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組織部站不住,誰能站住?!
干好事,如果針對的是貪官,那就是對人民的犯罪!
本人帖子《反對用人的不正之風不應該是葉公好龍每一個貪官的背后都有一個為其歌功頌德的上級組織部 建議干部候任人選的表現材料宜公開》在網上發表后,大多數網友表示好評,但也有人認為冤枉組織部了,因為“官員的晉升,取決于上級“一二把手”的提攜或更高層級的大人物點將。組織部門的考察無非是程序上走走過場而巳,沒有特別強的黨性原則,哪個考察人敢違背領導旨意?!”。我與組織部一位干部交流此文(沒說我是作者)時,他說,胡扯,組織部盡干好事,誰都喜歡被組織部考察。
我對這種意見表示堅決反對,這主要從組織部的主要職能說的。對照中央組織部職責,表述為“根據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意旨,研究和解決黨的組織工作方面的問題,提出實施黨的組織路線的具體措施;考察、配備和調整省級領導機構,挑選和提拔黨的干部;按照干部的“四化”要求,積極培養、選拔優秀的中青年干部;認真抓好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力;指導各級組織部門,搞好黨員發展、教育和管理,發展與鞏固黨的隊伍;總結和傳播黨的組織工作的經驗;檢查下級黨委組織生活情況,負責干部審查、監督工作,組織落實干部和知識分子政策,幫助中央做好離退休干部的管理;掌管全國干部和黨員統計以及中央管理干部檔案。”(引自“百度百科”)。而對官員,不認真考察、考核,只會唱頌歌(包括邊腐邊升的貪官),顯然違背其職責,難逃失職瀆職之過。而說干好事,如果針對的是貪官,那就是對人民的犯罪!
何況,組織部有責任讓基層黨組織成為“戰斗堡壘”,打鐵還須自身硬。干好本職當然是其自身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黨能不能“取信于民”的重要方面。假如組織部都在干部檢查、考核、考核、任用等方面都站不住,那各級機關誰能站住?!否則,只能覺得上面在選人用人上是葉公好龍。
雍正曾說過,天下事以用人為根本,其余皆枝葉耳。這道理,封建帝王都懂,主管組織建設的部門還做不到?何況,組織部長還是異地任職的。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