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鄯善公安局如此處理人命案太荒唐!
導讀:一名風華正茂的青年,在新疆吐哈油田鄯善指揮部做合同工,于1995年3月份神秘失蹤,之后死尸被發現,家屬卻在數月后才得知。圍繞此案中的尸體埋葬地、死亡證明、死亡時間、死亡真相等問題,死者的母親數千里往返奔波十幾年,至今卻還是一無所知。這中間涉及的一些人和公安機關的解釋,也是矛盾紛紛,各方都難以自圓其說……
按照正常的寫作方式,應先把案情簡介向讀者介紹一下,可此案怪就怪在無法按正常順序來敘述。故筆者只有按照死者的母親崔素蘭訴說的時間順序來表述。
兒子死亡3年后,母親才知道
崔素蘭,女,1951年3月18日生,漢族,身份證上的住址是河南省滑縣慈周寨鄉慈三村,離異,現居住在西安市。她的大兒子叫劉信超,1973年5月6日生,原籍同母親相同,1994年戶口轉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鄯善縣。
1993年10月份,崔素蘭委托兒子的本家叔叔劉存普為兒子劉信超找工作。劉存普就把劉信超送到新疆鄯善縣吐哈油田指揮部,找到在油田指揮部勞資處工作的本家弟弟劉彥智,請劉彥智為劉信超幫忙安排工作。劉彥智很熱情,就把劉信超安排在單位第五食堂做工。劉存普交代劉彥智:“信超年齡小,在這里全靠你了,他的工資別隨便給他,你就替他保管吧!”劉彥智滿口應承。安頓下來之后,劉存普就回到了西安。劉信超工作后每月堅持給母親寫封家信。
從1995年3月份開始,母親崔素蘭收不到兒子劉信超寫的信,十分掛念。同年6月份,劉彥智到西安看望姑姑,崔素蘭找到他,詢問兒子劉信超的情況,劉彥智告訴崔素蘭說劉信超到父親那里了。崔素蘭問道:“到他爸那里咋不給我說一聲?”劉彥智回答:“怎么……怎么……回事……”回答不出一個所以然。崔素蘭再問,劉彥智就跑到姑姑家另一間房子里把門關上,從里面反鎖,不讓崔素蘭進門。
1995年10月份,崔素蘭就委托劉存普到兒子工作的地方問問咋回事。劉存普找到劉彥智詢問,劉彥智告訴劉存普,劉信超已死亡。并把鄯善縣公安局出具的死亡證明、埋葬費收據和一些書信、紙條等遺物交給了劉存普。
劉存普回到西安(也在西安居住),看到崔素蘭重病纏身,沒有告訴她實情,劉彥智給的東西也自己保存下來。
崔素蘭身體慢慢好轉,到了1998年5月份,逼問劉存普,到底兒子劉信超是咋回事?這時劉存普才說出實情——劉信超已死亡,同時拿出了劉彥智給的東西。可惜,崔素蘭不識字,劉存普也只是認幾個。
崔素蘭第一次找兒子
1998年5月份,崔素蘭得知兒子已死亡的消息后,立即通知在烏魯木齊工作的前夫——兒子劉信超的父親劉勤章,同到鄯善吐哈油田找兒子。
劉信超的父親劉勤章在哈密市吐哈油田總部,找到劉彥智,問兒子咋回事。劉彥智告訴劉勤章劉信超和別人到外地做生意去了,其他啥也不說。
在鄯善縣吐哈油田指揮部,崔素蘭和劉勤章會合,同到的還有劉存普及幾個親戚。
崔素蘭等人先找到劉信超的主管領導,食堂的主管路華強師傅。路師傅一聽是為劉信超死亡的事找他,當場嚇得軟癱在地,全身顫抖,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找到兒子同宿舍的同事,一個姓徐的和一個姓任的年輕人,他倆都說,1995年3月17日下午2點10分左右,他倆從外面到宿舍,發現劉信超正在打行李。就問:“小劉,你干啥去?”劉信超答:“到烏魯木齊我爸那里。”接著又說,“你倆先坐,我去我玉生叔(劉彥智家鄉用的名字)那里把錢要來,今晚上我就走了。”等到第二天,也沒見劉信超回宿舍拿行李。以后才聽說劉信超死了。
崔素蘭又問二人:“你們當時咋想的?”兩人答:“可能有啥事出不來水吧!”
