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又舔茅又罵人,如此乖張的行徑是有點太下流了,這自然激起了億萬國人的憤慨,道人更是上升到政治高度,將其視為加入精英集團的投名狀,作為被侮辱人之一,我一時難免氣憤不過,想當初我還曾經為他辯護過,真是瞎了眼。幾天過去,火氣消了些,將這事回放一下,明顯看出這件事給人的刺激,其實更大的是怪異,難道易中天是腦殘?當然不會,可是,不是腦殘為什么要做這事?其實啊事實是擺著的,人家是為發那個《GP文集》而搞這個動作的,當然是為了炒作了,一切向錢看嘛,有什么好奇怪的?至于投名狀什么的,用詞也不當,人家早就是精英集團的人了,何須投名?
也許有人會不明白,哪有這樣炒作的?要想哄人買他的商品,當然要說好聽的,怎么會又做下作動作又罵人呢?其實這正說明了易中天的精明。要搞商業炒作,首先必須要看清你要炒作的對象誰,這一點易某對毛澤東思想學得是很精明的。要炒作一類商品,如果你要發展的購買對象是普通民眾的話,那其手法雖千變萬化,不外是愛不愛啊什么的,什么我愛你啊,你愛我啊,一起到永遠啊,什么細心呵護分分秒秒啊,雖肉麻但總有效,可是這種手法用在《GP文集》上有效嗎?明顯沒有,因為這玩藝不是賣給正常人的,普通民眾終日在為生計而勞碌,那玩藝就是放在面前都不會看一眼的。我們再來看看,如果對象換成低俗人群會怎么炒作?那就變了,無非是脫啊,搞啊,胡天胡地啊,越下賤就越有眼球,就越有市場,易某的對象是這類人嗎?當然不是,這類人方塊字能認得的恐怕已經不多了。那么他要炒作的對象是誰?只能是各類形形式式文人(相互捧場)、不學無術的文粉(這一類人數眾多但腰包不一定鼓)、需要文化包裝的先富(人數不多購買力強大),看來易某早就事先把一切都分析清楚了,才會在這場商業包裝活動中濃墨重彩地畫了這點睛之作:舔茅,就如女明星和導演的故事一樣,后者也會對他在先富市場的開拓方面有著決定性的作用;罵人,就像戲子亂搞一樣,就可以取得駭眾、嘩眾的效果,為數更多的文痞文粉眼球就會轉過來,紛紛從其不算太鼓的腰包里擠出幾個大洋,買回家束之高閣,做一個華麗的包裝。
何等精明,易某人不愧是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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