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讓困難民眾求助有“門”
不久前,河南濟源農民趙堯武因車禍受傷住院治療,因家境困難,家人一直在為籌集住院費到處奔波,他們去了公安、民政、財政等部門,求助無果的情況下,趙堯武離開了人世。昨天,此事有了新進展,濟源市市委書記、市長做出批示,責成民政局、公安局和當地黨委政府到趙堯武家了解情況,同時要求民政社保部門對趙的家屬進行救助。
趙的侄子趙衛紅找到民政局,民政局說:“我們只管低保戶、困難戶。”找到慈善機構,對方回應:最多能解決1000元,再多就沒有這個權利,而且需要村上開證明、鄉長簽字、民政局局長簽字,才能把錢領出來。無奈之下,趙衛紅打12345市長熱線,還給濟源市市長發過求助短信。市長回復短信說:已經告訴人民醫院先救人要緊。但是“看病先交錢”的坎兒還是沒跨過。隨后,趙衛紅在網上找到2010年1月1日起開始實行的《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這又讓他看到一線希望。趙衛紅說:“醫院也找了,交警隊也找了,但是他們都不承認有這樣的基金。”
從趙衛紅的求助過程,以及前些時候重慶農婦剖腹自醫等情況看,明顯體現出我國目前在社會保障、救助制度體系方面的不足:在努力建立基本的社會生活、醫療保障制度等的同時,對于民眾在制度外,特殊情況下的困境卻缺乏較好的制度安排。而社會救助方面,目前慈善事業一定程度上還處于混亂無序的局面,許多求助真假難辨,部份慈善機構亂用善款,誠信不足嚴重限制了慈善事業的發展壯大,以致許多民眾難以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因此政府在繼續建立完善擴大加強基本社會保障制度的同時,也需加快建立完善特殊情況下的社會救助制度。
比如由民政部門聯合慈善機構等,一起建立一個全國統一的求助網絡:人們可以到民政部門或慈善機構等求助,再由民政、公安部門等審核認證后,再在求助網絡上面發布求助消息,包括救助預算金額等。而審核認證信息又需接受媒體,民眾等的監督。同時人們也都可在求助網絡上面查閱求助消息,向得到審核認證的求助人發起援助。其中認捐達到其救助預算金額后,其求助消息應該在網上暫時轉入其他頻道,不再接受捐助,以免超過其實際需要,卻讓其他人得不到足夠捐助。
另外求助人對善款的運用也應該得到監管,有義務通過民政部門、醫院等將使用情況傳到網上,供人查閱。弄虛作假,屬于騙錢行為的,可參考詐騙罪從重處理。同時求助人得到幫助,狀況改善之后,也應該在力所能及范圍內回報社會,捐助其他求助人等,包括將多余的錢轉捐其他人等,否則應該受到道德上的遣責,甚至經濟上的處罰。而平時或及受助后能熱心公益、回報社會的,在其需要幫助時也應該受到優先救助,比如那些見義勇為人士面臨困難時。
總之,如果通過上述措施等等,建立起更加完善有效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或許就能緩解社會慈善事業中的誠信危機,讓更多的人樂于捐助,使更多的人求助有門,少些此類悲劇了。
作者:陳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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