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們這里動遷。
一幫莫名身份的人占據了居委會的一層辦公樓,在走廊里貼滿了一幅幅居室平面戶型圖(樓型、樓位、小區景觀圖則不見蹤影)。既不見通知也沒見告示,而是人們口耳相傳,不斷有居民前來觀看,前來觀看的人都受到工作人員的熱情接待:喝點水吧,留下電話,有什么要求,最后還要求簽個名。這樣摸著石頭過河般的運作了一個來月,有一天,凡是留下電話的都接到電話和短信通知,要求居民們第二天到居委會門前選擇拆遷評估公司。這天上午大約來了三分之一居民,所能選擇的評估公司只有兩個,而對這兩個評估公司,老百姓實在是一頭霧水,可以說百分之九十九從娘胎里出來就沒和這些部門打過交道,而又沒有時間去調查了解,除了胡亂填,就是放棄。實際上不管你怎么選,最后結果都是一樣的!這樣的運作方式,開發商即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其結果還能怎樣呢?
除此之外,居民還得到一張實行“兩先一后”拆遷政策方法的宣傳單。什么叫“兩先一后”呢?兩先就是先入戶評估,先選戶型平面圖(注意,樓型、樓層、樓號,小區景觀圖都沒有,也見不到,更選不了),然后就和開法商簽合同,交房,搬家走人?!耙缓蟆本褪窃谏厦娓黜椂甲鐾旰?,才給你選擇樓層、樓號的權利!至于這“一后”后到什么時候,則沒有明確規定。事實上去年經過“兩先”搬走的居民,至今又過去半年多了,仍然沒有看到這姍姍來遲的“一后”的影子!
評估公司有了,政策也公布了,下面就是具體實施階段了。人們不斷接到開發方要求入戶評估的電話,每當被問及拆遷補償價格時,開發方人員總是說政策還沒有,要等評估完以后才能測算!實際上開發補償有兩個方面,一個是房屋主體的定價,一個是附屬設施的定損。定價根據房屋的地段,年代,朝向等客觀因素就可以確定了。定損往往是最后階段進行的,也就是說主體補償價格雙方達成一致,才需要最后入戶對相關設施定損。而開發方故意混淆概念,將最后的程序擺在最先進行,并進行拍照,取證,簽字。后來參與評估的居民驚奇的發現,原來接待他們的所謂工作人員,也就是現在的評估人員。原來的讓居民投票選擇評估公司,不過是自欺欺人罷了。
為了造成羊群效應,人們后來發現不僅一些居委會人員,辦事處人員(這些人都應該是政府人員吧?),而且身邊的一些鄰居,忽然對拆遷政策非常支持,非常熱情。在街道上,哪里人多哪里就有他們的身影。什么“多合適啊,趕緊辦吧!”,什么“放心吧,上不了當的,我都決定辦了!”還有“咱平民百姓又惹不起,回頭叫人家剃光頭的冷不防給揍一頓,不合算!”。人群之間,逐漸也有了一些傳言,居委會,辦事處,還有這些馬路吹鼓手,都是被開發方收買了的“第五縱隊”。
“沒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當今的中國,原則和整體利益似乎沒有了生存的土壤。為了一己利,可以出賣國家、出賣民族、何況僅僅是出賣職責,出賣鄰居呢?!我們姑且不去討論開發補償方案對拆遷居民是否合適。僅僅開發商的資格和手續都不完備(實際進行開發的公司沒有手續,手續是借用別的公司的,而且手續不全)的情況下,辦事處居委會竟然沆瀣一氣,推波助瀾!難怪當有的居民表示對開發方的不信任和不安時,開發方的一位經理理直氣壯的說:“我敢在這大張旗鼓的干,你就該相信!有辦事處主任居委會主任出面,你就該相信!”,可是當被問及,如果要居委會主任,辦事處主任簽字擔保,是不是可以做到呢時,經理顯的底氣不足了:“那恐怕不好說……?!?/p>
有了當地基層政府官員的支持于上(并沒有明確以政府名義,是代表政府還是代表個人,只能憑個人感覺),有第五縱隊蠱惑于下,一個沒有小區整體規劃圖、小區景觀圖、樓體位置圖,僅僅有一些平面的戶型圖,也只能挑選一個平面戶型圖的狀況下,拆遷工作就轟轟烈烈的開展起來。
有一天,所有拆遷區域居民都接到了短信、電話通知,第二天早上七點半在開發辦開始領取序列號,(什么叫序列號呢?就是將來挑選樓層、樓號的順序號。)短信通知反復轟炸,“第五縱隊”在居民中間奔走相告,縱橫攛掇。從接到通知的第一天中午就陸陸續續有人到開發辦門口排隊,后來人們驚奇的發現,前面的十來個清一色的小馬扎。到晚上,扶老攜幼,黑壓壓的等候隊伍就綿延數百米之外。也許老天要調侃或者提醒一下這些被蒙蔽眾生的神經中樞,一場不大不小的雨從天而降,打傘的,支帳篷的立時騷動于隊伍當中。而知難而退者卻寥寥無幾。第二天早上,每一個人領取一個標著序列號的小牌子,猶如西游記當中的小鬼掛在腰間的令牌。只用了一兩個小時,這種令牌就基本發放完畢。開發商工作人員站在門口,逢人便問:“給你個號吧?”