再問兒子和他們的工資是多少,他倆都說是每月500元。
再繼續問,就什么也不愿說了。
找到油田公安處,值班人員回答沒人報過案。又說如是死在油田大院里,歸他們管。死在大院外面,就歸鄯善縣公安局管。當時公安處的人還說,這么大的事,沒接到報案,應該嚴查,就給縣局打電話,可放下電話卻說,縣局處理過了,我們不管了,要找就到上面找吧!
一行人又找到鄯善縣公安局,全局上下都說沒人報過案,不知道此事。崔素蘭就拿著簽有鄭曉東名字的并有鄯善縣公安局臺頭但沒蓋公章的一份死亡證明給蔣局長看。蔣局長接過簡單一看,隨手交給旁邊的一位領導去查查(這位領導崔素蘭記不清楚姓啥)。這位領導把著民警上班的樓梯口,拿著這份死亡證明,一個一個的問上班的民警,輪到鄭曉東,他才承認是他出具的。劉信超的尸體也是他埋葬的。說是劉彥智讓他埋的。埋葬費收據也是他寫的。
崔素蘭要求檢驗尸體,局長開口就答應了,命令鄭曉東開車拉著崔素蘭等人指認埋葬地。下車后,鄭曉東拿著一把鐵鍬,東掘一下,西掘一下,就是找不到。崔素蘭問他自己埋的咋能找不到,他回答:“我一年要埋七八個、十來個無主死尸,哪能記得清呢?”崔素蘭再催一句,他就找個地方掘一下,之后就用鐵鍬把頂著下巴站著。崔素蘭再催,就再掘一下,如此連續就這么一個動作。結果還是沒找到。
至此,崔素蘭一直認為鄭曉東是一名刑警。
崔素蘭一行又找到公安局,要求傳劉彥智到公安局說清楚。蔣局長安排查問的那位領導安排給劉彥智打電話進行錄音,錄音機都擺放好了,可鄭曉東過來了,到辦公室給領導一說,就把錄音機撤掉了。
一個警察把門關上,讓崔素蘭幾人出來站在門外面,幾個警察就在里面商量。崔素蘭聽到那位領導說:“這個事情這么大,能拉到嗎?”
這位領導之后告訴崔素蘭:“給我的材料(死亡證明、埋葬費收據,劉信超的所謂遺書等復印件)我都保存著,你們啥時候來要,就隨時給你們。”可是,因為崔素蘭不知道這位領導姓啥,再去也沒見到過這位領導。
崔素蘭拿著鄭曉東給的劉信超的所謂遺書,說這些字不是兒子劉信超寫的,兒子的筆跡根本不是這樣,并提供了兒子的家信。鄭曉東就讓崔素蘭把死亡證明和所有材料都交給他,他說既然有異議就做鑒定吧!就這樣,這份很重要的證據“死亡證明”被鄭收回。
崔素蘭認為鄭曉東作為一名刑警,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不應該私自把人就埋了。把人埋哪里也不應該指認不出來。就找到公安局紀檢委向王書記反映。可王書記卻也一直不予處理。
2005年崔素蘭到鄯善縣公安局
2005年5月份,崔素蘭和劉存普又來到鄯善縣公安局,要求見劉彥智,公安局領導答應安排。
崔素蘭等人按照公安局約定的時間,又來到公安局。剛進公安局大門,一位姓馬的警官向其他警官喊道:“她們來了!”
二人直接見到二把手于局長,問:“劉彥智來了沒有?”于答:“還沒來到,在路上呢!”還說,“這個事件一定會給你們一個滿意的答復。”說完,讓二人在辦公室門外等。
等了不大一會兒,于帶二人到鄭曉東的辦公室,說:“劉彥智來了,在這屋說話吧!”說完,于就出去了,并且把門關上。
這時二人才發現,鄭曉東和劉彥智都在。
崔素蘭問劉彥智:“這么大的事,為何不通知我?”
