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在江西撫州市檢察院、臨川區政府大樓和區藥監局大樓發生三地連環爆炸,目前已造成3人死亡。而爆炸案嫌疑人為錢明奇,他已在爆炸中死亡。
一 事件起因
錢明奇,男,1959年生,系江西省撫州市臨川區居民,無固定職業。制造爆炸的目的是“發泄不滿”。
據了解,錢明奇喪妻,有兩子一女,均在外務工。他家境一般。1995年左右,因撫臨公路改造,他經歷了第一次拆遷,而2001年左右剛蓋好的五層樓房又因京福高速而被拆遷。同一地段先后兩次房屋被拆遷,而因拆遷補償款項引起嫌疑人的不滿,認為相關政府部門、街道辦事處和公路建設協調領導小組“故意壓低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標準”并且在2004年,錢明奇同他人共同向法院提起訴訟。2004年3月,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并將此案移送至臨川區人民法院作一審審理判決。錢明奇認為撫州市中院的做法“有庇護被告的目的”,故在2004年9、10兩月兩次要求臨川區法院依法回避審理,但被法院駁回。當年10月15日,臨川區法院開庭審理后,錢明奇不服一審判決,并于次年3月向撫州市中院提出上訴。此案的一審、二審歷時兩年多時間,最終結果都是錢明奇一方敗訴。然后錢明奇開始漫長上訪之路。
二 鄰居回憶事件經過
錢明奇父親是北京鐵路局職工,湖北人,母親是江西人,出身不好,被下放回原籍,年幼的錢明奇隨父母返回撫州。1995年,他面臨第一次拆遷,當時拆除他房子后,在撫州市一個叫苗圃的地方給了他兩間商鋪,他抱著永久居住的念頭,在兩間商鋪上蓋起5層樓,裝修據說是那塊地方最豪華的。
蓋起5層小樓后,錢明奇和老婆、兩個兒子、一個女兒本來希望能過上安穩日子,沒想到遇上了京福高速公路臨川段征地拆遷,這讓錢明奇非常不情愿。據一同信訪的人說,5層樓房子連帶裝修的成本約在50萬元以上,而當時給出的補償價格僅為360元左右一平米。
錢明奇當時拒絕搬走,據鄰居說,當地拆遷工作人員一度把他妻子倒拎在半空中,此后夫妻倆一直相互慪氣,埋怨對方沒用;妻子后來生病,眼睛發黃,但因為吵架,延誤了就醫時機,查出是膽病后已經無力回天,約在2003至2005年左右去世,這也給了錢明奇沉重打擊。
關于2002年那次拆遷,據鄰居說,當時動遷人員沒有把補償費用給夠,錢明奇因而在整棟樓上貼滿標語,并拒絕拆除。最后,動遷人員妥協,錢成為同伴中最先拿全補償的。當時的征地目的是造京福高速,然而這塊地至今荒蕪,這引起了錢的不滿,認為自己被騙。
為鳴不平,包括錢明奇在內的8戶鄰居走上了信訪之路,從區到市,他們沒有得到滿意的答復,于是開始進行訴訟,這也引發了官方發布的司法糾紛。錢明奇等8位原告認為,臨川區未依法給予安置補償,其訴求倍區法院和市中院兩次駁回,依法申請再審,依然駁回。他們開始上京信訪。
一件事特別讓錢明奇和鄰居們生氣。他們對照了手中的《京福國道主干線溫家圳至沙塘隘高速公路征地拆遷動員會議紀要》與原件,發現其中有一處不同,關于要為拆遷戶安排好宅基地的一句似被刪除,錢明奇認為這是當地篡改了上級文件,據鄰居們說,這也成為后來有所妥協的原因。
多次上訪后,臨川區去年9月與他們進行了協商,提出了一套補償意見,包括原來房屋各個部分的補償標準和利息。8戶中,錢明奇和另一戶不同意這個辦法,其余6戶經過長期上訪,心力憔悴,決定簽字同意,分別談判,8人瓦解,去年底以來甚少來往。
