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單”事件本可以不這么被動
針對國際記者聯會指責我國政府某些部門擬建立記者“黑名單”一事和國內媒體炒作此事的問題,新聞出版總署有關負責人27日重申:依照我國的法律和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干擾、阻撓新聞媒體及其新聞記者合法的采訪活動,我國政府從來不允許新聞當事部門、機構建立所謂的記者“黑名單”。(新華社)
該負責人同時表示,對新聞媒體存在的報道內容個別細節不準確的問題,不應該采取求全責備的態度,相關部門應該通過及時發布公開信息,積極開展正面引導的方式進行解釋,不能設置障礙任意提高采訪難度,更不能建立所謂“黑名單”限制記者采訪。
新聞出版總署這個重申,在對國際記者聯會的指責作出回應的同時,也算直接斷了衛生部建立記者“黑名單”的念想。
看來,新聞出版總署早就明白,衛生部擬建記者“黑名單”,不僅于法無據,而且是把伸得太長,在“搶”新聞出版總署的飯碗。但是,面對網絡對擬建立記者“黑名單”事件的洶涌圍觀,本來可以一錘定音的新聞出版總署竟然一聲不吭,是不想大水沖了龍王廟的原因,還是“你有我大家有”緣故,對不住還是一頭霧水。直到有了國際記者聯會指責,新聞出版總署這個的重申才姍姍而來,總讓人有被逼無奈的感覺。
至此,圍繞衛生部是否有權建立記者“黑名單”熱議,總算可以告一段落了。回顧事件始末,新聞出版總署本來是可以不這么被動的。就算衛生部一時“沖動”動錯了念頭、說錯了話,但是,新聞出版總署如果能不顧及“兄弟”臉面,及時出來糾錯,事件就不可能迅速升溫,更不可能有后來的國際記者聯會指責。事件發展到這個地步,已經不是新聞出版總署的被動了,也造成了國家在國際社會上的被動。
類似的事件不少,教訓應該也很深刻。都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我國社會管理令人擔憂的現狀,都說明政府的部門亟待補上如何加強社會管理的一課。
201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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