后來的事實證明,這次連夜冒雨排隊是一場開發商蠱惑人心,制造緊張氣氛、毫無實質意義的鬧劇。因為,挑選樓層樓號根本無法按這個序號進行,因為,挑選樓層樓號只能按交房先后進行。何況在開發商一系列蒙騙嚇組合拳下,半年的功夫,拆遷居民竟然搬走了一半。而搬走的這些人至今沒有享受到挑選樓層樓號的待遇。
蒙和騙始終是拆遷過程中不變的主旋律。
從去年五一之后拆遷工作啟動,至今已經一年有余。前半年緊鑼密鼓、熱熱鬧鬧,后半年杳如黃鶴,無人問津。走了一半,剩了一半,11年春節期間無人居住的房屋多次發生管道老化凍裂跑水、流水順著樓梯奔流而下;走的人多的小區,垃圾遍地、污水橫流……。
其間各種傳聞不絕于耳:有人說開發商跑了;有人說開發商辦不下手續;有人說開發商等待轉讓;有人說開發商一轉手從被忽悠走的這些居民身上賺了千萬……。
五光十色、光怪陸離的傳聞都有,就是沒有一個權威的,人們都可以信賴的說法。每當人們聚在一起議論紛紛,莫衷一是的時候,總有人概嘆一聲:“要是政府出面就好了!”可是政府在哪里呢?
開發商說:“我們敢大張旗鼓的支攤子弄,你們就應該相信我們;有辦事處主任、居委會主任出面,你們就該相信我們……。”
大張旗鼓?特別是以來,發生在全國各地的群體性被騙事件,哪一個不是大張旗鼓?!而那些成建制的規模性的騙子公司敗露的身后都或多或少隱藏著政府職能部門或人員共同作弊的影子。而今發展到不以政府的名義卻以特殊的身份(甚至政府部門的辦公場所)為利益集團施加公然的政府影響!施加的僅僅是影響,但卻又不用承擔影響應負的責任。如果你真的被騙了,政府也許會說:“你們怎么不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呢?你怎么不查驗開發商的五證呢?你怎么盲目地簽訂協議呢?!”也就是說你自己的責任,還要政府給你擦屁股,追回多少算多少,你還應當感謝政府!不是嗎?
問題是每一個普通老百姓他怎么可能具備各行各業方方面面的知識呢?而今社會卻恰恰逼迫老百姓做一個全才,至少你遇到哪方面的事情,你就要培養自己成為哪方面的專家,否則就難免上當受騙。即便你具備某方面一定的專業知識,你也不能保證你就不上當受騙,就拿拆遷來說吧,如果你知道應該查驗開發商的五證,你又怎么能夠辨別真偽呢?在一個作假風行,連人民幣都做的惟妙惟肖,難辨真偽的環境中,你又怎么能夠保證看得出證件的真偽呢?更何況,即便手續不完備,強勢利益集團毫無顧忌的鼎力推行,就像上述所說的拆遷一樣,都知道其手續不完備,但開發商就敢明目張膽的雷厲風行!作為一個蟻民,當你發現你的左鄰右舍為形勢所迫,紛紛搬走,環境日漸惡劣,還時常收到各種各樣的威脅,如果你沒有慷慨赴死的決心與毅力,你除了就范,還能怎樣呢?
正因為如此,是不是可以這樣說,哪些慷慨赴死,以自焚這種最壯烈的方式抗爭的釘子戶,從某種意義上說都是英雄,正是這些自焚英雄的鮮血和生命才阻滯了更加野蠻拆遷方式的升級和延續,也正是這些自焚英雄的壯舉才換來了拆遷政策的每一微小的進步??!
本來這些悲壯的劇情都是可以避免的。
如果在拆遷的起步階段,我們政府的相關部門,比如工商管理部門及城市規劃等相關管理部門,能夠查驗開發商的合法手續是否完備,資金是否到位,規劃是否規范,補償方案是否合理,然后以政府職能部門的名義予以確認和公布!手續不完備、資金不到位、規劃不規范、補償不合理者堅決予以取締!如果能夠這樣,怎么還會有那么多的悲劇發生呢?!凈化市場,難道不是政府的責任嗎?在大范圍的群體性群眾利益中,政府不去,或者不能夠維護和維持基本的公平與公正,人民要政府干嘛呢?可是在現實中,本來應該有政府去判斷去查驗開發商相關資格手續的工作卻交給了每一個不具備這方面素質,也不可能具備這方面素質的普通百姓!就像上述拆遷項目過程中,居民內心所疑惑的那樣:“要是政府出面就好了!”可是,政府在哪里呢?你似乎永遠也找不到,卻又似乎永遠有政府的影子!影子在哪里呢?就像上面開發商所叫囂的那樣:“有辦事處居委會主任出面,你就應該相信我們!”可是,真要較真,辦事處居委會主任又不代表政府!
因此,面對有組織的開發商,一盤散沙的被拆遷居民,就像羊圈里的羊,被莫名其妙的闖進來狼外婆弄蒙了:疑惑、不安、驚懼,無法判斷闖進來的是人還是狼。可是更疑惑的是狼外婆怎么就輕而易舉的闖進來了呢?
如果說放進狼外婆算是失職的話,那么茅臺鎮鎮政府強令拆遷的“老子”嘴臉,則是撕下偽裝,公然做起了強盜!
據說我國每年用于維穩的費用超過了軍費開支,但是讓人不解的是,用如此龐大的力量用于揚湯止沸而不是釜底抽薪的去維護基本的公平與正義!
真的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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