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學習班咋成了“人間地獄”
——孫銀俠老人受刑錄
“學習班”并不是什么新鮮的東西,早在文革時期就已存在了。那時進學習班的多半是一些“地富反壞右”之類的人群。出了每天的生產勞動之外,學習黨的文件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也是其中的一項最主要的活動內容。學習的時候,很多人都被集中在一個屋子里,先是臺上的人主講形勢和政策,然后每個進班學習的人再結合自己的思想實際和勞動表現展開相互間的批斗。筆者小時候就曾親眼目睹過村上學習班的一些活動情形,基本的形式就是純粹的思想批斗和政治灌輸,很少配有人身上的“酷刑”。
而如今,這個國粹又在當下時興起來。專門用于收容、關押那些上訪、拆遷釘子戶的學習班在各地幾乎都有,并通過這種學習班處理這種人民內部的矛盾。從投訴內容上看,這樣的信訪大多都是一些上告基層干群矛盾的問題。也即民告官、官欺民之類的矛盾沖突。在一些官的眼里,這些民是刁民。在民的眼里,這些官則是刁官。兩者互不相讓、勢同水火,就像兩個斗雞場的公雞,一見面就吵、一見面就鬧。
怎么處理這種人民內部的矛盾呢?通過各種形式的學習班提高這些人的思想認識,應該是一個很不錯的辦法。如果思想認識提高了,上下之間的溝通也許就會減少很多對抗性的東西。
問題是一些縣鎮級的官有沒有用自己對形勢與政策的解讀去疏導、化解這種干群之間的矛盾呢?孫銀俠老人的學習記錄就是一個很好的見證。
在江蘇泗洪縣,有個地方叫“那個地方”,在這里被關過的人至少有一二百。他們對“那個地方”叫法不盡相同,“秘密大院”、“黑監獄”、“私設的牢房”等等。很少有人愿意叫它另一種稱謂——“信訪學習班”。被關者多為當地的“刁民”:上訪告狀者、拆遷釘子戶等,他們自稱沒有接受任何法制學習;相反,受到的是各種體罰、甚至“酷刑”。孫銀俠老人就是其中的一個被關者。下面的一些生活片段就是這位老人向記者口述的學習記錄。
一、“釘子戶”被強行關進小黑屋
2010年6月1日 ,孫銀俠接到鄉政府打來的一個電話,叫她去一趟鄉政府。她是最后幾家尚未在協議上簽字的“釘子戶”。由于再次拒絕簽字,孫銀俠被幾個突如其來的陌生人強行摁進車內。最后被帶到“秘密大院”,關進一間沒有窗戶的房間,站在那里,困了也不讓睡覺。看守者的胳臂上都刺著青,一看就是社會上的地痞流氓。
二、餓著肚子接受各種“酷刑”
被關進去的當晚,孫銀俠被要求臉貼著墻站了一夜,“不給吃也不給喝,還不能動,動了就要挨打。”同屋的王乃好喊我們犯了什么法,當晚就被“教訓”,挨了一百多下,打斷了兩根棍子。另一名拆遷的“釘子戶”王乃陸則被要求到院子里“蹲馬步”,除了屈膝伸臂,每個人手上還端一碗水,旁邊站的人拿棍子監督,手端的不平了就打。孫銀俠說:“實在蹲得受不了,他們就問,簽不簽字?不簽字,還蹲、還打。后來有一對母女被關進來,看守的人讓我和那對娘倆對打,就是用拖鞋底板互相抽打對方的臉,還要聽到響,打得不響了,看守人員就來打你。”孫銀俠說。
三、在“針刑”前屈服
據孫描述,這天,一名看守手捏一根墜著針的細線來到她面前,另一只手拿著打針用的棉簽,他們拿針在我眼前晃啊晃,說大姐你簽吧,我們也不想這樣弄你。我當時是真的怕他們拿針扎我,就被“屈服”了,并在拆遷協議上“自愿”簽了字,按了手印。(筆者注:上述三個片段均摘自4月27日《南方都市報》“信訪學習班里的黑幕”一文)
這些刁民為何要忍受這種私設的酷刑而做這些官爺的“眼中釘”、“肉中刺”呢?爭的到底又是什么?還是聽一聽這些釘子戶的自述吧。
這個釘子戶名叫張秀林,60歲的他之前去過北京,事由是他位于天崗湖鄉王集街共9間總建筑面積為300多平方米的門面房和住房,按拆遷補償標準只有3.9萬元,而市場價早年曾有人出40萬元他都沒賣。
說一千、道一萬,根子也還在于拆遷補償的標準太低,遠遠低于其正常的市場價,讓這些刁民們吃了巨虧,心里憋屈。當地的政府只用3.9萬元這樣低的拆遷補償金就把它征去了,然后自己再用60多萬的價碼轉讓給開發商,單單通過這筆土地的買賣,就能輕而易舉地賺這么多的錢。面對這樣的“巨虧、利差”,被低價拆遷走的刁民們又怎能不眼紅、不心動、不憋屈呢!
