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亂國”勢力已圖窮匕見---從李昌奎案說開去
開心19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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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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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烏有之鄉
多年以來,由于法律的天平和秤砣全部掌握在法官和精英手里,所以各地法院“出人意料”的判決、判例越來越多。這種亙古罕見的奇特現象自然引起了全國百姓的“圍觀”。當然“圍觀”的效果是顯而易見的,起碼揭穿了某些人暗度陳倉的把戲,使得一些社會影響巨大的案件不得不放在陽光下作業,進而得到了公正的判決。比如沈陽劉涌案、湖北鄧玉嬌案、西安藥家鑫案等一批案件大部分意義上是民眾圍觀的結果,“法官”和“法院”前面“人民”兩個字得以暫時保留。但是,在“人民”兩字逐漸被遺忘的今天,這種“圍觀”,顯然在某些精英眼里可有可無。西安藥家鑫案的余音未平,云南李昌奎案就橫空出世。和藥家鑫案大相徑庭的是,李昌奎案終于頂住了民眾的“圍觀”,“依法”保住了李昌奎殺人不用償命。難怪有的網友大發感嘆藥家鑫命運不濟,不幸而沒生在云南。
云南省高院終于脫去了最后一塊遮羞布,徹底將“人民”兩字拋到了爪哇國里。該院副院長田成有也因此而一夜成名天下。且看這位院長的成名宣言:“這個國家需要冷靜,這個民族需要冷靜,這是一個宣泄情緒的社會,但這樣的情緒對于國家法律而言,應冷靜。我們不會因為大家都喊殺,而輕易草率地剝奪一個人的生命。”“社會需要更理智一些,絕不能以一種公眾狂歡式的方法來判處一個人死刑,這是對法律的玷污。”
這個國家、這個民族需要冷靜?你看這大帽子扣得,一個小小的副院長說話這口氣怎么和美國國務院那位拉稀拉到褲襠里的瘋婆子一個德性?如此托大的底氣從何而來?如果就事論事接著這位院長的話說下去,你當然可以不因為“大家”都喊殺就輕易草率剝奪一個人的生命,但從公開披露的情節和證據來看,事實上李昌奎的犯罪行為,依照現行法律足以剝奪這個人的性命,你的判決是“依的是什么法”?這個時候你的判決是不是“輕易草率”的呢?
一言以蔽之,云南高院判案的唯一依據就是賀衛方賀叫獸發明的“絕不能以一種公眾狂歡式的方法來判處一個人死刑”這個怪論,這個怪論在某些勢利狗腿腦袋里,雖然不是法條,但勝似法條。
別小看這位院長這幾句話,這種赤裸裸向民眾宣戰,且在非法律語境下對法律的解釋在現任法官的言論中還是第一次。西安藥家鑫案雖然不乏專家叫獸胡言亂語,但主審法官以及陜西中、高兩級法院都沒有“跟著起哄”,判決結果也證明了這一點。今天,云南高院副院長的這番厥詞大放,說明法治精英們精心設計的重大陰謀開始公開化。
這個陰謀就是用“法治”的手段制造民眾和政府的對立,挑起民眾對政府的仇恨情緒,把這個國家搞亂,進而達到讓共產黨下臺,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目的。
我不信賀衛方們不懂得民意和法律之間是什么關系,他是揣著明白裝糊涂。我們都知道以前的死刑判決書最后都有一句話:“不殺不足以平民憤”,這是社會主義法律為廣大民眾服務最簡潔、最直接的表述。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在法制精英“司法獨立”名義的忽悠下,這句話被戴上“文革語言”的大帽從判決書里消失了。這句話消失的后果有多大,從當前的“維穩”經費已經超過國防預算即可看出端倪。社會不公,民怨沸騰,政府為了“維穩”搞得焦頭爛額卻事倍功半,這里面的社會不公體現最明顯的就是法律的天平與最底層民眾的訴求漸行漸遠。各級、各地法院用法律這個游戲四平八穩地逗著公眾和政府玩,你政府不是要和諧穩定嗎?我就偏偏判一些奇離古怪、與民意相抵的案子給你看,誰讓咱懷揣著“獨立司法”的尚方寶劍呢?等民眾集體簽名上訪請愿到你政府門前時,法官們正在茶樓里手捧著鐵觀音抿著嘴偷樂呢。
看得多了,見得多了,自然也就有些麻木了。但民眾的容忍底線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突破,民眾的道德良心和正義感變本加厲地被踐踏,作為一個良心還沒完全泯滅的中國公民,實在為無力阻止和改變這個渾濁的世界而悲哀。我們剛剛慶祝建黨90周年,為了這個犧牲過千千萬萬黨員生命才帶領人民脫離苦難屈辱的黨,為了中國人民別再重蹈一盤散沙人見人欺的覆轍,在司法權、行政權已經失控的現實條件下,中國共產黨應該毫不猶豫、理直氣壯地動用憲法賦予自己的領導權力,對部分已經被敵對勢力策反了的,徹底喪失了公信力的政府機關、司法機關進行大刀闊斧的整頓,徹底擊退“依法亂國”勢力對社會主義和共產黨的反攻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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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利永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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