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內女人淚 拘留所外男人恨
我叫李康俊,男,1957年出生,耒陽市竹市鎮新塘村4組村民,在城里以拉板車為生。我妻子梁新花,在華盛大酒店三次被打,反被拘留,主使打者李志光在外花天酒地,這是我活55年來所遇之奇恥,所遇之怪事。派出所在為誰服務?為誰忙?
2010年12月李志光老板(李是耒陽大和沖煤礦的老板),在耒陽市城區新開一家商務大酒店,年底事最多,活更苦,酒店招不到人。就找同村52歲梁新花到酒店“幫忙”。今年李老板變了臉,以梁新花年紀大為由,要辭退。梁新花不服提出異議,李老板指使混混經理黎海兵,綽號“梭梭”,兩次動手打了梁新花,傷了眼睛,梁新花無可奈何,只好忍了。 4月30日 ,“梭梭”再次動手打梁新花,一個30多的年青人打一個50多歲的老女人,梁新花被打得鼻青臉腫,牙齒脫了兩顆,全身是血,人不能動彈。我把妻子用板車從酒店拉回家,自己交了2000元在人民醫院住院。當地群眾不服,到酒店理論,派出所干警才從酒店分兩次拿來2000元交到醫院。到了 5月13日 ,醫院又欠費了。我找派出所處理,派出所干警說我們不管醫藥費的事,我又多次打電話要老板李志光看在同村人份上,再交醫藥費,被拒絕。萬般無奈,我妻子“梁新花只好搬一張沙發到酒店大廳坐著討醫藥費,到晚上八點多鐘,派出所來人,把我們叫到所里調解處理。我和我老婆被分開在兩個辦公室。李志光夫婦和干警在另一樓房間,我在樓下等我老婆。到了半夜1點多鐘,徐隊長找我講現在無法調解,你們可能是一世的冤家,你老婆先下樓,你到我辦公室談幾句,把我支開,等我下樓,我老婆已不見,我才被告之,她已送到拘留所。
我一聽,萬分悲動,我當時真想把徐隊長掀下三樓和他同歸于盡,后被政委拉住。我老婆還是一個住院的病人,被人打了,沒去繼續治療,反被送到拘留所,就算我老婆阻了酒店片刻,酒店又不是政府,現政府經常被阻了大門,也沒見群眾個個被拘。誰可以告訴我,當一個千萬富翁,不愿付醫藥費時,你除了上門討要,你又有什么辦法呢?
派出所是政府專門處理糾紛的機關,不為我們弱勢群體討一點醫藥費,反而把病人送去拘留所,執的是什么法?辦的什么公?我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現在我老婆被拘了兩天了,我至今沒看到拘留所的處罰決定書。至今不知我老婆被拘留的罪名是什么?
煤老板打我老婆,是因為他有錢,很有錢!派出所把我老婆拘留,是因為什么?是因為有權嗎?權和錢能這樣結合欺負一個老百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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