大約半個月前,8戶中的一戶最后一次見到錢明奇,兩人隨意聊了幾句。錢明奇說,已經答應給他一塊地作為安置,但給的是宅基地,屬集體土地性質,而他認為自己被征用的是國有土地上的合法房屋,所以要求補償國有土地,因此拒絕了給的條件,雙方仍在談判。
三 錢明奇微博內容節選
錢明奇:江西撫州市臨川區政府現任區長習東森在2002年任區紀委書記時,非法拆除房屋,經市法院判決,法官故意枉法裁判,至今已近十年,8名原告中兩位老人家先后離開人間,到死也沒有討到結果!我不想等到那一天!也不想做第二個溫州的錢云會。懇請大家關注。
在他要走上絕路的五天前,即5月21日晚,他在微博中又連發三條與強拆案有關消息。
第一條消息,是在晚上22時07分發出,內容是:求見檢察長反映,江西撫州市臨川區政府現任區長習東森在2002年任區紀委書記時,非法拆除房屋,經市法院判決,法官故意枉法裁判,至今已近十年,8名原告中兩位老人家先后離開人間,到死也沒有討到結果!我不想等到那一天!也不想做第二個溫州的錢云會。懇請大家關注。
在這條微博中,還配發了他站在檢察院門外,在地上放著“要求見第一檢察長反映重大違法行為”橫幅的照片。
晚上22時11分,他發出了第二條消息,內容是:錢明奇特大冤案:江西省撫州市中級法院審判長張俐(現任審監庭長)在審理房屋拆遷補償糾紛案(2005)撫民一終字第77號判決書中,存在故意錯誤認定事實.故意錯誤適用法律.適用失效法規條款,并隱匿.滅失.偽造變造證據數份,用會議紀要代替法規判決本案,給我造成實際損失200余萬元,至今未糾正?
晚上22時13分,他發出了第三條消息,內容是:江西撫州市臨川區原紀委書記習東森(現任區長)在2002年5月借修建京福高速公路之名,擅自降低補償標準,克扣征地拆遷款約計1000余萬元以獎金私分,給我造成損失200余萬元, 至今十年向有關部門及領導反映未果。(有確鑿證據)懇請網友關注。
錢明奇在其微博中早已明示要采取爆炸行為:“ 十年來,我依法訴求至今未果。我要是攔路搶劫十塊錢,又應受法律如何制裁?我該怎么辦?當初我沒有向唐福珍汪家正等人舍身保家抗腐那樣做,今不想做第二個錢云會和徐武,逼迫我向董存瑞學習
”
歷史上的今天:1948年5月26日 董存瑞舍身炸碉堡
錢明奇選擇了5月26日
錢明奇: 我身體、精神一切正常,至今也無違法犯罪、非法上訪行為,因合法新建的樓房,被非法拆除,給我造成巨額損失,十年訴求未果,逼迫我走不愿走的路。
四 事件反思
從上面我們可以看出錢明奇這樣一名普通的農民如何走到以身試法報復社會這條路的,由于他受到不公正的待遇遭受經濟、精神、身體諸多方面的巨大損失才最終導致了他用暴力來引起社會的關注,來對抗擁有權力卻沒有給予他應有的“補償”的干部。
在此,強烈要求復查錢明奇當年的拆遷案件,并追究違法拆遷、枉法裁判人員法律責任。
這些年來,拆遷戶用“自焚”反抗強拆的事件有很多,但是象錢明奇那樣制造爆炸案的極少。拆遷戶從“自焚”走向“恐怖襲擊”,這是一個極其危險的信號,錢明奇案再一次向我們敲響了警鐘。如不解決好民眾的維權問題,只是一昧靠強權壓制維穩,我們社會更會是危機四伏。和諧社會必須以維持人民安定生活維護人民利益和權力為基礎,社會穩定必須以民心未定為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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