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2日,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藥家鑫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5月20日電 20日,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藥家鑫故意殺人一案進行了二審公開開庭審理并宣判,依法裁定駁回藥家鑫上訴,維持原判。
案件本身是極為惡劣的,這一點毋庸置疑,從法院的判決書中幾句話中可以看出:其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屬罪行極其嚴重……
如果不出意外,在十幾天后,隨著一聲槍響,藥家鑫將離開這個世間。沸沸揚揚的8個月喧鬧將告一段落,張妙的家人、藥家鑫的家人,專家、學者、公安、檢察、法院、網民、記者在一一登場亮相后,又將一一平靜下來。然后,一一把這件事淡忘……
鬧完了,憤怒完了,哭泣完了,也發泄完了。在一個生命已經消失和一個生命即將消失的時刻,在我的記憶終將淡忘此事時刻,我們不妨盤算一下,這個掀動了社會的案件,到底誰是贏家。
一、張妙的家人。如果說他們是贏家,我相信有很多人是不贊同的。是的,他們是贏得了官司,但是一個可愛的女兒、一個賢惠的妻子和一個慈祥的母親永遠離開了她所深深眷念的家人。那怕把藥家鑫判處一百次的死刑,也改變不了這個結果,他們只收獲了一些廉價的同情。所以,張妙的家人輸了。
二、藥家鑫的家人。這個就不用說了,輸了個一塌糊涂,兒子輸了,官司輸了,人也輸了。在無數的網友的“考證”下,藥家鑫的家人已經成為權勢滔天,氣焰囂張的典型代表。可以動用公檢法機關;可以控制各類媒體;可以動用央視;可以動用專家;甚至動用筆者我,因為我曾經對一個學生的墮落表達過同情和反思……,就差動用軍隊搶人了。一句話,藥家鑫的家人是徹底的輸了。
三、媒體。這里的媒體分兩種,一種是在網友的“考證”下,為權勢張目的媒體。譬如央視;一種是站在岸上,痛打落水狗,順應民意的媒體,包括網上網下,紙質電子的。
第一種媒體,央視輸了。他輸在很多的不應該:他不應該在判決未下來之前,就報道該案;他不應該對藥家鑫的作案動機進行分析;他不應該站在超然的立場上,沒有喊打喊殺;他不應該請專業人士,讓網民來分析作案動機多好;他不應該出現藥家鑫悔罪的鏡頭,應該多拍拍藥家鑫死不悔改的鏡頭;他甚至不應該叫央視……
第二種媒體,順應民意的媒體也輸了。按道理,他應該是贏的,他的報紙銷量大增,他的收視率大增,他的點擊率大增。在網上找找,把“考證”翻翻,在腦子里編編,就是一篇激情四射的械文。多好,多方便,民意滿意了,記者滿意了,在后面偷偷笑著數錢的老板更滿意了。但是,他忘記了,在批判不公平的同時,在批判司法的同時,在批判政府的同時,在批判官二代、富二代的同時,是不是也應該為這個社會留下一點什么?譬如,藥家鑫就真的是一個天生的惡人嗎?事故當晚,藥家鑫隨身帶刀,就是為了殺張妙的嗎?藥家鑫的墮落,就真的與家庭教育無關嗎?這類事件為什么為發生,如何防止以后的類似事件發生?難道官二代富二代都會開車撞人加上殺人?我們的交通意外救助體系就沒有一點問題?有太多太多的話題了,為什么就一定一定要喊打喊殺,而不是對這個事件進行反思?這類媒體,其實,你們也是輸了。
四、專家。專家也輸了。但是專家也分為兩種。
一種是李玫瑾類的專家,輸了,也不用說,她輸在多了一些不應當有關懷,她不應該把藥家鑫稱“孩子”;她不應該表現出對兇手的同情,那怕那個兇手只有21歲,風華正茂;她不應該分析藥家鑫殺人的動機;她更不應該分析鋼琴,更不能從鋼琴分析到家庭教育的缺失。輸了,徹底輸了……
一種是孔慶東類的專家。看了一下他的視頻,一句話特別印象深刻:……(藥家鑫)那里乖?一看就是典型的壞人,這是一個殺人犯的氣質。藥家鑫的名字就是殺人犯,三個金摞在一起,三把刀,這個人就是一個殺人犯……語言犀利,風趣、幽默,加上殺氣騰騰。不否認,筆者認為他說有部分有道理,特別是央視的報道也不太公正,沒有客觀地評價這個案件,至少也應該出現受害者的陳述,這才合理。但是,孔教授,你的話中,好像也沒有出現藥家鑫的陳述呀!您是懵頭一棒,把藥家鑫、把他的名字也解析為殺人犯了。孔教授,平心而論,您敢說您贏了?
