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特警為民工討薪,民工都說好。網民普遍予以稱贊,紛紛表示“這才叫人民警察!”在這次討薪中第一個拿到欠薪的來自墊江縣的59歲農民工皮光烈,在外打工40年,老伴和兒子都患病在家,無力掙錢全靠低保,他就是家中老小唯一的經濟來源,他被拖欠5個月共計14250元工資。這位民工的說法具有代表性,他說:“在外打工掙錢不易,被拖欠工資、挨打受罵在所難免;但由政府和公安出面,這么快就解決問題的,還是第一次!”
重慶特警為民工討薪好就好在“第一次”。在百姓心目中,不管是欠薪還是強拆,只要有警察出面總是站在資方一邊。這已經成為“慣例”。重慶特警為民工討薪好就好在顛覆了這個“慣例”。
可是,也有對重慶特警為民工討薪表示質疑的。南方日報報道此消息時用的標題就是《重慶出動特警為民工討薪遭質疑(組圖)》。報道中說:部分網友認為,不靠法院,而要靠特警為民工討薪,其實顯示了法律的缺位。還有一些網友表示,討債不屬于警察管轄的范圍,按正常程序應該是農民工起訴,法院判決,法警去查封,在法警查封的過程中,如被告人反抗才能出動人民警察。網友俞飛龍認為,法院有法院的權限,公安有公安的權限,對正在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個人或群體實施抓捕行為,在公安合法的權限之內。還有某律師說:討薪不屬于刑事案件,不在警察的職責范圍之內,此事公安機關可以協調勞動部門參與,但公安機關不能代替勞動部門去為農民工討薪。
不能說他們的話說得不對。依法治國,依法辦事,依法討薪,應該的。可是卻令人有“站著說話不腰疼”的感覺。媒體曾報道過,民工維權平均耗時462天。有很多維權的民工因迫于生計耗不起這么長的時間而選擇了放棄。如果表示質疑的網民與來自墊江縣的59歲農民工皮光烈的遭遇相同,也是在外打工40年,老伴和兒子都患病在家,無力掙錢全靠低保,他就是家中老小唯一的經濟來源,卻被拖欠5個月共計14250元工資,我相信他們就不會說“討債不屬于警察管轄的范圍,按正常程序應該是農民工起訴,法院判決,法警去查封,在法警查封的過程中,如被告人反抗才能出動人民警察”這樣的話了。存在決定意識,從來如此。
我想起溫總理為云陽農婦熊德明討薪的事,其實,那件事也“顯示了法律的缺位”。那時候南方日報咋不做篇《質疑》的報道呢?某些高明而淡定的網民們怎么不站出來“質疑”呢?當今社會,理應如此但實際上并不如此的事還少嗎?他們怎么不質疑呢?所以,我對南方日報的質疑也表示質疑,對某些網民的質疑也表示質疑。
建立健全法律體系,走法制化的道路,走法治化的道路,無疑都是對的。但任何事都有輕重緩急,按照中醫的觀點,急則治標,緩則治本。這才是實事求是的態度。關于“貓論”人們有很多議論,但用在為民工討薪這類事上,還是可以稱贊兩句的:不管白貓黑貓,逮住老鼠就是好貓。關于“特事特辦”的消息我們也看得多了,從來都是受到稱贊的,而從理論上講,凡是“特事特辦”的事往往都違反了某種程序或者“顯示了法律的缺位”,可是公眾為什么不質疑“特事特辦”呢?就因為“特事特辦”彰顯的是“生存權是最大的人權”。與百姓的生存權相比,任何高明冷靜淡定的“質疑”顯得那么蒼白無力。都說“書生誤國”,國未必會被書生所誤,可是有時候百姓的生存權卻可能被某些“書生”所誤。一次兩次可以認為是“誤”,長期的屢次的“誤”,積累得多了就會從量變到質變,令人懷疑他們是蓄意而為之了。這是我對某些人最大的質疑。
新聞鏈接:http://www.wyzxsx.com/Article/view/201105/232342.html
http://www.wyzxsx.com/Article/view/201105/232091.html
南方日報報道原文:http://news.sina.com.cn/c/2011-05-06/0846224162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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