通過這個案例可以看出,實際生活中的不少干群矛盾,其錯往往都不在于民,而實則導源于地方官侵吞、搶奪下民的各種“利益”。比如官侵吞、私分集體財產,截留上邊發放的各種對民補貼等。它們權力腐敗的實質就是侵吞民利、欺壓民權,把下邊搞得民不聊生。如果它們不去侵吞民利、欺壓民權,民又何須犯險上訪、狀告其官呢!
這些身陷干群矛盾中的官,自知理虧,自然也就害怕這些民的集體上訪。因而,用學習班的形式勸阻、收容、關押這些上訪告狀者,就成了它們不是辦法的辦法。如果用說理的辦法化解矛盾,這些官常常因為自己理虧,而根本就說不過這些上訪的民。說服、勸阻這些“文”的辦法是行不通了,怎么辦呢?它們就暗暗動用起各種私設的“酷刑”,以此教訓那些“馴服”不了的“刁民”。“槍打出頭鳥”是它們經常采用的一個策略。誰帶頭上訪鬧事,誰帶頭維護民權,就首先把誰關進學習班捂倒、打殘、整服。如此“牧民”,又怎能不把這種信訪學習班搞成人間的地獄呢!
據一個知情的地方官透露,泗洪縣“學習班”的實際情況,中央及江蘇省并不知情。在采訪結束時,這位透露情況的地方官呼吁這種由地方政府秘密私設,類似地下監獄般的場所,應及時取締。
在社會的維穩上,中央老是在這樣處理著下民的上訪或基層中的干群矛盾。即要求各地政府不要上交這種干群矛盾問題,要盡量把它化解、消弭在基層。這種辦法本身就是不妥的,在法理和邏輯上都很難講通。按照這種基層矛盾基層解決基層消化的原則,一個村民上告自己的村官,受理這種投訴的鄉官,也同樣會打著自己的官腔、踢著自己的皮球,對那個村民說:“你們村上的事兒先找你們的村官自己解決,誰那里出了事,誰自己料理它的后事。”結果,你去告那個村官,到頭來也還要找他去裁決、并進行內部化解。這樣的理事邏輯豈不有點太荒唐了。
實際上,村一級解決不了的問題或干群矛盾,它只有上交到鄉鎮一級才可能得到更公正的裁決。鄉鎮一級解決不了的問題,也同樣只有上交到了縣市一級才可能得到更公正的裁決。所以,基層化解不了的干群矛盾也不能老讓它積壓在基層,并指望著它的自我化解。有些基層化解不了的矛盾積怨,上一層級的政府部門必須主動接訪、并妥善化解、公正裁決。只有這樣,整個社會才可能得到更好的維穩。如果老是兩手把著門,不讓基層把自己化解不了的矛盾積怨上交過來,還會有更多的信訪學習班在地方政府秘密私設的牢房里,被搞成折磨下民皮肉、摧殘下民靈魂的“人間地獄”。
2011年5月3日 初稿于論道書齋 胡顯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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