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奶粉”事件已三年 結石寶寶賠償基金仍是謎
聯合早報網(2011-05-18)
(北京綜合訊)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已經過去近三年,但當初業界為30萬名“結石寶寶”成立的醫療賠償基金運作成謎,2008年底成立時總額約2億元(人民幣,下同,約3834萬新元),但至今賠償情況、管理運作以及現金余額都無從得知。
據新華社屬下的《瞭望東方周刊》報道,該賠償基金的成立機構——中國乳制品工業協會理事長宋昆岡受詢時只表示基金運作情況“很好”,其他方面便三緘其口:“這是公眾事件不錯,但該對外(公布)的就對外,不該對外的就不用說。”
當該刊詢問受托管理基金的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會否會定期提交運作報告并且能否公布一些基本信息時,其負責人則表示:“這個不行,不行,這個是國家機密。”
“三聚氰胺醫療賠償基金”由中國乳制品協會牽頭,在2008年底由22家涉案企業集體出資組成。法律界人士當初根據衛生部門公布的確診人數,以及現行法律規定的較低賠償標準,推算出賠償資金總額約為39億元。基金起步資金因此應當不低于賠償資金”,即39億元。
不過,經相關政府部門協調,22家涉案企業最終共同出資11億多元,其中,9億多元用于對患病嬰幼兒當時治療和賠償的現金支出,2億元則成立醫療賠償基金,作為患兒在18歲前的檢查及治療費用。
有評論就指出,2億元的賠償基金對于近30萬受害兒童而言,實在是杯水車薪。
自己的孩子也是“結石寶寶”的維權人士趙連海則質疑,基金會的錢究竟有沒有花在結石寶寶身上。
他接受《明報》訪問時說,曾經聯絡中國乳制品協會,但對方不理不睬,他計劃“六四”過后去衛生部要求履行承諾,免費救治所有孩子,以及解釋基金用途。
他說:“就我們目前了解的情況,現在許多結石寶寶的狀況都不好,很多(孩子)病情進一步惡化。”
根據衛生部通報,至2008年底,全國“毒奶粉”受害患兒共29萬4000人,賠償標準是死亡賠20萬元,重癥賠3萬元,普通癥狀賠2000元。
為患兒做法律援助的北京律師林崢說,衛生部稱95%患兒獲賠,但未公布總額,有些患兒未獲賠償,他致函衛生部查詢,但衛生部指歸工信部管,工信部又稱應找衛生部,互相推諉。
中國媒體有關報道已經引起輿論關注。《新京報》就發表評論文章說,中國民眾曾經習慣于一出事就由政府包攬“善后”的行政主導救濟模式,固然這一模式的效率高,但問題在于,它往往只管一時,不管長久,而且,不能建立明確的責任分擔機制,動輒讓納稅人要為肇事的個人和企業“買單”,有違社會公平。因此,采取國際通行的賠償基金善后模式,應當是一個方向,但由于專門的法律和行政法規尚無相關規定,“三聚氰胺醫療賠償基金”神秘運作,受害兒童家長、媒體卻無可奈何。
文章說,諸各國經驗,類似這種賠償基金的管理,往往由受害者代表、律師、會計師、相關領域專家等多方共同參與,互相監督資金公平公正地使用:“三聚氰胺事件賠償基金的運作不應成謎,2億元的賠償基金具體怎么花,還剩多少,近30萬受害兒童家庭和公眾需要一個答案。2億元顯然不足以給近30萬受害兒童長久的保障,有必要考慮追加注資,如通過乳企、政府、社會捐助多方籌措,并借此建立受害兒童家長、專家、企業、政府等多方參與的基金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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