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250差一點 七上巴下是最高招
魂牽夢繞,二十三萬人參與的個稅修正活動盼望結果,作為 6月15日 人大“原汁原味”公布公眾對個稅草案意見中、占15%支持3000元起征點的典型,在網上第一位就公布出姓名的內蒙古劉朝陽(參看有關報道“網上內蒙古劉朝陽留言指出,3000元起征點已經不低,立國之本是要保持形成穩定的寬稅基……)再次緊急呼吁:堅持3000元起征點,但一定要把稅率級次級距設置合理,不要繞在3、5、0的圈子里面出不來!
一、差一個百分點就成為2、5、0
憑良心講,《草案》突破性地既在起征點又在稅率上做文章,3000元起征,“第一級5%稅率對應的月應納稅所得額到1500元,第二級10%稅率對應的月應納稅為1500元至4500元”,降低了較低收入群的稅負,消息稱這次開會把第一級稅率5%修改成為3%,好得很!如果差一個百分點改成2%,那就成為2、5、0的稅率結構了~
但2%很不可能,因為“三年計劃”、“五年規劃”、“十年目標”,似乎只認識3、5、0,不知道其它自然數,3%、10%、20%、25%、30%、35%、45%,這些3、5、0組合已經成為中國同志的思維定勢了~
二、不設15%稅率是個稅草案的軟肋
在我看來,第三級稅率就是20%的級次級距不合理。稅率超過起征點4500元收入一下子就納稅20%,太令人痛苦了,原因是受“九級累進稅率級次多”論點影響,“將現行工薪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修改為7級”,取消15%的稅率,導致現行稅收辦法矛盾未解決——違背稅率逐漸提高之規律,從10%一下子跳到20%,對比現九級稅率20%超出起征點5000元,而草案卻是4500元,折磨著7500元以上中等收入群,為躲避不合理,把起征點提到5000元不少發自這些人! 所以解決問題,既要有合理的起征點,更要有合理的稅率。
從財政部賈康所長來看,也在試圖增設15%并取消20%一檔,如果那樣的話15%跳到25%又該麻煩了!不知道為什么沒有設計成?但翻來覆去總是不合理!
三、來個“七”就是上等招數,就能“巴”下
我認為,個稅改革要把握公平。這個公平的原則是:在起征點上,尋找一個公平、講理的稅率,讓收入低的少納稅而不是不納稅,讓收入高的多納稅但也要有以理服人的依據,不是想怎么收稅就怎么收,而是對誰都公平。
如果必須“將現行工薪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修改為7級”,那么就要突破3、5、0的定勢,來個“七”上“巴”下。
所以,劉朝陽再向專家們貢獻一個金點子:以3%為第一級稅率,其余稅率按7%遞增。稅率七級分別是3%、10%、17%(代替草案20%)、24%(代替草案25%)、31%(代替草案30%)、38%(代替草案35%)、45%。
這樣稅率優點一目了然,不用再論證了,更好地實現收入少了少納稅,收入高了多納稅;低稅率適用低級距,高稅率適用高級距,而且稅率規律性遞增,不在任意一個結點任意設置,公平、合理、和諧、科學,也能“巴結”好納稅人,在他們面前說得過去了,他們也心甘情愿納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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