劉彥智不吭聲。看問急了,就說道:“你告吧!十幾年了,你有錢嗎?能告贏我嗎?”
說這些話時,還搖頭晃腦,來回走動,悻悻然不服氣的樣子。接著又說:“我已經來公安局3天了,吃住都在公安局。”
提起死者的工資,按每月500元來計算,應該領取在一萬元以上,這在1995年是一個很大的金額。可劉彥智卻說每月是300元。崔素蘭質問:“怎么人家都是500元,就給信超一人發300元?”劉彥智不吭聲。
之后,崔素蘭每次找鄭曉東,鄭都讓找劉彥智。而每次過去找劉彥智,鄭曉東總是開著車先到,和劉彥智一塊兒等著;
于局長把這事交給鄭曉東之后,也不再管了。
崔素蘭再次要求看看兒子的尸體,鄭說以前找不到,現在都建房子占了,更找不到了。
崔素蘭要求鄭曉東歸還死亡證明,鄭回答找不到了。
崔說找不到應該出個文字東西吧!
鄭曉東就和劉彥智商量著在崔面前寫了一份《劉信超死亡案件情況說明》,寫好遞給崔素蘭。崔素蘭要求蓋公章,鄭就跑到別的辦公室,從另一名民警手里搶奪過公章蓋上了。崔素蘭因不識字,寫的啥都不知道。回家后,找人念給她聽,才知道寫的是什么。
劉信超是1995年2月份失蹤的;
1996年6月份發現的尸體;
地址是吐哈石油指揮部錄測井公司院外南隔壁一公里處;
報案人是一名乞丐;
屬自然死亡;
在埋葬處做了標記;
還稱1998年2月份,劉信超的弟弟到埋葬地看過,沒提出任何要求;
崔素蘭要求開棺驗尸,因為已經開發,未找到尸體。
這次鄭曉東自稱他的職務是位法醫。
疑問重重
一、劉信超的失蹤時間為何各方說法不一致?
二、發現劉信超死亡為何不通知家屬?
三、不通知家屬可以埋葬嗎?
四、刑警個人或是法醫可以隨意埋葬人嗎?
五、刑警或法醫個人可以出具不蓋公章的死亡證明嗎?
六、劉彥智稱兩家公安局都報了案,為何兩家公安局卻都稱不知道?
七、于局長和劉彥智對于劉彥智何時到公安局的時間為何不一致?
八、蔣局長安排的那位領導為何說出那樣的話?為何主動說幫崔保存證據?
九、正準備錄音,為何鄭一來就停止?
十、為何鄭出具的遺書和死者的筆跡不一致?
十一、鄭為何收回死亡證明書?
十二、死者的尸體埋葬處既然做了標記,為何找不到?找不到為何還帶著崔素蘭去找?2005年為何又說已開發建設沒法找?
十三、公安機關勘察現場為何沒有拍下照片?
十四、死者劉信超的主管上級路華強為何行為反常,一句話都說不出?
十五、劉信超的弟弟到埋葬現場根本沒有表態,為何編造他沒有任何異議的謊言?
十六、劉彥智對劉勤章和對崔素蘭所說的劉信超的去向為何不一致?
