·亞·麥德維杰夫從事本專業科學之外的研究,表現出雙重人格;自身評價過高;近年來科研成果質量降低,而其它寫作則過分繁瑣,缺乏現實感,對社會環境適應不良,表現出‘固執的尋求真理的妄想’,‘思維周密但對現存情勢缺乏批判態度’,‘偏執狂性的改革妄想’,‘證明自己的觀點時講話很多而且講得很熱情,驅使對方相信’,‘具有專制者的派頭’,‘行為突出,積極……把一些人團結在自己周圍……叫喊要為民主和真理而斗爭’。結論:‘帶有偏執狂性改革妄想的、病程發展緩慢的精神分裂癥’,需要隔離治療,以體現政府對不幸者的關懷與愛護。幸好有若列斯·亞·麥德維杰夫的孿生弟弟,歷史學家羅伊·亞·麥德維杰夫積極奔走,一批蘇聯科學家紛紛對上述結論的置疑。因為他們‘有損于蘇聯精神病學的聲譽’的‘非愛國主義行為’,終于使若列斯·亞·麥德維杰夫獲得釋放。……1998年,俄羅斯聯邦總檢察長斯庫拉托夫、俄羅斯聯邦最高法院院長列別捷夫在《俄羅斯聯邦刑法典釋義》一書中承認:“過去曾發生過將精神健全,但表現出異己思想的人,即所謂持不同政見者關入精神病院的事情,這曾引起國際上民主輿論界的譴責。現在這種情況已經終止了,而刑法典第128條規定了將他人非法關入精神病院的刑事責任。”其實,在俄羅斯,克格勃并不是“政治精神病學”的始作俑者。在沙皇俄國,把持不同政見者關進精神病院的事情也經常發生。被馬克思給予高度評價的《俄國工人階級狀況》一書的作者,俄國著名學者恩·弗列羅夫斯基(別名瓦·瓦·別爾基,1829~1918)就有這種遭遇。1861年,弗列羅夫斯基參加了示威游行,并向沙皇請愿,但其整個抗議活動被當局宣稱為精神病發作所致,他被關進瘋人院。不過還好,他在那里只呆了6個月,并最終被公認為精神健全的人。順便說,馬克思1858年在《布爾韋爾-利頓夫人的囚禁》一文中曾猛烈批評把沒有精神病的人關進精神病院的做法,并稱之為“罪行”。(《不同政見者都是精神病——蘇聯精神病院紀實》,作者:臨泉之樹)——不要忘記,歷史的無情結果是無論是肉體消滅異己或者用“被精神病”來迫害異己,都一樣只能讓迫害者自己陷入拋棄道義的泥潭,其結果必定是多行不義必自斃。當今的政治家應當十分重視歷史教訓,珍愛自己的政治生命。
但愿國人充分警覺,不要讓事態發展到前蘇聯官僚資產階級利用“被精神病”來對付民眾的反抗的可怕局面。雖然中國國務院法制辦10日對外公布了精神衛生法草案;從草案的規定看,對于“被精神病”——精神障礙患者的非自愿住院醫療,法律將對侵犯人身自由的行為進行強力約束。但無論是草案本身還是實際貫徹的問題都還讓人擔心,人們不能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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