五、司法。有人說司法輸了,也有人說,司法贏了。筆者的觀點就是司法輸了。二審判決后,司法是順應民意了,也真正依法了,但是,司法還是輸了。從整個案件中,受到網友置疑的地方太多了,最后撥亂反正,把藥給殺了,最終還是維護了司法的尊嚴。但是,從藥家鑫是否現場抓獲到是否自首;從藥案審判時,征求群眾意見;二審時,受害者法律文書的領取,受到了太多的解讀與置疑。孫志剛案促進了暫住證制度的取消,孫偉銘案讓酒駕、醉駕的量刑標準加重,他們都在一定程度促進了社會的法治進程。最后,藥家鑫案給我們留下了什么?真的,這次司法并沒有贏。人們還是不敢相信司法,他們還是懷疑,如果下一次,再出現一個李家鑫、王家鑫,司法還會贏嗎?
六、網友。網友贏了嗎?瞧瞧,從去年開始,特別是在央視報道后,多少網友激情揚溢,激昂文字,把藥家鑫解析成為一個天生的惡魔;把央視解析成為惡魔的狗腿子;把任何對案件反思的人,對藥家鑫的墮落表示同情的人解析為別有用心的“五毛”。張妙的家人恨極了兇手,這是應當的;藥家鑫的家人,想方設法要藥家鑫輕判,這我也可以理解;但是網友們為什么生怕藥家鑫不死呢?是不是按一些人所說的,網友順著其他網友、媒體“考證”,猜測藥家鑫父母的相關背景,以及可能對這起案件造成的影響,所以人們都開始幻想自己在維護某種程度上的公義,然后對藥家鑫案施加各種社會壓力。網友如愿以償了,藥家鑫終于要死了。但是網友們真的贏了嗎?怎么我總是感覺少了一點什么東西?
反復思量后,我突然想起一起案件:2007年4月16日,美國發生了史上最嚴重的槍擊案件,弗吉尼亞理工大學韓國學生趙承熙開槍殺死了32名同校師生后,開槍自殺,這起事件給33個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痛苦。2007年4月20日,弗吉尼亞理工大學舉行遇難者悼念儀式,知道嗎?在悼念儀式放飛的氣球不是32個,是33個;敲響的喪鐘不是32聲,而是33聲;半圓的石灰巖悼念碑不是32塊,而是33塊。其中一塊悼念碑上寫著:“2007年4月16日趙承熙”,旁邊放著鮮花和蠟燭。還有一些人留下的紙條:“希望你知道我并沒有太生你的氣,不憎恨你。你沒有得到任何幫助和安慰,對此我感到非常心痛。所有的愛都包含在這里。勞拉”;“趙,你大大低估了我們的力量、勇氣與關愛。你已傷了我們的心,但你并未傷了我們的靈魂。我們變得比從前更堅強更驕傲。我從未如此因身為弗吉尼亞理工學生而感到驕傲。最后,愛,是永遠流傳的。艾琳”。
弗吉尼亞理工大學中國留學生學者聯誼會主席薛宏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說,我們認為兇手本身也是受害者,因為他心理有疾病,可惜沒有及時得到社會、家庭的關心和救治,才導致悲劇的發生。所以在悼念活動中,校方也把他當作一個“人”來看待,以體現人性關懷。
“當牧師提議為33個遇難者和他們的家屬禱告時,我深有感觸。因為在美國人看來,兇手孤僻、性格扭曲,卻沒有被關懷和治療,社區是有責任的,同時兇手的家屬也是受害者。”一名中國女留學生。
一名專門給新移民上英語課的社區教師桑迪對記者說,兇手8歲隨父母從韓國移民到美國,由于文化沖突,未能融入美國社會,最終抑郁成疾。這起慘案提醒我們,應該更多地關心新移民的心理健康。她認為,寬容是醫治心靈創傷的最好辦法……
看到這里,我發現,藥家鑫案件中,我們沒有贏家,其實我們都輸了……
為我自己辯解一下。發現這篇文章在Q群里發后,受到了各種的關注。甚至認為我是在配合最高院在拯救藥家鑫,真是高看我了。
觀點一:藥必須判處死刑,我文章一開頭就將藥案定性為惡劣的刑事案件。如果藥家鑫不被判處死刑并執行,那就完全不能彰顯社會正義。法律是不容褻瀆的。
觀點二:作為人類,我不認為寬恕藥家鑫,認為藥家鑫也是某一個方面的受害者,是錯誤的認識。但是寬恕只是我們作為一個社會人的觀點,這僅是一種我對人性的反醒,并不代表他不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觀點三:其實我個人認為,我們更應該把關注點放到交通意外救濟體系上,如何把他嚴格完善好。這肯定比殺死藥家鑫是更為重要的事情。否則,我們將在今后的時間里,又會一次次地看到李妙、王妙的出現,那又將一次又一次深深刺痛我們的心靈。
舉個事例吧:前段時間,38歲的母親韓群鳳溺死了自己13歲腦癱雙胞胎。
作為一名人類,我從內心的最深處寬恕她;但是,作為法律,則必須嚴格依法辦事,不能因上千村民簽名求輕判而褻瀆了法律。另外我們還應該反思的是,我們的社會保障制度,是不是有這方面的漏洞,我們要如此杜絕類似事件的發生。
這應該可以表達我的觀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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