信訪經歷
帶著這些疑問,崔素蘭開始了漫長的信訪之路。
到過吐魯番地區公安局信訪科,吐魯番地區公安局任局長還曾在死亡證明上做過批示;
到過自治區公安廳信訪處,上級領導開始都表現的義憤填膺,一定要嚴查。
可是到頭來卻總是出個信訪答復意見書,和鄯善縣公安局的意見如出一轍。
2006年吐魯番地區公安局的答復意見書上,還寫上了對劉信超遺書是本人所寫的筆跡鑒定的結論。
總之,作為死者母親的崔素蘭對于這些答復都不滿意,認為兒子劉信超的死亡真相還是不清不楚,她還是無法接受。
2011年5月份崔素蘭再到鄯善縣
5月10日上午,風塵仆仆的崔素蘭和劉存普又找到吐哈油田指揮部小車隊的辦公室,因為此時的劉彥智已調到這里工作。一位領導告訴崔素蘭劉彥智下去檢查工作了,和劉彥智聯系后約定下午見面。
下午劉彥智如約來到崔素蘭居住的賓館。
崔素蘭說:“顏智,我這次來不是和你吵架的,你就把詳細情況說說,讓我聽聽。”
劉彥智答:“這樣就好說啊!以前見面都是把矛頭對著我,好像是我把侄子(劉信超)害了一樣。”
這樣,在和平的氣氛中,劉彥智說了以下的情況:
一、信超失蹤和發現死亡的時間記不清楚了;
二、劉信超失蹤后的第二天9點,他就分別向油田公安局和鄯善縣公安局報了案;油田公安局來了2名警察;
三、他總以為劉信超是到他爸那里了,所以也沒上心;因為1994年劉信超去過他爸那里一次,也沒和他打招呼;在信超失蹤第4天,給姑姑打了個電話;
四、失蹤了5個月,我才讓把他住的房間收拾了,總以為他還會回來;
五、聽說信超談個女朋友,很郁悶。寫的遺書上有表述。遺書被鄭曉東收走了,以后給我一份,我給劉存普的應該有;
六、信超性格很內向,從不出門。臨失蹤頭一天見他,氣色很好。問他談女朋友了嗎?他答沒有。
七、發現尸體時,距失蹤整一年了,是一個經常在戈壁灘轉悠的乞丐發現的,并報了案。公安從信超身上搜出一封信,才看到有我的地址,就給我打電話。我看到尸體呈S型,頭發有一尺多長(解釋說人死后頭發還長),尸體躺在一個小流水溝旁,在指揮部南面錄井工程處南面墻外,又200米左右。穿的一件藍色西服是我給他的,下面的褲子看不清楚,鞋子也認識,從這些方面確認就是信超。
八、當時油田公安沒有尸檢技術,就打電話請鄯善縣公安過來。來了2-3個人。帶頭的是刑偵科長鄭曉東。尸檢結果出來了,沒刀傷、沒服毒現象,確認為意外自然死亡。有死亡證明。應該有照片,鑒定的人不會沒有照片;
九、公安和我商量,咋處理,我說就埋吧。我就在尸體附近十幾米處點了個地方,公安就埋了。收了300元的費用,我墊的,有收據,交給劉存普了。還有死亡證明、遺書等,一塊交給他的。埋的時候,公安怕我難受,讓我離開后才埋。
十、以后劉存普和信英來了,就把信超身上留下的400元錢交給劉存普了。
十一、第二年,就是處理完這事后,我要求物業公司賠償,上了三次會議討論,最后說是信超自己走出指揮部外面出的事,死在大院外面的,不是在干活時出的事,所以管不著;
十二、93年接收的信超,安排在物業公司食堂上班。干了2年多出的事;
十三、鄭曉東原是刑偵科長,現在是副局長;
十四、信超工資每月400元,都是他自己領的,我沒保管。中間花過他1200元為他辦戶口;
說完這些,劉彥智帶著崔素蘭指認埋葬的地方。這個地方已建成車隊大院,里面有房子,說房子那片兒就是。和鄭曉東指認的地方不一樣,相差幾百米;
這塊地下,是否真是被埋葬過崔素蘭的兒子劉信超?
5月11日上午,崔素蘭又到鄯善縣公安局,找到鄭曉東。剛見面,鄭曉東竟然說不認識崔素蘭。接著說道:“你們不是到處告我嗎?啥都交給紀檢委了,我啥都不知道。”崔素蘭說:“我啥都不再問你,你把給我們開的那份死亡證明還給我就行。”鄭說:“我沒見過,那是給你們的,我咋能有?”崔說:“這事你能不承認嗎?你讓我們在白云賓館等你,你到了之后告訴我們你要做鑒定,要我把材料都給你,我就給你了。你還說白云賓館是你開的,咋不承認了?”鄭說:“我咋能開個什么白云賓館?別找我了,這些死亡證明等材料全部交給紀檢委王書記了,你們去找他吧!”說這些話時從座位上站起來,威風凜凜,怒目而視,好像仇人一樣。崔無奈,就過去找王書記。
找到紀檢委王書記,倒很熱情。但都是先說不認識,幾分鐘后就想起來了。王書記說:“為你們的事,讓我到公安廳跑了好幾趟啊!”崔用感激的語氣說:“王書記頭發都白了。”王書記也表現出無限感慨的神情說道:“都像你們一樣,我的頭發會更白啊!”
