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朝陽:減少級次取消稅率15%是治國者千慮一失作者:劉朝陽 時間:2011-05-18 瀏覽次數(shù):18 次 |
建立自然累進的低稅率為富民之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草案》),當說“好得很”!《草案》是治國者千慮,突破性地既在起征點又在稅率上做文章,3000元起征,“第一級5%稅率對應的月應納稅所得額到1500元,第二級10%稅率對應的月應納稅為1500元至4500元”,降低了較低收入群的稅負,好得很! 但是《草案》亦有一失。即受“九級累進稅率級次多”錯誤論點影響,“將現(xiàn)行工薪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修改為7級”,取消15%的稅率,客觀上增加相應人群即7500元中等收入人群的痛苦指數(shù),使稅改有所缺失。引來了一些所謂經(jīng)濟學家的流言蜚語——例如說草案設計是“弱智”,并提出了按地區(qū)設起征點,與之前把個稅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的呼聲前呼后應,無須等到5月底結(jié)束,把個稅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肯定是多數(shù)意見!這樣猜測,是因為特別是一些人大代表提出5000元的起征點的議案并宣稱是大多數(shù)人的意見,理由是 “大部分城市個人生活費已經(jīng)是3500元至5000元”,“5000元收入左右的人占到了工薪階層的主力部分,該起點能讓更多人受惠”。其實13億人口大多數(shù)收入還不足2500元,未必關(guān)心個稅!對問題應有啥說啥,不該信口開河,但輿論影響思路。 隨著橄欖型社會的建立,國家將分配給工薪階層越來越多的薪水,工薪階層納稅人數(shù)逐漸增多是社會橄欖型的體現(xiàn)。個稅功能理應發(fā)生變化既調(diào)節(jié)個人又為國家積累以保證公益事業(yè)。個稅起征點提高到3000元已經(jīng)不低,立國之本是要保持起征點穩(wěn)定的,形成寬稅基的。工薪階層能得到越來越多薪水,向國家納的稅理應是越來越多的,這也符合先富民后強國的說法的。 說到這里,我呼吁大家認準我國個稅的問題:是中低收入者的負擔重,很難說高收入納稅少;原因是個稅九級超額累進稅率設置有缺陷特別是前二到四級稅率對相應收入群稅率高,并非級數(shù)多。討論個稅問題不要東扯西拉,東扯西拉會造成好辦法難產(chǎn)!個稅改革著眼點要降低中低收入群稅負,取消15%的稅率級次是尷尬的做法。 所以,在此我強烈呼吁:我們要突破個稅改革思維誤區(qū),提高個稅起征點到3000元并保持穩(wěn)定形成寬稅基是立國之本,建立自然累進的低稅率為富民之路! 3000元起征點即使在將來也沒有必要變,建立自然累進的低稅率4000元收入比3000元收入多繳稅30元是納稅人應該承擔的義務。 “自然超額累進稅率”是按照自然數(shù)累進的稅率,用通俗的話語來表述內(nèi)容是:以1%為起征稅率,n%的稅率對應n個百元的增長級距范圍即稅基增量(n指自然數(shù)),形成自然累進。以3000元作起征點為例,增加100元內(nèi)時(3000元-3100元)稅率為1%;之后再增加200元(3100-3300元),稅率為2%;再增加300元內(nèi)時,稅率為3%……依此類推,再增加n百元內(nèi)時,稅率為n%。 自然累進稅率優(yōu)點是收入少了少納稅,收入高了才多納稅,符合先富民后強國的說法。它是操作簡單易行級數(shù)型稅率,數(shù)學模型相當簡單,建立稅表,設置計算公式比九級稅率要簡單!它是一個科學的稅率,是一個和諧的稅率,是公平于民、利于國家的稅率,是中國人自己研究的稅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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