話歸正傳,崔就向他要那份死亡證明書。王書記卻反問:“你們要那個干啥?”崔答:“我們的人死了,不能啥也沒有吧!連個死亡證明都不給嗎?”王說:“這東西不應該在我這里的,如果我這里有,也是歸到檔案室了。”接著很熱情地主動聯系檔案室幫崔素蘭查詢。到了下午一點,王書記下班了,讓崔到檔案室直接去問。崔找到幫忙查檔的兩位警官那里,被告知查不到。值班的那位領導還說,只要出警了,對于非正常死亡事件,我們都很正規的,拍照、測量、記錄等活動都有卷宗的。對于崔素蘭說的案件,這位領導也表示非常奇怪。
增加的疑點
一、劉彥智口口聲聲對于劉信超的失蹤在兩家公安局報了案,可兩家公安局為何當初都不承認?
二、發現死尸的為何是個乞丐,是不是說是乞丐就無從可查了?
三、對于劉信超的工資的數額為何說法不一?
四、劉彥智稱劉信超失蹤的第4天打電話告訴她姑姑了,她姑姑為何不告訴劉存普?這么大的事打一次電話就算交差了嗎?不應該多打幾次嗎?
五、為何劉彥智和鄭曉東兩人指認的埋葬地點不一致?他倆可是一個點的地方,一個親自埋的啊!
六、公安機關勘驗現場,進行拍照、測量、記錄、制作卷宗,這可是常識問題,卻為何什么都沒有呢?
七、劉彥智到底替劉信超保管工資了沒有?如果是劉信超自己領取的,近兩年的工資去向在哪里?
八、鄭曉東警官或法醫,為何收回死亡證明?按照常理,死者家屬如果丟失了,請求補辦一個也在情理之中啊!卻為何一直在這個問題上躲避、推脫?
九、公安局紀檢委經手過的案件就不制作檔案嗎?王書記自己說為此案到自治區公安廳跑了好幾趟,可是這中間都沒有任何資料嗎?
以上這些疑問,沒有一項可以說得通、理得順的,甚至到最后卷宗都沒有了。是否被人銷毀了呢?如果不是,對這些反常的情況應該怎樣解釋呢?這根本就是無法自圓其說的何等的荒唐的做法啊!法律的性質本來是十分嚴肅和莊重的,到了鄯善公安局這里卻成了兒戲。
法醫個人可以出具不用加蓋公章的死亡證明,甚至于可以單獨處理這么大的人命案;親自埋葬尸體卻又找不到,這些問題無一不是都可以引發合理的懷疑,是真的找不到,還是不愿意找到?或者是怕死者家屬發現什么真相?
1998年崔素蘭到兩家公安局都一一詢問過,兩家均稱沒有接到報案,可在以后的信訪答復意見中,卻又明明寫著辦案程序如何如何正當。然而,說的再好,事實在面前擺放著,勘驗現場作的記錄呢?卷宗呢?檔案室為何都查不到呢?這不是自欺欺人是什么?
請 求
崔素蘭今年已60歲,且身體單薄,為兒子的死亡真相而不停的奔走呼號,只是因為她不識字而就可以糊弄她嗎?從西安、河南到戈壁深處的吐哈油田,數千里往返無數次何止幾萬里?難道一個母親的最基本的要求——查明真相就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嗎?為何在應該享受的公民最基本的知情權也會被人隱瞞,到底想掩蓋些什么呢?
但是,不管要求查明真相的道路有多么艱難、坎坷,可是作為母親對兒子這個天底下最難割舍的親情來說,崔素蘭是不會停止她的腳步的。得不到一個合理的解釋,得不到一個公正的說法,得不到法律的最基本的保障,崔素蘭將會死不瞑目。
為此,強烈呼吁并懇請各級領導、廣大媒體給予高度關注和幫助,為查明這個十幾年前的人命案的真相,帶來一些希望的曙光!
崔素蘭電話:15094099135
劉存普電話:15094088937
2011年5月13日
「 支持烏有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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